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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建投: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30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3月28日在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西路52号建投大厦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25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12人,实际出席董事12人,会议由董事长沈德法先生主持, 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应收款项拟进行重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为加快化解公司涉及中国恒大集团及下属公司应收款项逾期问题,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建工”)拟与中国恒大集团下属控股公司杭州晶立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立置业”)、浙江省浙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建房产”)达成在建工程三方转让协议。转让资产为在建杭州水晶城文化旅游商业综合体项目(暂定名)。晶立置业作为水晶城项目转让方,浙建房产作为专业房产开发公司受让水晶城项目并将通过设立项目公司形式负责水晶城项目后续的开发建设工作,浙江建工作为专业总承包施工单位负责水晶城项目后续工程施工事宜,预计后续工程施工金额不超过240,000万元。根据浙建房产、浙江建工委托的中介机构评估、审计结果,在假设开发的情形下,水晶城项目权益的价值为366,029.12万元(暂定,最终以建设情况为准)为转让对价,浙建房产以应付转让对价中的92,065.04万元用于抵偿中国恒大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对浙江建工及其下属子公司杭州地区的应付款项,剩余转让对价,通过变现或溢价销售、以房抵债的方式处理,将按照有关

政府部门统一要求化解中国恒大集团及其下属公司杭州地区、湖州地区项目债务缺口,如有剩余的,可用于抵偿中国恒大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对浙江建工及下属子公司在湖州地区的69,514.49万元应付款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应收款项拟进行重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浙建房产的间接控股股东为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与公司系为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甄建敏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本次应收款项重组相关的具体事宜。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拟定于2022年4月18日(星期一)15:00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零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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