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为进一步加强公司规范治理,根据《公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在上级党组织批复下,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为加强党组织在公司中的政治作用,更好的开展党建工作,公司拟将党建工作写进《公司章程》。另外,公司拟以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26,666.67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送3股,合计转增80,000,01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346,666,710股。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拟对章程修订内容如下:
原《公司章程》条款 |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666.67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4,666.6710万元。 |
第十九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666.67万元,股份总数为26,666.67万股,全部为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 第十九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4,666.6710万元,股份总数为34,666.6710万股,全部为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
新增 | 第二百零五条 根据《公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党委”),开展党的活动,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对外加强与上级党组织的沟通联系,对内加强先进企业文化培育、骨干人才吸引,打造党性强、素 |
质高的业务团队,引领、推动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 |
新增 | 第二百零六条 公司为党建工作开展提供必要条件,配备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工作经费。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从公司管理费用中列支。 |
新增 | 第二百零七条 党建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 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公司的贯彻执行,落实上级党组织的重大战略决策、重要工作部署; (二) 对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执行委员会拟审议的重要人事任免、重要投资计划、重要风险管控和重要安全事件处置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 研究布置公司党群工作,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团工作,推动公司企业文化建设健康发展。 |
新增 | 第二百零八条 上述工作由董事会执行委员会与公司党委共同制订实施细则,报董事会审议后执行。 |
除新增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未作变动。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备案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