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广业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在2021年度工作中,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2021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1年度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1、2021年度应出席7次董事会,本人亲自出席7次,委托出席0次,其中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2次,现场出席董事会5次。
2、2021年度,本人列席股东大会4次。
3、2021年度,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2021年度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关注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决议及执行情况,认真听取公司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运作、资金往来等日常经营情况的汇报。董事会召开前,我们事先均已对相关议案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对相关议案的合法、合规、合理性进行了检查,并
出具了书面的独立意见。本人2021年度参加董事会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2021年2月28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发表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独立意见。
2、2021年4月8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1)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2)关于对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4)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及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5)对《2020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6)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7)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8)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9)关于全资子公司云硫矿业与广东环保签订《解除委托经营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0)关于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2021年8月6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发表了《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2021年8月27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及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
(2)关于 2021 年上半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3)对《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5、2021年12月6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1)关于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提名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建立粤桂股份企业年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现场考察情况
2021年,根据监管部门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本人在任期内持续关注公司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经营上的情况,认真审核公司相关资料并提出建议;通过有效地监督和检查,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定期听取公司有关工作。
人员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内部管理和控制、董事会决议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执行、财务管理、日常关联交易等日常情况的介绍和汇报,并实地考察了解公司动态。
四、2021年董事会下属委员会的主要工作情况
2021年度,本人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
1、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在报告期内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切实履行监督职责,认真听取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汇报,对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沟通、协调,掌握定期报告的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督促审计工作进度。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4次会议,重点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审议。每个季度听取内部审计部门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检查报告及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与公司年度报告审计注册会计师就审计计划、年度审计工作进行充分沟通和交流,督促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计划完成审计工作,保障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及时性和完整性。
2、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在报告期内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报告期内,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了3次会议,重点对报告期内董事会换届的候选人以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履历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发表了审核意见,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3、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报告期内根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了2次会议,对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年薪进行了考核并提出建议,核定了2020年度高级管
理人员绩效年薪和个人薪酬分配系数,对制定《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的发表了审核意见。
五、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能进行认真的审核。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并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积极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本人具有从事会计工作的经历与经验,在任职期间,本人会充分发挥本人的专业特长,用所擅长的专业能力和实践经验,积极为公司的发展、规范运作出谋划策,向董事会提出独立、客观、科学、合法的决策意见。
3、加强自身学习方面。积极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广西证监局举办的学习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证券监管部门下发的通知和规范性文件等的认识和理解,形成自觉加强保护股东利益的意识,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独立董事:龚洁敏2022年3月28日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广业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在2021年度工作中,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2021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1年度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1、2021年度应出席7次董事会,本人亲自出席7次,委托出席1次,其中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2次,现场出席董事会4次。
2、2021年度,本人列席股东大会4次。
3、2021年度,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2021年度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关注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决议及执行情况,认真听取公司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运作、资金往来等日常经营情况的汇报。董事会召开前,我们事先均已对相关议案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对相关议案的合法、合规、合理性进行了检查,并出具了书面的独立意见。本人2021年度参加董事会并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1、2021年2月28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发表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独立意见。
2、2021年4月8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1)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2)关于对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4)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及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5)对《2020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6)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7)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8)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9)关于全资子公司云硫矿业与广东环保签订《解除委托经营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0)关于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2021年8月6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发表了《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2021年8月27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及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
(2)关于 2021 年上半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3)对《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5、2021年12月6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1)关于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提名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建立粤桂股份企业年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现场考察情况
2021年,根据监管部门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本人在任期内持续关注公司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经营上的情况,认真审核公司相关资料并提出建议;通过有效地监督和检查,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定期听取公司有关工作
人员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内部管理和控制、董事会决议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执行、财务管理、日常关联交易等日常情况的介绍和汇报,并实地考察了解公司动态。
四、2021年董事会下属委员会的主要工作情况
2021年度,本人担任公司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发展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与审计委员会委员。
本人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
1、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在报告期内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报告期内,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了3次会议,重点对报告期内董事会换届的候选人以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履历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发表了审核意见,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2、本人作为战略发展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在报告期内根据《董事会战略发展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报告期内,董事会战略发展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共召开了2次会议,会议讨论了公司十四五主业战略及项目情况,结合公司整体战略布局,对主业战略、投资工作及项目情况等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积极履行战略委员会的职责。
