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2-012证券代码:836807 证券简称:奔朗新材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和修订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公司制定和修订了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相关治理制度共18项,该议案尚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实施。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完善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的前提下,避免过多的繁琐程序,保证公司经营决策的及时进行;
(四)不得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七章 附则第五十九条 本规则所称“以上”“达到”“以内”“以下”均含本数;“超过”“少于”“低于”不含本数。第六十条 本规则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拟订并负责解释。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生效实施。
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