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制度规定,独立董事需要对有关重大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公司在征得独立董事同意后,再将有关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拟于 2022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我们作为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和听取有关人员汇报的基础上,对上述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均是公司及各子公司正常运营所必须产生的交易,且这些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特此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