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25 证券简称:徐工机械 公告编号:2022-23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徐工集团
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他与交易相关的文件,公司拟吸收合并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于2021年11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本次交易申请已被中国证监会受理。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于2022年3月2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要求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
本次交易定价所依据的《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的全体股东发行股份吸收合并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涉及之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21]第0954号)基准日为2021年3月31日,有效期至2022年3月30日。鉴于上述评估报告有效期即将届满,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评估机构”)以2021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对交易标的全部权益的价值进行了加期评估,经加期评估验证,标的公司未出现评估减值情况。结合加期评估情况,公司对《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相关内容进行了相应修订和补充,具体情况如下:
章节 | 修订情况 |
释义 | 1、根据最新情况对释义进行补充和更新 |
重大事项提示 | 1、补充更新本次加期评估情况 |
第六章 本次交易的评估情况 | 1、补充更新本次加期评估情况 |
第十一章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 1、补充更新上市公司关联担保审议程序进展 |
特此公告。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