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基于专业性和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2021年度计提减值准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我们一致认为,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基于谨慎性会计原则,计提依据充分,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
(本页无正文,为《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1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书面审核意见》签署页)
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名:
秦媛 张树国 钟作杰
2022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