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事后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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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5)。持股5%以上股东揭阳市中萃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萃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5%。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收到中萃公司出具的《关于大宗交易减持股份告知函》,获悉其于2022年3月28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5%。本次交易完成后,中萃公司仍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价格 (元/股) | 减持数量 (股) | 减持比例 (%) |
揭阳市中萃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 大宗交易 | 2022年3月28日 | 4.27 | 3,200,000 | 0.75 |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 (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 (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揭阳市中萃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 合计持有股份 | 34,737,987 | 8.17 | 31,537,987 | 7.42 |
其中: 无限售条件股份 | 34,737,987 | 8.17 | 31,537,987 | 7.42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中萃公司本次减持前后均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中萃公司最近一次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时间为2022年1月1日。2022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中萃公司通过大宗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8,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中萃公司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中萃公司不是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稳定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萃公司出具的《关于大宗交易减持股份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变动明细表》。
特此公告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