3、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在报告期内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切实履行监督职责,认真听取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汇报,对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沟通、协调,掌握定期报告的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督促审计工作进度。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4次会议,重点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审议。每个季度听取内部审计部门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检查报告及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与公司年度报告审计注册会计师就审计计
划、年度审计工作进行充分沟通和交流,督促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计划完成审计工作,保障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及时性和完整性。
4、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报告期内根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了2次会议,对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年薪进行了考核并提出建议,核定了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年薪和个人薪酬分配系数,对制定《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的发表了审核意见。
五、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能进行认真的审核。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并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积极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在落实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我们通过查阅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关注公司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督促公司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3、加强自身学习方面。积极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广西证监局举办的学习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证券监管部门下发的通知和规范性文件等的认识和理解,形成自觉加强保护股东利益的意识,促
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独立董事:周永章2022年3月28日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广业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在2021年度工作中,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2021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1年度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1、2021年度应出席8次董事会,本人亲自出席8次,委托出席0次,其中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2次,现场出席董事会6次。
2、2021年度,本人列席股东大会4次。
3、2021年度,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2021年度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关注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决议及执行情况,认真听取公司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运作、资金往来等日常经营情况的汇报。董事会召开前,我们事先均已对相关议案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对相关议案的合法、合规、合理性进行了检查,并出具了书面的独立意见。本人2021年度参加董事会并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1、2021年2月28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发表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独立意见。
2、2021年4月8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1)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2)关于对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4)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及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5)对《2020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6)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7)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8)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9)关于全资子公司云硫矿业与广东环保签订《解除委托经营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0)关于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2021年8月6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发表了《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2021年8月27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及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
(2)关于 2021年上半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3)对《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5、2021年12月6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1)关于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提名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建立粤桂股份企业年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6、2021年12月27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1)对《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对《关于聘任朱冰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3)对《关于聘任陈荣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赵松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邓华欢为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的议案》《关于聘任梁星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向银行申请2022年度授信额度暨预计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现场考察情况
2021年,根据监管部门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本人在任期内持续关注公司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经营上的情况,认真审核公司相
关资料并提出建议;通过有效地监督和检查,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定期听取公司有关工作。
人员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内部管理和控制、董事会决议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执行、财务管理、日常关联交易等日常情况的介绍和汇报,并实地考察了解公司动态。
四、2021年董事会下属委员会的主要工作情况
2021年度,本人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发展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与提名委员会委员;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发展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
1、本人作为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九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报告期内根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了2次会议,对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年薪进行了考核并提出建议,核定了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年薪和个人薪酬分配系数,对制定《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的发表了审核意见。
2、本人作为战略发展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在报告期内根据《董事会战略发展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报告期内,董事会战略发展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共召开了2次会议,会议讨论了公司十四五主业战略及项目情况,结合公司整体战略布局,对主业战略、投资工作及项目情况等重大事项进
行研究并提出建议,积极履行战略委员会的职责。
3、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在报告期内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切实履行监督职责,认真听取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汇报,对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沟通、协调,掌握定期报告的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督促审计工作进度。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4次会议,重点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审议。每个季度听取内部审计部门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检查报告及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与公司年度报告审计注册会计师就审计计划、年度审计工作进行充分沟通和交流,督促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计划完成审计工作,保障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及时性和完整性。
4、本人作为第八届提名委员会委员、第九届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在报告期内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报告期内,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了3次会议,重点对报告期内董事会换届的候选人以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履历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发表了审核意见,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五、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能进行认真的审核。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
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并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积极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本人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的相关报道,有效的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责。除外,我们通过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投资项目进度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和治理。
3、加强自身学习方面。积极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广西证监局举办的学习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证券监管部门下发的通知和规范性文件等的认识和理解,形成自觉加强保护股东利益的意识,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2022年,本人将继续本着求真务实、谨慎勤勉的原则,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合作与沟通,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李胜兰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