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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水电: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30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
大华核字[2022]004178号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

目 录页 次
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1-2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2层[100039]

电话:86(10)58350011传真:86(10)58350006

www.dahua-cpa.com

第1页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

大华核字[2022]004178号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水电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情况出具本专项说明。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情况,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粤水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发表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

由于我们并未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实施完整的审计程序,因此本专项说明不应被视为针对本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或粤水电公司财务报表整体或其任何组成部分发表审计意见。如果在财务报表审计中取得其他审计证据,可能导致我们得出其他的结论。

现将粤水电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情况说明如下:

一、会计估计变更

1. 会计估计变更原因

大华核字[2022]004178号专项说明

第2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加合理反映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合同资产的预期损失情况,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公司拟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合同资产的预期损失率进行变更。

2. 会计估计变更内容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以、合同资产组合变更和坏账计提比例的变更。

3. 会计估计变更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估计、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经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2021年净利润影响为1,411.41万元,未对公司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

二、对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专项说明仅供粤水电公司满足交易所监管要求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王建华
中国注册会计师:
荣矾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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