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玛顿”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亚玛顿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95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1年6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9,062,5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5.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000,00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3,853,316.00元后,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86,146,684.00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确认,并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1]32613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存放银行 | 银行账户账号 | 余额(元) |
江苏银行常州天宁支行 | 80700188000132616 | 32,114,513.77 |
江南银行天宁支行 | 1123300000009495 | 28,788,890.05 |
苏州银行常州分行 | 51683100000969 | 27,978,136.40 |
民生银行新北支行 | 632946390 | 10,410,577.13 |
工行经开区支行 | 1105020229088888090 | 43,612.76 |
合计 | 99,335,730.11 |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存入定期存款户,存放情况如下:
存放银行 | 银行账户账号 | 余额(元) | 存款期限 | 到期日 | 存款利率 |
江苏银行常州天宁支行 | 80700181000165819 | 30,000,000.00 | 三个月 | 2022/2/10 | 1.4-3.76% |
江苏银行常州天宁支行 | 80700181000160842 | 50,000,000.00 | 半年 | 2022/1/23 | 1.83-3.63% |
江苏银行常州天宁支行 | 80700181000160253 | 100,000,000.00 | 半年 | 2022/1/16 | 1.83-3.63% |
江南银行天宁支行 | 1123400000011209 | 10,000,000.00 | 三个月 | 2022/1/4 | 1.32-5.78% |
江南银行天宁支行 | 112300000001004 | 10,000,000.00 | 三个月 | 2022/1/4 | 1.32-5.98% |
江南银行天宁支行 | 1123400000010718 | 50,000,000.00 | 一年 | 2022/7/11 | 1.8-5.8% |
江南银行天宁支行 | 123400000010714 | 50,000,000.00 | 一年 | 2022/7/11 | 1.8-5.6% |
苏州银行常州分行 | 52667700000329 | 50,000,000.00 | 一年 | 2022/7/20 | 2.1-3.75% |
苏州银行常州分行 | 52449600000326 | 50,000,000.00 | 半年 | 2022/1/20 | 1.9-3.65% |
民生银行新北支行 | 720205723 | 15,000,000.00 | 一年 | 2022/7/21 | 1.9-3.85% |
合计 | 415,000,000.00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5家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本公司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
资的支出,在资金使用计划或者公司预算范围内,由财务部门审核,财务负责人、总经理签批后,由会计部门执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过计划投入时,按不同的限额,由总经理、董事长或者上报董事会批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公司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核实,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同时抄送监事会和总经理。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21年6月与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经济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工行经开区支行”)、江南农村商业银行天宁支行(以下简称“江南银行天宁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实际开户银行为江苏银行常州天宁区支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常州天宁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实际开户银行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区支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新北支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以下简称“苏州银行常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详见“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规范,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亚玛顿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履行了募集资金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止日期:2021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 986,146,684.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28,936,466.20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73,246,980.74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 资进度(%) (3)= (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大尺寸、高功率超薄光伏玻璃智能化深加工建设项目 | 否 | 391,300,000.00 | 391,300,000.00 | 141,149,593.60 | 180,107,019.00 | 46.03 | 2021年11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2、大尺寸、高功率超薄光伏玻璃智能化深加工技改项目 | 否 | 164,394,000.00 | 164,394,000.00 | 13,825,916.60 | 15,862,359.64 | 9.65 | 2022年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3、BIPV防眩光镀膜玻璃智能化深加工建设项目 | 否 | 133,810,000.00 | 133,810,000.00 | 4,851,725.00 | 5,921,871.10 | 4.43 | 2022年4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4、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 否 | 30,690,000.00 | 30,690,000.00 | 3,156,547.00 | 5,403,047.00 | 17.61 | 2023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5、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279,806,000.00 | 265,952,684.00 | 265,952,684.00 | 265,952,684.00 | 100.00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000,000,000.00 | 986,146,684.00 | 428,936,466.20 | 473,246,980.74 |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不适用 | |||||||||
合计 | 1,000,000,000.00 | 986,146,684.00 | 428,936,466.20 | 473,246,980.74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大尺寸、高功率超薄光伏玻璃智能化深加工建设项目”由于受疫情影响,设备安装调试及项目验收进度不及预期,导致无法在原定计划时间内完成项目建设及验收。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 |||||
杨路 | 王飞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