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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通燃气: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30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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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须知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确保公司股东大会顺利召开,特制订大会须知如下,望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守执行:

一、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权益。

二、股东大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利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三、出席大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但需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

四、任何人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和会议程序;会议期间请关闭手机或将其调至静音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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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3议案一: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5议案二: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10议案三: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14议案四: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15议案五: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17议案六:关于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22议案七: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23

议案八:关于2022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 25议案九:关于董事、监事2021年度薪酬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27听取报告事项:《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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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股东大会届次: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4月19日(星期二)上午11:30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4月19日(星期二)上午11:30网络投票时间:本次投票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新疆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洪通工业园公司会议室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12日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主持人:董事长 刘洪兵先生会议出席对象: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其他人员会议议程:

一、宣布现场到会股东和股东委托代理人及代表股份数

二、宣读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三、介绍本次大会见证律师、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

四、推举计票、监票员

五、审议会议议案

(一)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四)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五)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六)关于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七)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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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关于2022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九)关于董事、监事2021年度薪酬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听取报告事项:《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六、现场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及解答问题(每位股东发言不超过3分钟)

七、现场股东或股东代表投票表决

八、休会,监票人、计票人统计现场投票结果

九、主持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十、大会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

十一、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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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1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认真履行义务及行使职权,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全体董事认真负责、勤勉尽职,充分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率领全体员工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董事会工作回顾

(一)报告期内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1,204,408,538.64元,同比增加51.0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00,076,131.64元,同比增长61.73%。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2,277,888,948.31元,资产负债率24.34%。

二、董事会运作情况

(一)董事会的召集及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的治理规范,针对各领域的重点工作,公司共计召开11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议案46项。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做出的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时间审议的议案
二届六次2021.01.06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2、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届七次2021.02.021、《关于将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 2、《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二届八次2021.03.261、《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议案》; 2、《关于<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组织绩效管理办法>等三个管理制度的议案》; 3、《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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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届九次2021.04.071、《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批准报出2020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7、《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9、《关于公司2020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0、《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1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12、《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二届十次2021.04.21《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届十一次2021.05.3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 公司章程 〉的议案》
二届十二次2021.06.211、《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3、审议《关于与本次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4、审议《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5、审议《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6、审议《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7、审议《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议案》; 9、审议《关于本次交易预计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10、审议《关于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11、审议《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12、审议《关于<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14、审议《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二届十三次2021.08.041、审议《关于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2、审议《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二届十四次2021.08.191、审议《关于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21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二届十五次2021.10.29审议《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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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届十六次2021.12.271、审议《关于追加担保对象的议案》; 2、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3、审议《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章程修正案的议案》; 4、审议《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5、审议《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决议执行情况

2021年,董事会共提请并组织召开了1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6项议案。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严格遵照股东大会的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报告期内,董事会严格履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通知召集程序、登记出席程序、决议表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会议的合法性、有效性,并严格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按照《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对公司运作过程中出现的各自专业领域事项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供专业意见。2021年度,各专门委员会积极审议有关事项,发挥了专门委员会的作用,促进了公司持续发展。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勤勉尽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深入了解公司发展及经营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财务报告、风险防控、公司治理等事项作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并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对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突显了独立董事制度对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的优势和作用。

(五)信息披露情况

2021年,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上市公司披露义务,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媒体,发布了定期报告、临时公告及多项独立董事和中介机构对重要事项的专项报告、意见等,向全体股东和广大投资者披露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重大事项,使投资者能够充分了解公司的经营动态。

三、2022年公司董事会工作计划

2022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从全体股东的利益出发,紧紧围绕既定的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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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计划目标,积极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科学高效决策重大事项,提高内部控制质量,推动公司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稳健和可持续的发展。

