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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通燃气: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30

公司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情况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一、确认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度薪酬考核方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2021年度税前薪酬(人民币万元)
刘洪兵董事长、总经理264.98
姜述安董事、副总经理159.18
秦明董事、董事会秘书113.86
王京董事、副总经理68.55
朱疆燕财务总监76.24
赵勇副总经理71.01
靳虹总工程师69.02

上述刘洪兵、姜述安、秦明、王京按照在公司担任的行政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

二、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固定薪酬和浮动薪酬两部分组成:其中固定薪酬按已签订的《劳动合同》执行,按月发放;浮动薪酬根据绩效、业绩指标完成情况计算发放。

独立董事对上述方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认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薪酬的核算及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薪

酬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该薪酬方案。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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