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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林集团: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2年3月)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30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二○二二年三月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 3

第二章 组织架构 ...... 5

第三章 决策授权制度 ...... 6

第四章 操作执行制度 ...... 9

第五章 风险管理制度 ...... 11

第六章 其它事项管理 ...... 14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境内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加强对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监督管理,规范期货交易行为,有效防范和控制期货业务风险,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从事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是为了规避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价格波动风险,实际运作中应遵循以下原则:

(1)公司仅限于在期货市场从事套期保值交易,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2)公司从事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应当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只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所进行场内市场交易,不得进行场外市场交易。套期保值使用的工具是交易所交易的标准期货合约。

(3)公司从事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是:控制与生产成本相关的大宗商品(甲醇、尿素等,其中甲醇为甲醛的主要原料)涨价造成公司的生产成本大幅偏离预算成本的风险,同时降低产成品(中纤板)从接订单到确认收入期间市场价格发生较大幅度变化造成毛利率下降的风险,通过套期保值交易合理对冲前述风险。

(4)期货持仓时间应与公司经营计价期相匹配,相应的套期保值头寸持有时间原则上不得超出公司实际经营时间计划。

(5)套期保值交易应当控制现货与期货在种类、规模上相匹配。

(6)公司应当以自己的名义设立套期保值交易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套期保值业务。

(7)公司应具有与套期保值保证金相匹配的自有资金,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公司应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第三条 公司设立套期保值工作小组,负责制定相关的风险管理制度和流程,核准交易决策。

第四条 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对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相关风险进行评价和监督,及时识别相关的内部控制缺陷并采取补救措施。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对套期保值交易的必要性、可行性及风险控制情况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就套期保值交易出具可行性分析报告。

第五条 公司建立套期保值业务的报告制度,明确报告类型及内容。公司套期保值工作小组及时向董事会报告相关业务情况。

第六条 公司套期保值工作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套期保值的收益与风险进行评价,确保其与公司的资本实力和管理

水平相一致。

第七条 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对管理制度进行审查和修订,确保制度能够适应实际运作和规范内部控制的需要。

第二章 组织架构

第八条 为保证公司顺利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套期保值工作小组下设决策团队、风控团队和操作团队,各团队的人员和主要工作如下:

(1)决策团队

成员:公司董事长、总裁、分管总裁助理

主要工作:

A、每月根据销售订单和生产计划确定当月是否操作新的期货合约;

B、确定期货品种、数量、价格、到期月份等交易要素;

C、现有的合约是否需要平仓;

D、负责领导风控团队和操作团队,向董事会报告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项。

(2)风控团队

成员:公司财务总监、公司财务经理

主要工作:

A、测算现有合约头寸是否合理,现金需求是否满足综合风控要求;

B、对于市场流动性风险进行评估,确保现有合约不存

在无法平仓的风险。如发现上述风险,立刻提交决策团队判断是否及时平仓。

(3)操作团队

成员: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部经理主要工作:接到决策团队指令后用最优的价格交易指定的合约和数量,包括开仓与平仓。

第三章 决策授权制度第九条 公司从事套期保值,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独立董事应当发表专项意见。

公司因交易频次和时效要求等原因难以对每次期货交易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的,可以对未来12个月内期货交易的范围、额度及期限等进行合理预计,额度金额超出董事会权限范围的,还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授权套期保值工作小组在额度以内开展期货交易业务,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需要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重新进行预计和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期货授权额度。

第十条 董事会授权套期保值工作小组具体执行与开展日常业务。各项套期保值业务必须严格限定在经批准的套期保值计划内进行,不得超范围操作。

第十一条 套期保值工作小组就公司套期保值关键要素

如保值品种、最高保值量、最大资金规模、目标价位等重大事项作出决策;由决策团队在授权范围内决策;公司下属子公司没有期货决策权,只能将各自保值需求(品种、数量、方向、价格等)上报公司,由套期保值工作小组决策,并统一进行期货交易操作。

第十二条 公司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前,须根据订单或存货的数量以及相关合同的执行情况,制定明确的套期保值方案。