1、督促公司2022年经营计划的执行,完成年度目标

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公司管理层落实既定的经营指标,围绕公司制定的生产经营计划目标,落实各项考核管理机制,确保公司各项经营指标的达成,组织好整个企业的生产协同、组织协同、管理协同、战略协同,推进公司持续快速协调发展,真正发挥效益,不断提升企业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2、提升公司规范化治理水平

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完善公司内部管理,保障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同时,持续收集整理证券市场最新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监管信息,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学习培训,以便于相关人员掌握最新的规范治理知识,不断优化公司治理体系。

3、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将结合业务发展和未来发展战略,按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计划,积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控制项目投入风险,同时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实现募集资金效益最大化。

4、健全公司管理体系,推进数字化建设

公司子公司数量较多,对公司现有管理体系构成了挑战。公司将进一步健全集团化管理架构,优化经营管理方式,全面梳理各项制度,完善业务流程,实行精益化管理,全面实施降本增效;同时增加信息化系统的投入与建设,推进数字化建设,提高信息资源分享、流通的及时性和有效性,进一步提高市场数据、经营数据、成果数据的收集、传输及处理的效率;为持续提高挖掘数据资源能力,建设高效决策模型,进一步提高决策效率和终端智能化运营水平,进而促进生产与管理效率的提升,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5、加强资本运作,提升公司价值

公司设立了战略投资部,进一步加强投资职能,充分利用上市公司资本运作平台,结合自身品牌形象、市场地位、技术实力等各方面优势,努力拓展适合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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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发展的合作项目,稳步落实兼并收购、行业整合等业务,不断做优做强公司主业,寻找新的业绩增长点。

2022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确保会议程序合法合规,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积极落实董事会各项决议,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请审议。

2022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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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1年度,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赋予监事会的各项职责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生产经营、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为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和提升治理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共有3名监事,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监事会在2021年度共召开会议9次,召开会议情况如下:

1、2021年1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2、2021年2月2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2021年4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批准报出2020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公司2020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4、2021年4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5、2021年6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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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与本次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预计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关于<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6、2021年8月4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7、2021年8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1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8、2021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9、2021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章程修正案的议案》。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按照规定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规范管理、对外投资及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重要事项进行了监督并发表审核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1年度,监事会认真履行职责,列席了历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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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的情况,以及公司2021年依法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董事会能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召集召开,决策程序合法,工作勤勉尽职,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范运作;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并作了认真细致的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亦认为,公司未来仍需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执行力度。

(三)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其他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持续加强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监督,密切跟踪公司内控建设情况,推动构建符合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要求和公司实际的内部控制体系。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有效执行,公司的内控制度、内控体系健全完善,风险评估、风险控制进一步落实,公司的运行质量、管理效率不断提高。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状况,内部控制是有效的。

三、监事会2022年工作计划

2022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诚信勤勉地履行监事会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为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和提升治理水平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2022年主要工作计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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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继续探索和完善监事会工作机制及运行机制,依法依规积极有序开展监督工作,不断促进监事会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进一步加强对公司财务、生产、经营情况的监督检查,以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加强对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关联交易和资产交易等重大事项的监督,坚持问题和风险导向,加强对公司总体风险和关键问题的把握能力。围绕风险管理、合规管理和内控建设,持续加强对内控缺陷整改的督导和对风险管理有效性的检查评估,推动公司进一步提升风险管理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学习,不断推进监事会自身建设,不断提高监督水平,强化监事履职能力,做到依法监督、规范运作、求真务实。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请审议。

2022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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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公司章程》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组织编制了《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具体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

请审议。

附件:《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另附)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另附)

2022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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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30,643,500.4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并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208,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4,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1.98%。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3.60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208,000,000股,本次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为282,880,000股。

如在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及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及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前提下,公司注册资本将由208,000,000元变更为282,880,000元;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结果适时修订《公司章程》与注册资本相关条款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盈利水平、投资者合理回报、现金流状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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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其持股比例不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预计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将相应摊薄。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请审议。

2022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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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五

