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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在线: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30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依法列席董事会会议,参加各次股东大会,认真履行对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的监督职责。加强对公司规范运作、财务管理和关联交易以及董事会贯彻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经理层执行董事会决议等情况的监督检查,有力地促进了公司依法经营、规范运作。现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主要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未发生变动。

二、2021年度工作情况

(一)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12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1年1月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1-9月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2021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

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境外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以其自有资产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现金购买控股子公司剩余股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共十五项议案。

2、2021年1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的议案》。

3、2021年3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以自有资产担保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共六项议案。

4、2021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部分首发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的议案》,共十一项议案。

5、2021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以全资子公司股权质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共三项议案。

6、2021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订<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共五项议案。

7、2021年7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共四项议案。

8、2021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共二项议案。

9、2021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向银行及融资租赁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共四项议案。

10、2021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共一项议案。

11、2021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共一项议案。

12、2021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关于延长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共四项议案。

(二)列席董事会会议、参加股东大会,依法行使监督职能

2021年度,在公司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在董事会和管理层的积极配合下,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参与了公司重大决策的讨论,依法监督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和会议召开程序。

三、监事会对2021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2021年度,监事会密切关注公司经营运作情况,认真监督公司财务及资金运用情况,检查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职务行为,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的规范。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表决程序以及各项决议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决策规范,治理结构持续改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能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未发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股东、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检查公司财务状况,对定期报告出具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和内控机制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公允。

(三)监督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监督后,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提升公司的业绩,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没有出现违法行为,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整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营运的各个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为本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了合理保障。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不存在重大缺陷,能够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五)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严格检查,认为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和管理以及募集资金投资补充流动资金等方面,公司严格遵守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方向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此举符合上市公司监管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且能控制风险,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对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和审阅,并出具了审核意见,确认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相关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审核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审议了2020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对2020年、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且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四、2022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2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力度,充分发挥监督作用。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以切实维护和保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为己任,促进公司更好更快发展。

1、监事会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经营行为进行监督与检查,以便使其决策和经营活动更加规范,提高治理水准。

2、按照上市公司监管部门的要求,认真审议监督公司运作情况、财务情况、交易情况、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定期报告情况,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3、积极深入学习、掌握最新监管政策,不断提高监事会全体监事的业务水

平、专业水平,不断提高自身知识储备,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稳健经营贡献更多力量。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2年3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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