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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朗新材: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29

公告编号:2022-018证券代码:836807 证券简称:奔朗新材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和修订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公司制定和修订了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相关治理制度共18项,该议案尚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实施。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提出相应的赔偿要求。第八十二条 信息披露过程中涉嫌违法的,按《证券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第八十三条 公司聘请的顾问、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关联方若擅自披露公司信息,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保留对其机构和人员追究责任的权利。

第十三章 附则第八十四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北交所的有关规定办理。第八十五条 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第八十六条 本办法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实施。

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3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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