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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德医疗:振德医疗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30

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振德医疗”)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和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更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公司拟将募投项目“功能性敷料及智能物流中心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1年12月延期至2022年12月。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9]2008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12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4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2,969.0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2月25日划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9]488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已累计投入资金总额37,468.25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及原因

根据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和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更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公司拟将募投项目“功能性敷料及智能物流中心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1年12月延期至2022年12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功能性敷料及智能物流中心建设项目”建筑工程已完成建设,智能物流中心部分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本项目功能性敷料(泡沫敷料、湿膜敷料及一次性表皮细胞分离器等)项目建设部分因涉及需采购的生产设备数量较多、安装调试工作量较大,同时受到国内外疫情影响,该部分项目设备采购、调试进度也相应受到影响,导致建设进度有所延期。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系根据项目实际建设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项目延期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及项目的实质内容,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本次延期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后续将进一步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监督,促使“功能性敷料及智能物流中心建设项目”尽快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将募投项目“功能性敷料及智能物流中心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1年12月延期至2022年12月之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

序号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万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元)截止期末募集资金投入进度(%)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1功能性敷料及智能物流中心建设项目33,000.0027,498.1383.332021.12
2补充流动资金9,969.069970.12100.01不适用
合计42,969.0637,468.2587.20-

作》等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系根据项目实际建设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项目延期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功能性敷料及智能物流中心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1年12月延期至2022年12月。

2、监事会意见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系根据项目实际建设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及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的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振德医疗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未调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相关要求。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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