第十三条 公司套期保值方案应根据公司的订单,由采购、销售等相关业务部门联合制定,也可以聘请专业机构协助公司有关部门制定;无论制定方案的内部或外部单位,均需由财务、审计部门进行资金的管理及过程风险控制。

第十四条 公司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投入期货保证金审批权限如下:

(1) 期货套期保值投资额度(即保证金)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的,由董事会审议批准;

(2) 期货套期保值投资额度达到或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的,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十五条 授权额度内的保值头寸因盈利而超出权限的,如果与之对应的现货敞口未了结,该保值头寸可继续持有。现货敞口了结后期货头寸应平仓,期货盈利部分不能增补为

授权额度,当年套期保值总额度仍按以上标准执行。

第十六条 套期保值工作小组每年根据公司生产规模、产品市场结构和期现货市场等因素的变化提出授权额度调整意见,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可按调整后的授权额度执行,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则应当按原授权额度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重新授权。

第十七条 套期保值工作小组授权操作团队选择合适的期货公司支持套期保值工作,选择的期货公司应在行业综合排名、研究力量及专业品牌等方面具有优势。

第十八条 公司与期货公司订立的开户合同应按公司有关合同管理规定及程序审核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人员签署。

第十九条 公司套期保值工作小组对套期保值操作实行授权管理,下达交易指令。交易指令列明有权交易的时间期限、具体品种、交易价格、交易金额。交易指令由董事长签发。

第二十条 被授权人员应当忠实执行交易指令。只有授权书载明的被授权人,才能行使交易权利。

第二十一条 如因各种原因造成被授权人的变动,决策团队应立即通知业务相关各方。被授权人自通知之时起,不再享有交易权利。

第四章 操作执行制度第二十二条 公司套期保值严格执行如下操作流程:

第二十三条 公司各部门、下属子公司应当严格遵循套期保值的交易指令。公司采购、销售部门应当及时准确地传递业务信息,对近期订单签订情况及现货市场价格行情,及时准确地报告公司套期保值工作小组决策团队,决策团队根据情况及时调整交易指令并下发至操作团队及时执行。

第二十四条 公司各部门、下属子公司应当严格执行或配合执行买入套期保值和卖出套期保值的开平仓策略:

买入套期保值卖出套期保值
此类期货套期保值针对的是销售价格已经或相对确定时,如担心后期原材料价格上涨在期此类期货套期保值针对的是产成品的销售价已经确定时,如担心后期价格下跌对销售的影
货市场买入相关合约的期货套期保值。 (一)制定期货套期保值交易策略文件 1、采购部门结合订单销售价格预估,定期制定现货报表报决策团队审批。 2、现货采购报表的内容主要包括现货市场行情走势分析与预测、原材料需求计划、订货合同价格、数量与期限。 (二)期货多单开平仓 1、期货交易员根据审批交易指令进行交易,并完成填制买入期货套期保值交易报表。 2、期货交易员在盘中发现风险应及时汇报风控团队成员后及时纠正。 3、采购部门结合原材料的库存情况,及时为决策团队下达交易指令提供信息参考。响在期货市场卖出相关合约的期货套期保值。 (一)制定期货套期保值交易策略文件 1、销售部门结合订单销售价格预估,定期制定现货报表报决策团队审批。 2、销售报表的内容主要包括现货市场行情走势分析与预测、库存数量、订货合同价格、数量与期限。 (二)期货空单开平仓 1、期货交易员根据审批通过的套保交易指令,进行卖出开仓。 2、期货交易员在盘中核对期货持仓和交易指令的匹配情况,发现错单及时通知风控团队。 3、销售部门结合销售进度,及时为决策团队下达交易指令提供信息参考。

第二十五条 交易结束后,应根据交易指令平掉期货头寸或进行实物交割。

第二十六条 期货交易员应及时将详细操作记录通过办公系统或公司邮件等系统发送至套保工作小组全体成员。

第二十七条 风控团队应当核查交易是否符合交易指令,若不符合,要立即报告董事长。

第二十八条 每自然月结束后,风控团队对期货公司加盖公章的月结单与系统交易记录、保证金余额进行核对并存档。

第五章 风险管理制度

第二十九条 公司应建立严格有效的风险管理制度,制定事前、事中及事后的风险控制措施,预防、发现和化解风险。

第三十条 公司确认风险时点的依据为:

(1)销售部门确定销售计划时,生产部门根据销售的规格品质计算出所需要的原材料品种;

(2)生产部门安排生产计划时,测算原材料(甲醇、尿素)实际使用时间、使用数量,产成品(中纤板)的出厂日期、数量;

(3)采购部门根据生产计划和库存品情况,测算的原材料(甲醇、尿素)采购数量,最高限价等。

第三十一条 公司从事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应当配备风

险控制专业人员,控制现货与期货在种类、规模及时间上相匹配,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处理预案,及时应对交易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

第三十二条 风控团队应及时进行风险测算:

(1)资金风险:测算已占用的保证金数量、浮动盈亏、可用保证金数量及拟建头寸需要的保证金数量、公司对可能追加的保证金的准备数量;

(2)保值头寸价格变动风险:测算已建仓头寸和需建仓头寸在价格出现变动后的保证金需求和盈亏风险。

第三十三条 公司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和风险处理程序为:

(1)当发生以下情况时,风控团队应立即报告公司套期保值工作小组:

A、当市场价格波动较大或发生异常波动(期货价格波动10%以上或账户资金风险度上升超过80%)时;

B、交易合约市值损失接近或突破止损限额时;

C、如果发生追加保证金等风险事件,风控团队负责人应立即向套期保值工作小组报告,并在24小时内提交分析意见,由决策团队做出决策。

(2)当发生以下情况时,风控团队应立即报告公司套期保值工作小组并及时通知决策团队:

A、公司的具体套期保值方案不符合有关规定;

B、公司套期保值交易员的交易行为不符合交易指令;

C、公司期货套期保值头寸的风险状况影响到套期保值过程的正常进行;

D、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出现或将出现有关的法律风险。

第三十四条 公司规定业务部门呈批的各种现货报表中,须结合实际情况提示或告知相关风险。

第三十五条 公司审计部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保值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的落实情况,及时防范操作风险。

第三十六条 公司审计部负责套期保值的内部风险控制评价,直接对公司套期保值工作小组和董事长负责。

第三十七条 套期保值工作小组各团队、销售或采购部门任何人员,如发现套期保值过程存在违规操作时,应立即向套保工作小组领导汇报,及时实施补救。

第三十八条 交易错单处理程序:

(1)当发生属期货公司过错的错单时:由交易员及时通知期货公司,并报告套期保值工作小组,责成期货公司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再向期货公司追偿产生的损失;

(2)当发生属于公司交易员过错的错单时:操作团队应立即报告决策团队,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消除或尽可能减少错单损失。

第三十九条 公司风控团队应合理计划和安排使用保证

金,保证套期保值正常进行,避免市场流动性风险;

第四十条 套期保值工作小组应当跟踪期货公开市场价格或者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已交易期货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授权风控团队向管理层和董事会提交包括期货交易授权执行情况、期货交易头寸情况、风险评估结果、本期期货交易盈亏状况、止损限额执行情况等内容的风险分析报告。

第六章 其它事项管理

第四十一条 公司对属董事会审批权限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需事前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在董事会做出相关决议后两个交易日内进行公告,独立董事应当发表专项意见,并向证券交易所提交相关文件。公司对超出董事会审批权限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两个交易日内公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四十二条 公司已交易期货的公允价值减值与用于风险对冲的资产(如有)价值变动加总,导致合计亏损或者浮动亏损金额每达到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人民币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

第四十三条 公司对期货套期保值的交易原始资料、结算资料等业务档案、境内期货业务开户文件、授权文件、各类内部报告、发文及批复文件等档案由证券部负责保管,保管期限至少10年。

第四十四条 公司期货业务相关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泄露本公司的套期保值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交易密码、资金密码等与公司期货交易结算等有关的信息。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的定期披露及临时披露内容,由公司董事会秘书根据上市公司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定。

第四十五条 本制度所涉及的交易指令、操作执行、内控审计等各有关人员,须严格按照本规定执行。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应对风险损失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执行。本制度如与日后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相抵触,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四十七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施行,修订时亦同,原第三届董事会第五会议审议通过的《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规定》予以废止。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三月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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