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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度,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以及监事会全体监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现就公司监事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每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届次 | 召开时间 | 议案内容 |
1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 | 2021年1月29日 | 1.《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变更为现金收购股权的议案》 2.《关于现金收购南京开通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3.《关于签署<关于南京开通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
2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1年3月30日 | 1. 《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 《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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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8.《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9.《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监事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0.《关于续聘202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11.《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
3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1年4月22日 | 《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4 |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1年5月7日 | 《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
5 |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1年7月28日 | 1.《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6 |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1年10月20日 | 《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责,积极行使权力、忠实履行义务,并按照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规范监事会日常监督和议事行为,有效地发挥了监事会的监督作用。公司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1.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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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法规的规定,列席了公司的6次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对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所有重大决策程序合法,有关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未发现有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能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其职责。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 公司财务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通过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汇报,审议公司年度报告,审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等方式,对公司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和经营成果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机制健全、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费用提取合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所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真实合理,有利于股东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的正确理解。
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报告期内,公司未投入使用募集资金。
4. 公司对外投资情况
公司证券投资以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苏费马投资管理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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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两个账户开展。为了满足公司主业发展,2021年公司继续逐步减少证券投资,降低股票仓位,收拢资金。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证券投资账户仅持仓部分基金、资管产品以及部分理财产品,报告期期末市值为41,882,842.31元。
公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对外投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对外投资情况,不存在违规情况。
5. 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公司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收购情况如下:
2021年,公司完成现金收购南京开通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2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新的营业执照,当月财务数据并入合并报表。
报告期内公司无出售资产情况。
6. 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的情况,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的情况。
7. 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的情况,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
8. 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HANGHAI WEIHONG ELECTRONIC TECHNOLOGY CO., 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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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能得到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性、安全性和真实性,保障了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能有效地运行,不存在重大缺陷。《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三、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重点
2022年,公司监事会将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经营行为进行监督与检查。同时,公司监事会将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经营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围绕公司的经营、投资活动开展监督活动,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从而更好地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0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