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07 证券简称:上海医药 编号:临2022-026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医药”或“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 会计司于2021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及《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适用范围的通知》,对公司会计政策、相关会计科目核算和列报进行适当的变更和调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概述
财政部于2021年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的通知》(财会[2021] 1号)、《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适用范围的通知》(财会[2021] 9号)及《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本集团已采用上述通知和实施问答编制2021年度财务报表。
二、 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 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21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及《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
定>适用范围的通知》。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四、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 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
财政部于2021年颁布了《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适用范围的通知》,对于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与出租人达成且仅针对2022年6月30日之前的租金减免,本集团及本公司在编制2021年度财务报表时,均已采用上述通知中的简化方法进行处理,对财务报表无显著影响。
(二) 租赁相关的现金流量表列示
财政部于2021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明确了除与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相关的预付租金和租赁保证金支出仍计入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外,其他的预付租金和租赁保证金支出计入筹资活动现金流出。本集团及本公司在编制2021年度财务报表时,均已采用上述方法进行处理,对财务报表无显著影响。
(三) 运输成本的列示
财政部于2021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本集团及本公司在编制2021年度财务报表时,将其自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
本集团及本公司将追溯调整2020年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元
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
2020年度 | |||
合并报表 | 母公司 | ||
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将其自销售费用全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 | 销售费用 | -706,142,549.24 | - |
营业成本 | 706,142,549.24 | - |
(四) 基准利率改革导致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合同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
的会计处理财政部于2021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规定了有关基准利率改革导致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合同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会计处理。本集团及本公司在编制2021年度财务报表时,已采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有关基准利率改革导致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合同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会计处理。截至2021年12月31日,对本集团及本公司无显著影响。
五、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1、董事会及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会计司实施问答等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会计司实施问答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变更和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能够使公司财务报告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
3、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于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第九十三号-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的要求而编制的专项说明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2)第3006号专项报告。该专项报告认为:根据我们的工作程序,我们没有发现由上海医药的2021年度会计政策变更专项说明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财务报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财务报表中所披露的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