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对公司出具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管理实际,公司建立健全了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和组织体系,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
二、《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客观、准确。
综观公司内部控制的实施情况和控制效果,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比较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我们同意该报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