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8元(含税),不进行送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时公司实际有权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713,404,960.13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523,264,509.7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派发股息,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8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400,803,87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332,144,697.50元(含税)。剩余利润作为未分配利润留存,不进行送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2021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5.87%。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实际有权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盈利水平、现金流水平、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投资者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及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兼顾了股东利益及公司持续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情况、未来资金需要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