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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证券:兴业证券关于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31

证券代码:601377 证券简称:兴业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2-009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理制度相关要求,结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的需要,公司对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3月3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相关关联董事回避议案表决。该项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在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过程中,关联股东将回避该议案的表决。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均对该议案出具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二)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1.与福建省财政厅的关联交易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交易类别交易内容相关业务或事项简介实际金额

证券和金融产品服务

证券和金融产品服务客户保证金利息支出因向关联方提供代理买卖证券服务,向其支付客户资金存款利息等20.82
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债券利息收入因持有关联方发行的债券,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736.82

2.与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交易类别交易内容相关业务或事项简介实际金额
证券和金融产品服务证券交易手续费收入因向关联方提供代理买卖证券服务,收取佣金及手续费551.84
客户保证金利息支出因向关联方提供代理买卖证券服务,向其支付客户资金存款利息等34.80
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债券利息收入因持有关联方发行的债券,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166.65

3.与上海申新(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交易类别交易内容相关业务或事项简介实际金额
证券和金融产品服务证券交易手续费收入因向关联方提供代理买卖证券服务,收取佣金及手续费2.29
客户保证金利息支出因向关联方提供代理买卖证券服务,向其支付客户资金存款利息等1.02
提供资产管理服务因向关联方提供资产管理服务,收取管理费等相关收入2.66

4.与厦门经济特区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交易类别交易内容相关业务或事项简介实际金额
证券和金融产品服务客户保证金利息支出因向关联方提供代理买卖证券服务,向其支付客户资金存款利息等0.50
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债券利息收入因持有关联方发行的债券,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113.42

5.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交易类别交易内容相关业务或事项简介实际金额
证券和金融产品服务证券交易手续费收入因向关联方提供代理买卖证券服务,收取佣金及手续费12.41
客户保证金利息支出因向关联方提供代理买卖证券服务,向其支付客户资金存款利息等4.02
存款利息收入因将资金存放在关联方取得的利息收入119.02
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债券利息收入因持有关联方发行的债券,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2.97

6.与海峡汇富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交易类别交易内容相关业务或事项简介实际金额
证券和金融产品服务提供资产管理服务因向关联方提供资产管理服务,收取管理费等相关收入1.22

客户保证金利息支出

客户保证金利息支出因向关联方提供代理买卖证券服务,向其支付客户资金存款利息等0.04

7.与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交易类别交易内容相关业务或事项简介实际金额
证券和金融产品服务保险费用支出因关联方提供财产损失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金融服务,向其支付的费用16.45

8.与海峡股权交易中心(福建)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交易类别交易内容相关业务或事项简介实际金额
证券和金融产品服务证券交易手续费收入因向关联方提供代理买卖证券服务,收取佣金及手续费0.15
提供资产管理服务因向关联方提供资产管理服务,收取管理费等相关收入0.19
客户保证金利息支出因向关联方提供代理买卖证券服务,向其支付客户资金存款利息等0.04

9.与厦门象荣投资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交易类别交易内容相关业务或事项简介实际金额
证券和金融产品服务客户保证金利息支出因向关联方提供代理买卖证券服务,向其支付客户资金存款利息等0.05

10.与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交易类别

交易类别交易内容相关业务或事项简介实际金额
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债券利息收入因持有关联方发行的债券,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21.83

11.与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交易类别交易内容相关业务或事项简介实际金额
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债券利息收入因持有关联方发行的债券,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0.35

除上述关联交易外,公司为关联自然人提供代理买卖证券服务而产生证券交易手续费收入2.91万元,产生客户保证金利息支出0.35万元;因向关联自然人提供资产管理服务,收取管理费等相关收入37.67万元;因附属公司兴证国际证券有限公司向关联自然人提供融资服务收取利息收入0.19万元。

(三)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2021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结合本年度公司经营计划、业务发展需要及市场情况等,公司对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如下:

1.与福建省财政厅和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序号交易类别交易内容预计金额
1证券和金融产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证券、期货经纪;出租交易席位;证券金融产品销售;证券金融业务;受托资产管理;投资咨询;投行承销财务顾问;资产托管服务等。因业务的发生及规模的不确定性,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2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交易:与关联方在银行间市场进行买入返售或卖出回购交易;与关联方在银行

间市场进行债券自营交易;与关联方进行收益权转让交易;认购关联方发行的债券、基金、理财产品或信托计划等;关联方认购公司发行的债券、基金、理财产品等。

间市场进行债券自营交易;与关联方进行收益权转让交易;认购关联方发行的债券、基金、理财产品或信托计划等;关联方认购公司发行的债券、基金、理财产品等。

2.与其他关联企业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序号交易类别交易内容预计金额
1证券和金融产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证券、期货经纪;出租交易席位;证券金融产品销售;证券金融业务;受托资产管理;投资咨询;投行承销财务顾问;资产托管服务等。因业务的发生及规模的不确定性,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2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交易:与关联方在银行间市场进行买入返售或卖出回购交易;与关联方在银行间市场进行债券自营交易;与关联方进行收益权转让交易;认购关联方发行的债券、基金、理财产品或信托计划等;关联方认购公司发行的债券、基金、理财产品等。

3.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关联交易

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在遵循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前提下,接受公司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证券、期货经纪服务,或认购集团各单位发行的资管产品等。因业务的发生及规模的不确定性,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情况介绍

(一)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财政厅成立于1949年10月,是福建省人民政府综合管理国家财政收支、财政政策、实施财政监督,参加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职能部门,性质为机关法人,法定代表人余军,住所地福州市鼓楼区中山路5号。福建省财政厅持

有公司20.27%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二)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9年4月,注册资本100亿元,是福建省国有资产投资经营主体,主要从事基础设施、基础产业重点项目的投资经营,法定代表人严正,住所地福州市湖东路169号天骛大厦14层。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7.29%股份,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其他关联方

除上述关联方外,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其他关联法人包括:

1、关联自然人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上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在过去12个月内或者相关协议或者安排生效后的12个月内,存在本条前述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自然人。

2、其他关联法人

除福建省财政厅及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在日常经营中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时,公司将严格按照价格公允的原则与关联方确定交易价格,定价参照市场化价格水平、行业惯例、第三方定价确定。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一)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定价原则合理、公平,不

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是互利双赢的平等互惠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权益的情形。

(二)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系公司正常业务运营所产生,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未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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