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对公司《关于2021年度计提长期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计提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基于审慎的判断,发表如下说明:
1、《关于2021年度计提长期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已就2021年度计提长期资产减值准备事宜提供了详细的资料,并就有关内容做出了充分的说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审慎审阅相关资料的基础上,认为:公司2021年度需计提的长期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反映了公司2021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
2、《关于2021年度计提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次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吴粒(主任委员)
孙泽胜、李忠、杨向宏、卜新平
二○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