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财务报表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大信审字[2022]第4-00075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现将经审计后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财务状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0,440.85万元,同比增长51.06%,实现净利润20,614.32万元,同比增长59.5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20,007.61万元,同比增长61.73%。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227,788.89万元,同比增长13.24%;净资产为172,339.72万元,同比增长6.40%,其中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166,970.31万元,同比增长6.62%。

(二)财务状况

1、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227,788.89万元,比上年增加26,640.30万元,同比增长13.24%。

(1)流动资产期末余额为104,001.78万元,占总资产比重45.66%,比上年减少12,095.91万元,同比下降10.42%。

其中: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93,159.02万元,占总资产比重40.90%,比上年减少14,992.09万元,同比下降13.86%。

(2)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为123,787.11万元,占总资产比重54.34%,比上年增加38,736.21万元,同比增长45.54%。

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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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期末余额为30,458.93万元,占总资产比重13.37%,比上年增加7,867.43万元,同比增长34.82%,主要系子公司哈密能源第十三师天然气储备调峰及基础配套工程余额增加所致。

固定资产期末余额为67,106.15万元,占总资产比重29.46%,比上年增加25,596.77万元,同比增长61.67%,主要系巴州洪通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天然气供气工程、巴州能源2万立方米储罐项目部分资产转固所致。

2、负债构成及变动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负债总额为55,449.18万元,比上年增加16,275.85万元,同比增长41.55%。

(1)流动负债期末余额为39,164.29万元,占负债总额比重70.63%,比上年增加10,344.35万元,同比增长35.89%。

其中:

短期借款期末余额为7,014.64万元,比上年减少999.83万元,同比下降

12.48%,主要系流动资金贷款减少所致。

应付账款期末余额为19,946.22万元,比上年增加8,351.70万元,同比增长72.03%,主要系应付在建项目工程款增加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为1,755.28万元,比上年增加682.75万元,同比增长63.66%,主要系报告期薪酬调整、计提年度绩效奖金增加所致。

应交税费期末余额为2,025.53万元,比上年增加837.05万元,同比增长

70.43%,主要系应交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

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为2,111.29万元,比上年增加1,056.80万元,同比增长100.22%,主要系计提应付股利及投标保证金增加所致。

(2)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为16,284.88万元,占负债总额比重29.37%,比上年增加5,931.50万元,同比上升57.29%。

其中:

长期借款期末余额为10,283.89万元,比上年增加5,475.99万元,同比上升113.90%,主要系银行固定资产项目贷款增加所致。

租赁负债期末余额为416.33万元,比上年增加416.33万元,主要系适用新租赁准则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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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东权益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股东权益总额为172,339.72万元,比上年增加10,364.45万元,同比增长6.40%。

其中:

股本20,800.00万元,比上年增加4,800.00万元,同比增长30%,主要系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致。

资本公积88,792.19万元,比上年减少4,800.00万元,同比下降5.13%,主要系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致。

其他综合收益为621.71万元,比上年增加86.97万元,同比增长16.26%,主要系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专项储备2,619.32万元,主要系结余的安全生产费;2021年全年计提总额2,135.89万元,全年使用2,267.38万元。

盈余公积5,649.58万元,未分配利润48,487.50万元,少数股东权益5,369.41万元。

(三)经营业绩

1、营业情况

2021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120,440.85万元,同比增加40,709.25万元,同比上升51.06%,营业成本81,383.43万元,同比增加27,205.52万元,同比上升50.22%。

2、税金及附加

税金及附加1,105.68万元,同比增加329.03万元,同比上升42.36%。

3、期间费用

2021年度,公司销售费用6,367.23万元,同比增加1,494.82万元,同比上升30.68%,主要系随着销量增加,人工成本相应增加所致。

2021年度,公司管理费用7,372.20万元,同比增加2,937.13万元,同比上升66.23%,主要系薪酬调整,人工成本增加所致。

2021年度,公司财务费用-859.82万元,主要系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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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公司投资收益592.56万元,同比增加320.98万元,同比上升

