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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宏股份: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立云)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30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徐立云)

作为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1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专业性的作用,勤勉尽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1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1年度,本人任期内共出席了6次董事会会议,1次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程序均合法有效。任职期内,本人积极了解掌握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会议的各项议案,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对相关事项进行合理的分析与判断,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任职期内,本人对董事会召开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对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和有关的规定,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下列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名称及 时间独立意见涉及的议案或事项意见类型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2021.1.29)(1)《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变更为现金收购股权的议案》; (2)《关于现金收购南京开通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3)《关于签署<关于南京开通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同意
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1.3.30)(1)《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0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5)《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6)《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7)《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8)《关于续聘202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事候选人的议案》; (1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1)《对公司2021年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同意
3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2021.5.7)(1)《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的议案》。同意
4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2021.7.28)(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同意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四个专业委员会。任职期内,作为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成员,本人均亲自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积极履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责。2021年本人参加了四次审计委员会,就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等事项以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审阅,并认真听取公司审计部提交的工作报告及审计工作计划,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实施了有效的指导和监督。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严格履行主要职能。报告期内,本人勤勉尽责地履行委员职责,对公司战略规划等事项进行了研究,并监督其开展与实施。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2021年度,对公司进行了实地现场考察,定期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公正、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充分保障公司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知悉权,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2.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各项资料,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认真核查董事会审议的每项议案,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运用自己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结论,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人一直注重学习中国证监会、上海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全面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情况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二)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三)无另外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022年,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认真、谨慎、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有效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发展发挥积极作用。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徐立云

2022年3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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