公告编号:2022-039证券代码:830974 证券简称:凯大催化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制度于2022年3月28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本制度于2022年3月28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收购人、资产交易对方、破产重整投资人(以下简称“承诺人”)的承诺及履行承诺行为的规范性,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承诺人在作出承诺前应分析论证承诺事项的可实现性,不得承诺根据当时情况判断明显不可实现的事项。承诺人应当在承诺中作出履行承诺声明,
公告编号:2022-039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