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龚巧莉2021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2021年度本人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1年度出席董事会会议、列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全部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人全部亲自出席,未出现缺席情况。经审议董事会相关议案,本人对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异议或提出反对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 会议召开时间 | 会议召开 方式 | 审议事项 |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 2021年4月22日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 | 1.审议《2020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20年总裁工作报告》 3.审议《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审议《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审议《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7.审议《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 2021年4月26日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 | 1.审议《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 2021年8月23日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 | 1.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审议《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 2021年10月1日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 | 1.审议《关于变更公司董事暨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审议《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3.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署项目施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5.审议《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 2021年10月14日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 | 1.审议《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3.审议《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 2021年10月28日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 | 1.审议《关于补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2.审议《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
2.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1年本人任职期间,列席了公司以现场会议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情况
2021年9月26日,公司召开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署项目施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人就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三、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相关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2021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0年董事会工作报告》、《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本人对公司控股股东与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0年度利润分配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本人就控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和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1年9月29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董事长、总裁康莹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康莹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总裁以及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及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本人就其辞职的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1年10月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董事暨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及《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署项目施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本人就提名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1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等议案,本人就提名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聘任公司总裁、聘任公司副总裁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1.审计委员会
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开展各项工作,认真审议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关联交易及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等议案,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进行了深入了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 会议召开时间 | 会议召开 方式 | 审议事项 |
2021年第一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 | 2021年4月9日 | 通讯方式 | 《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2021年第二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 | 2021年4月22日 | 通讯方式 |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
2021年第三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 | 2021年8月18日 | 通讯方式 | 《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2021年第四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 | 2021年9月29日 | 通讯方式 |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署项目施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2021年第五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 | 2021年10月28日 | 通讯方式 |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
2.提名委员会
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开展各项工作,认真审议了公司相关提名议案,对公司组织架构、人员状况等进行了深入了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 会议召开时间 | 会议召开 方式 | 审议事项 |
2021年第一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 | 2021年10月1日 | 通讯方式 | 《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提名董事会秘书候选人的议案》 |
2021年第二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 | 2021年10月13日 | 通讯方式 | 《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提名总裁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提名副总裁候选人的议案》 |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状况,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公司经营动态。同时,利用自己的专业优势,为公司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在公司重大事项决策之前,本人均事先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对公司管理层提出独立、客观、专业的意见;公司做出决策后,及时了解并关注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提出独立意见。
2.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在对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的基础上,独立判断,运用专业知识发表独立意见。
3.积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效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
4.报告期内,本人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尤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以及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相关法规的学习,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建议。
六、其他工作
1.报告期内本人未出现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报告期内本人未出现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以上是本人在2021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的汇报。在2022年度,本人将加强对公司的关注,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从而提高公司董事会决策水平,促进公司稳定健康的发展。本人将继续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独立、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提高董事会决策能力,更好地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龚巧莉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