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该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交易以及拟签署的相关协议,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董事会就本次交易事项的总体方案和安排,交易方案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无重大法律政策障碍。
3、本次交易有利于推动公司财务投资及非核心业务资产的投资退出,收回投资资金,实现投资收益,增加公司运营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4、本次交易价格以经审计的净资产为基础作为参考依据,由双方基于公平、自愿的原则协商确定,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本次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通过。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林金桐 王则斌 吴士敏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