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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源: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29

证券代码:300437 证券简称:清水源 公告编号:2022-016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于2022年3月29日下午14时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2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101,132,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0378%。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共6名,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量17,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8%。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志清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会议以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现场列席了会议;因疫情因素影响,北京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通过视频通讯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讨论,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1.00 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12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4%;反对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5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767%;反对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议案2.00 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12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4%;反对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5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767%;反对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议案3.00 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12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4%;反对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5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767%;反对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议案4.00 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119,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1%;反对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6%;弃权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181%;反对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33%;弃权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86%。

本议案获得通过。议案5.00 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12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3%;反对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6%;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5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106%;反对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33%;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2%。

本议案获得通过。议案6.00 审议《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12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6%;反对1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3%;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5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482%;反对1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857%;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2%。

本议案获得通过。议案7.00 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拟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12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4%;反对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5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767%;反对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8.00 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高管薪酬或津贴标准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12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6%;反对1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3%;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5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482%;反对1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857%;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2%。本议案获得通过。议案9.00 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或津贴标准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12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6%;反对1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3%;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5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482%;反对1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857%;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2%。

本议案获得通过。议案10.00 审议《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12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6%;反对9,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5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286%;反对9,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本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已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议案11.00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12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3%;反对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6%;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5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106%;反对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33%;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2%。

本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已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议案12.00 审议《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12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4%;反对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5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767%;反对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议案13.00 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12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4%;反对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5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767%;反对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嘉源律师事务所黄国宝、周亚洲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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