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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德医疗: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持续督导报告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3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持续督导报告书

保荐机构名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 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姓名:徐峰联系电话:0571-86686762
保荐代表人姓名:褚晓佳联系电话:021-20262066

一、保荐工作概述

1、现场检查情况

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德医疗”或“公司”)于2018年4月12日完成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进入持续督导期间。振德医疗于2020年1月14日完成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进入持续督导期间。

在公司2021年度持续督导工作过程中,保荐代表人、项目组成员于2021年12月9日至2021年12月15日对公司进行了全面现场核查,并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访谈;察看上市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查看上市公司持续督导期间召开的历次三会文件;查阅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凭证、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明细等资料,对募投项目进行了实地考察;查阅上市公司的相关内控制度文件;查阅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核查上市公司持续督导期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对外投资的相关资料;检查公司及董监高所做承诺及履行情况。

2、持续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情况

保荐代表人保持关注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对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现场核查。2021年度,振德医疗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董

事会和监事会议事规则得到贯彻执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履行职责,公司治理情况良好,并有效执行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担保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公司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使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公司较好执行了这些规章制度。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 余额备注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文锦支行336006150018800006309-公司开户,本期注销
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0977202000046-公司开户,2020年注销
浙江绍兴恒信农村合作银行皋埠支行201000194531924-公司开户,2019年注销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越城支行380574383451-子公司许昌振德医用敷料有限公司开户,2019年注销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9550880210109300162-子公司许昌正德医疗用品有限公司开户,本期注销
合 计-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注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文锦支行33600615001300002282162,480,135.59公司开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631669113-公司开户,2020年注销
合 计62,480,135.59

保荐机构定期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被严格执

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顺利推进;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得到有效执行。

4、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公司2021年度共召开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包括《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公司回购股份实施完成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苏州美迪斯少数股东权益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许昌振德医用敷料有限公司收购上海亚澳医用保健品有限公司和三特瑞(南通)医用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关于对全资子公司许昌振德医用敷料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变更全资子公司医用绷带生产线搬迁扩产升级项目建设用地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2021年度共召开四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包括《关于对外投资暨全资子公司手术感控生产线扩产建设项目的提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提案》、《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公司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提案》、《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提案》、《关于<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提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有关事项的提案》、《关于<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提案》、《关于<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提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提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提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提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提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提案》、《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提案》等提案。

保荐人详细了解了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召开情况,公司职能机构能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注重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5、列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保荐机构列席了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1年9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并事前审阅了会议相关议案。

二、保荐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情况

保荐人对公司2021年度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或事后审阅,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核查,公司已按照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公告,确保各项重大信息披露及时、准确、真实、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交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报告的事项

经保荐机构审慎核查,振德医疗2021年度未发生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报告的重要事项。

四、其他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持续督导报告书》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徐 峰褚晓佳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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