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1年10月28日、2021年11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西省闽发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闽发”)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被担保业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期限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等相关公告。
二、担保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闽发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申请不超过15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江西闽发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相关事项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编号:
NCDBSR2022004。
本次担保基本情况表: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审议的担保额度 | 本次担保前担保余额 | 本次担保后担保余额 | 剩余可用担保额度 |
上市公司 | 江西闽发 | 10,000万元 | 0 | 1,500万元 | 8,500万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与华润银行签署的担保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保证人: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江西省闽发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债权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分行担保金额:1500万元人民币保证担保范围:光大银行与江西闽发签署的综合授信合同下,江西闽发应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1500 万元(含上述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1.04%。前述担保均为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光大银行签署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