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2-010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日常经营需要,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2022年度,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预计将与关联方常州亚玛顿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玛顿科技”)、凤阳硅谷智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阳硅谷”)发生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及承租厂房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63,539.04万元。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林金锡先生、林金汉先生回避了对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上述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关联交易类
别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 内容 | 关联交易 定价原则 | 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 | 年初截至 披露日已 发生金额 | 上年发生 金额(不含税) |
向关联人 采购商品 | 凤阳硅谷 | 购买原片玻璃 | 参照市场 定价 | 160,000 | 29,664.19 | 86,811.49 |
向关联人 销售商品 | 凤阳硅谷 | 销售废品玻璃 | 参照市场 定价 | 2,000 | 552.73 | 820.17 |
向关联人承租房屋 | 亚玛顿科技 | 租赁厂房 | 参照市场价格双方共同约定 | 190.63 | 47.66 | 97.80 |
凤阳硅谷 | 租赁厂房 | 参照市场价格双方共同约定 | 1,348.41 | 337.1 | 536.38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 内容 | 实际发生 金额 | 预计 金额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 披露日期 及索引 |
向关联人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凤阳硅谷 | 购买原片玻璃等 | 86,811.49 | 150,000 | -42.13% | 详见 2021年4月10日巨潮资讯网上《关于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
常州汉韦 | 购买材料 | 99.7 | - | 100% | ||
向关联人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凤阳硅谷 | 销售废玻璃 | 820.17 | 1,000 | -17.98% | |
常州汉韦 | 出售废料、转让专利使用权 | 1.43 | - | 100% | ||
向关联人承租房屋 | 亚玛顿科技 | 租赁厂房 | 97.8 | 106.6 | -8.26% | |
凤阳硅谷 | 租赁厂房 | 536.38 | 1,500 | -64.24%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 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额控制在预计范围内,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一定差异的原因为:公司与关联方的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实际需求和双方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预计,实际发生额是按照双方实际签订合同金额确定,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较难实现准确预计,因此,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 |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主要原因为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根据自身及子公司经营需求就可能发生交易的上限金额测算的,实际发生金额按照双方的具体执行进度确定,具有不确定性。报告期由于产品市场价格波动幅度较大,因此存在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的情形,上述差异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具有合理性。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常州亚玛顿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亚玛顿科技总资产21,320.02万元,净资产16,674.66万元;营业收入95.06万元,净利润350.95万元。(未经审计)
信用状况:亚玛顿科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资信情况良好。
2、凤阳硅谷智能有限公司
关联方名称 | 公司类型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地址 | 注册资金 | 经营范围 | 关联关系 |
常州亚玛顿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 | 林金锡 | 常州市天宁区红梅新村70 号 | 50,000万元 | 聚光器具和逆变器设备的制造和销售,EVA、TPT等高分子材料的研发、制造和销售等 | 公司控股股东 |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凤阳硅谷总资产199,037.39万元,净资产 69,919.81万元;营业收入87,705.56万元,净利润 9,046.56 万元。(已经审计)
信用状况:凤阳硅谷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资信情况良好。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业务往来,属于正常经营业务往来,程序合法合规,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按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系参考同类业务的市场价格,定价公允、合理,并根据实际发生的金额结算。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预计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均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度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议了董事会提交的《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属于公司必要的日常经营活动事项,预计的关联交易额度合理,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关联交易价格能够保证市场公允性,能够切实维护股份公司的根本利益,不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预计的2022年度关联交易事项,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
关联方名称 | 公司类型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地址 | 注册资金 | 经营范围 | 关联关系 |
凤阳硅谷智能有限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 | 林金锡 | 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宁国现代产业园 | 13,952.74万元 | 光电显示玻璃研发、制造、销售;LCD及OLED模组整机设计、制造、销售;太阳能玻璃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等 | 公司控股股东下属控股子公司 |
合理,遵循了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规定、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我们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经查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关联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价格公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相关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