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星辰科技: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30

证券代码:832885 证券简称:星辰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5

桂林星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2022年3月30日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已经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99,101,311.52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02,660,522.50元。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85,709,000股,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21,427,250.00元。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比例,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2022年3月29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公司本次权益分配方案从公司 2021 年经营业绩的实际情况出发,在维护公司投资者的合法利益的同时,也考虑了公司经营计划发展的需要和公司流动资金

(三)监事会意见

的需求,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本次权益分配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配预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权益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利润分配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说明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权益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利润分配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桂林星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之“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中“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一百六十三条、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

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第一百六十四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
第一百六十五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公司应当执行稳定、持续的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范围。公司年度盈利但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向全体股东说明原因。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可以采取现金或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回报股东,每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外: (一)拟进行重大资本性支出; (二)拟采取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43,364,121.52元,公司拟以目前总股本85,709,000,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5元(含税),派发现金股利21,427,280.00元(含税),分红金额占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49.41%,分红比例符合《公司章程》中公司每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的规定。

四、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或相关主体作出过关于利润分配的公开承诺,相关承诺未履行完毕。

五、其他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2个月内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目录

(二)《桂林星辰科技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桂林星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3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