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文件的规定,作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严格自律、规范运作、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审慎查验,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截至报告期末,担保情况说明
1.2020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境外全资附属公司境外债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在境外的全资附属公司海通银行或其附属公司境外债务融资(包括但不限于发行境外债券、中长期商业借款及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融资方式)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3.75亿欧元债务融资本金(含3.75亿欧元或等值其他币种)、利息、借款人应当承担的其他费用等,担保期限不超过6年(含6年)。
公司于2021年5月17日作为担保人签署《贷款协议》,为境外全资附属公司海通银行3.75亿欧元(含3.75亿欧元或等值其他货币)银团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公司全资子公司海通开元将所持有的海通恒信2,440,846,824股内资股划转给公司全资子公司海通创新证券。海通开元将注册资本从人民币106.50亿元减至人民币75亿元,减资人民币31.50亿元。公司为海通开元减资过程中未清偿债务人民币105,502.08万元提供一般保证担保。此担保事项经过公司于2021年1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的该项担保责任余额为人民币23,734.90万元。
3.2019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境外全资附属公司境外债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在境外的全资子公司海通国际控股有限公司Haitong InternationalHoldings及其全资附属公司境外债务融资(包括但不限于发行境外债券、中长期
商业借款及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融资方式)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6.7亿美元债务融资本金(含6.7亿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利息、借款人应当承担的其他费用等,担保期限不超过10年(含10年)。公司于2020年3月12日签署《担保协议》,为公司境外全资附属公司HaitongInternational Finance Holdings 2015 Limited发行金额为6.7亿美元、于2025年到期、票面利率为2.107%的美元债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2018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境外全资附属公司境外债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公司于2019年3月22日作为担保人签署《贷款协议》,为境外间接全资附属公司Haitong Investment Ireland Public Limited Company的银团贷款提供3.75亿欧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2017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境外全资附属公司境外债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公司2018年5月14日作为担保人签署《贷款协议》,为境外全资附属子公司海通国际控股的银团贷款提供6亿美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2017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境外全资附属公司境外债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公司2017年6月8日作为担保人签署《贷款协议》,为境外全资附属子公司海通国际控股的银团贷款提供2亿欧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的该项担保责任余额为1.6亿欧元。
7.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供净资本担保承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本公司随时对海通资管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十五亿元的净资本担保承诺,以保证其净资本保持充足。2013年6月9日,上海证监局下发《关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具净资本担保承诺书的无异议函》(沪证监机构字〔2013〕145号),同意本公司向海通资管公司提供人民币8亿元的担保承诺。本公司扣减了人民币8亿元净资本,并相应增加海通资管公司人民币8亿元净资本。
2016年8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海通资管追加净资本担保承诺及对其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海通资管公司追加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净资本担保承诺。公司为海通资管公司提
供最高额度为人民币40亿元的净资本担保承诺,并承诺当海通资管公司开展业务需要现金支持时,公司将无条件在上述额度内提供现金。净资本担保承诺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就本次净资本担保事宜,海通资管公司已获得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具净资本担保承诺书的无异议函》(沪证监机构字〔2016〕325号)。
2021年12月,公司对海通资管公司减少提供净资本担保承诺金额人民币18亿元。就本次净资本担保减少事宜,海通资管公司已收到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关于对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减少提供部分净资本担保承诺事项的无异议函》(沪证监机构字〔2021〕532号)。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海通资管公司提供净资本担保承诺金额为人民币30亿元。
二、独立意见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控制担保风险,公司对外担保事项按照审批权限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充分保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
张鸣 林家礼 朱洪超 周宇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