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的变更情况,公司拟对现行《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前后的对照情况如下: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1 | 第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091.20万元。 | 第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9,094,400元。 |
2 |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9,091.20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109,094,400股,全部为普通股。 |
3 |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 |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 |
4 | 第四十一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 | 第四十一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三)公司在一年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担保;(新增) …… |
5 | 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 …… | 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该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新增) …… |
6 |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上述事项除关联交易之外,其他事项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9.2条款所示标准时,需经董事会批准; …… |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董事会审议上述事项标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之“应披露的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执行; …… |
7 |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上述事项的审批权限范围,按照该事项发生时有效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节相关规定执行。 |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上述事项的审批权限范围,按照该事项发生时有效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之“应披露的交易与关联交易”相关规定执行。 |
8 | 第一百二十八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 第一百二十八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
……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等事项。上述事项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9.2 条款所示标准时,授权总经理批准即可实施; …… | ……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等事项。上述事项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之“应披露的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标准时,授权总经理批准即可实施; …… | |
9 | 第一百三十九条 监事应当保证公司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 第一百三十九条 监事应当保证公司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
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除上述对照表中标红字体部分的修订并相应调整部分条款序号外,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2022年3月)》。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后续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公司章程》内容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版本为准。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