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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德医疗: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3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德医疗”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就振德医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008号文核准,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4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44,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等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2,969.0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488号)。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累计投入资金总额37,468.25万元,具体投入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万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元)截止期末募集资金投入进度(%)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1功能性敷料及智能物流中心建设项目33,000.0027,498.1383.33%2021.12
序号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万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元)截止期末募集资金投入进度(%)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2补充流动资金9,969.069,970.12100.01%不适用
合计42,969.0637,468.2587.20%

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原因及影响

(一)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和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更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公司拟将募投项目“功能性敷料及智能物流中心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1年12月延期至2022年12月。

(二)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功能性敷料及智能物流中心建设项目”建筑工程已完成建设,智能物流中心部分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本项目功能性敷料(泡沫敷料、湿膜敷料及一次性表皮细胞分离器等)项目建设部分因涉及需采购的生产设备数量较多、安装调试工作量较大,同时受到国内外疫情影响,该部分项目设备采购、调试进度也相应受到影响,导致建设进度有所延期。

(三)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系根据项目实际建设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项目延期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及项目的实质内容,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延期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后续将进一步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监督,促使“功能性敷料及智能物流中心建设项目”尽快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三、审批程序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

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系根据项目实际建设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及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3、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拟将募投项目“功能性敷料及智能物流中心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1年12月延期至2022年12月之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系根据项目实际建设实施情况结合公司发展规划作出的审慎决定,项目延期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功能性敷料及智能物流中心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1年12月延期至2022年12月。

该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查阅了振德医疗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涉及的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等有关文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振德医疗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未调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相关要求。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徐 峰 褚晓佳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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