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2885 证券简称:星辰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2
桂林星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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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公司拟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年度的审计机构。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2年3月6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首席合伙人:胡咏华2020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44人2020年度注册会计师人数:1,192人2020年度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00人2020年收入总额(经审计):183,194.15万元2020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156,785.89万元2020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58,397.01万元2020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81家2020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序号 | 行业门类 | 行业大类 |
C26 | 制造业 |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C35 | 制造业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C27 | 制造业 | 医药制造业 |
I65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C39 | 制造业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2020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23,085.92万元2020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0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4900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4000万元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0年12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五洋债”案判决本所及其他机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本所不服判决提出上诉。2021年9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维持原判。 |
3.诚信记录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3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34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事务所合伙人,大信深圳业务总部总经理,硕士学位,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承办了沃森生物、美盈森、快意电梯、万顺新材、安妮股份、金莱特等上市公司的审计工作。兼职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理事,深圳市福田区会计学会副会长,上市公司阳普医疗独立董事。 ②、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连伟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9年8月至今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相关工作,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承办过桂东电力、万顺新材、安妮股份等上市公司的审计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③、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宋治忠 大信事务所合伙人,大信深圳业务总部质量复核部负责人,拥有注册会计师资质,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宋治忠从1997年11月至今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曾为广西投资集团、葛洲坝集团、中国化学工程集团、大冶特钢集团等大型企业集团及桂林旅游、广济药业、安琪酵母、桂林集琦、太原刚玉、桂东电力、潜江制药等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IPO审计等各项专业服务;2009年1月至今担任了万顺股份、美盈森、金莱特、国民技术、桂东电力、桂林旅游、雷曼光电、沃森生物、永吉股份、快意电梯、卫光生物、安妮股份、两面针、丰林集团、百洋股份等20余家上市公司的独立复核质量控制工作。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期2022年审计收费未确定,其中年报审计收费未确定。上期2021年审计收费5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50万元。上上期2020年审计收费3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30万元。
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具体金额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审计费用以行业标准和市场价格为基础,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并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具体金额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审计费用以行业标准和市场价格为基础,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并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查阅大信的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与大信负责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进行了沟通,认为本次续聘大信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获得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即可聘任。我们同意将本次《关于拟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经事前核查,我们认为:大信作为专业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公司聘请大信为本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其工作勤勉尽责,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二)《桂林星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的独立意见》 (四)《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
桂林星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