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二条、《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监事会在仔细审核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后,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监事长:徐有利
监 事:环建春
监 事:忻 铿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零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监事长:徐有利
监 事:环建春
监 事:忻 铿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零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监事长:徐有利
监 事:环建春
监 事:忻 铿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零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