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确认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我们作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仔细审核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后,认为:
1、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
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 公司出具的2021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是客观、公正、真实的;
3、 我们保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董事及高管签字:
董事长: 周 军 副董事长: 葛大维董事、总裁:左 敏 董 事: 李永忠董事、财务总监:沈波 董 事: 李 安独立董事: 蔡江南 独立董事: 洪 亮独立董事: 顾朝阳 独立董事: 霍文逊副总裁: 赵 勇 副总裁: 茅建医副总裁: 顾浩亮 副总裁: 张耀华副总裁、董事会秘书:陈津竹
二零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董事及高管签字:
董事长: 周 军 副董事长: 葛大维董事、总裁:左 敏 董 事: 李永忠董事、财务总监:沈波 董 事: 李 安独立董事: 蔡江南 独立董事: 洪 亮独立董事: 顾朝阳 独立董事: 霍文逊副总裁: 赵 勇 副总裁: 茅建医副总裁: 顾浩亮 副总裁: 张耀华副总裁、董事会秘书:陈津竹
二零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董事及高管签字:
董事长: 周 军 副董事长: 葛大维董事、总裁:左 敏 董 事: 李永忠董事、财务总监:沈波 董 事: 李 安独立董事: 蔡江南 独立董事: 洪 亮独立董事: 顾朝阳 独立董事: 霍文逊副总裁: 赵 勇 副总裁: 茅建医副总裁: 顾浩亮 副总裁: 张耀华副总裁、董事会秘书:陈津竹
二零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董事及高管签字:
董事长: 周 军 副董事长: 葛大维董事、总裁:左 敏 董 事: 李永忠董事、财务总监:沈波 董 事: 李 安独立董事: 蔡江南 独立董事: 洪 亮独立董事: 顾朝阳 独立董事: 霍文逊副总裁: 赵 勇 副总裁: 茅建医副总裁: 顾浩亮 副总裁: 张耀华副总裁、董事会秘书:陈津竹
二零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董事及高管签字:
董事长: 周 军 副董事长: 葛大维董事、总裁:左 敏 董 事: 李永忠董事、财务总监:沈波 董 事: 李 安独立董事: 蔡江南 独立董事: 洪 亮独立董事: 顾朝阳 独立董事: 霍文逊副总裁: 赵 勇 副总裁: 茅建医副总裁: 顾浩亮 副总裁: 张耀华副总裁、董事会秘书:陈津竹
二零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董事及高管签字:
董事长: 周 军 副董事长: 葛大维董事、总裁:左 敏 董 事: 李永忠董事、财务总监:沈波 董 事: 李 安独立董事: 蔡江南 独立董事: 洪 亮独立董事: 顾朝阳 独立董事: 霍文逊副总裁: 赵 勇 副总裁: 茅建医副总裁: 顾浩亮 副总裁: 张耀华副总裁、董事会秘书:陈津竹
二零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董事及高管签字:
董事长: 周 军 副董事长: 葛大维董事、总裁:左 敏 董 事: 李永忠董事、财务总监:沈波 董 事: 李 安独立董事: 蔡江南 独立董事: 洪 亮独立董事: 顾朝阳 独立董事: 霍文逊副总裁: 赵 勇 副总裁: 茅建医副总裁: 顾浩亮 副总裁: 张耀华副总裁、董事会秘书:陈津竹
二零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董事及高管签字:
董事长: 周 军 副董事长: 葛大维董事、总裁:左 敏 董 事: 李永忠董事、财务总监:沈波 董 事: 李 安独立董事: 蔡江南 独立董事: 洪 亮独立董事: 顾朝阳 独立董事: 霍文逊副总裁: 赵 勇 副总裁: 茅建医副总裁: 顾浩亮 副总裁: 张耀华副总裁、董事会秘书:陈津竹
二零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监事签字:
监事长:徐有利
监 事:环建春
监 事:忻 铿
二零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监事签字:
监事长:徐有利
监 事:环建春
监 事:忻 铿
二零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监事签字:
监事长:徐有利
监 事:环建春
监 事:忻 铿
二零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