118.19%,主要系处置参股公司朗维商贸长期股权投资所致。

2021年度,公司信用减值损失736.56万元,同比增加472.60万元,同比上升179.05%,主要系应收账款坏账计提增加所致。2021年度,公司资产减值损失109.67万元,同比增加94.39万元。

(四)非经常性损益

2021年度,公司其他收益190.65万元,同比减少59.89万元,同比下降

23.90%。

2021年度,公司营业外收入11.21万元,同比减少9.39万元,同比下降

45.58%。

2021年度,公司营业外支出114.16万元,同比减少89.62万元,同比下降

43.98%。

(五)盈利水平

2021年度,公司净利润20,614.32万元,同比增加7,691.92万元,同比上升59.52%。

2021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0,007.61万元,同比增加7,636.94万元,同比上升61.73%。

2021年度,公司所得税费用4,302.62万元,同比增加1,768.86万元,同比上升69.81%。

(六)现金流量变化情况

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2021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6,658.7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9,186.45万元,主要系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2021年度,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5,586.38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0,384.07万元,主要系第十三师天然气储备调峰及基础配套工程、巴州能源2万立方米LNG储罐项目、在建加气站等项目投资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现金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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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064.48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89,657.41万元,主要系报告期支付2020年度利润分配之现金股利9,600.00万元(含税)及2020年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所致。

二、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之液化天然气(LNG)的销售随市场行情一路走高,实现量价齐升,盈利能力提高,推动本期业绩同比增长。

2022年,公司将持续加强财务管控力度,不断提升财务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公司综合运营水平,推动公司稳健持续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请审议。

2022年3月29日

财务指标资产负债率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营业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
2021年24.34%12.43%51.06%5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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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六

关于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新疆洪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目标,结合公司近年经营业绩、实际生产能力、2022年度市场营销计划及生产经营计划,按照合并报表口径,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分析研究,对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预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预算编制的前提条件

1、公司遵循的法律、行政法规、政策及经济环境不发生重大变化;

2、现行主要税率、汇率、银行贷款利率不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所处行业形势、市场环境、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和供求关系不发生重大变化;

4、无其他不可抗力及不可预测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二、收入与利润预算

营业收入预算150,730.00万元,同比增长25.15%。

净利润预算25,200.00万元,同比增长22.25%。

三、风险提示

本预算报告为公司2022年度内控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对2022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公司所处的经济环境、市场供求等诸多因素,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请审议。

2022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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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七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融资需求,公司在2022年度预计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的担保,担保期限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公司及子公司在上述期限内拟为控股子公司担保明细如下:

序号担保对象担保金额(万元)
1巴州洪通20,000.00
2巴州能源15,200.00
3交投洪通30,000.00
4路丰能源1,800.00
5五家渠路丰能源4,500.00
6轮台交投洪通3,400.00
7哈密交投洪通5,000.00
8巴里坤交投洪通1,000.00
9新星交投洪通1,000.00
10精河交投洪通5,000.00
11吐鲁番洪通能源3,000.00
12若羌洪通2,100.00
13尉犁洪通2,000.00
14五家渠交投洪通2,000.00
15武威洪通3,000.00
16和硕洪通1,000.00
合计1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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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单笔担保事项不再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及子公司在上述预计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可根据子公司经营及融资情况内部调剂使用。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代理人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限内办理上述担保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

上述被担保方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及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银行贷款为各公司项目建设及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要,并且被担保方具有完善的风险评估与控制体系,公司能实时监控控股子公司现金流向与财务变化情况,风险在可控范围内。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请审议。

2022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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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八

关于2022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为进一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结合经营实际,公司2022年度拟实施的重点投资项目如下:

一、2022年度投资计划

2022年度投资计划表

单位:万元

项目项目性质项目总投资概算2022年度投资计划
加气站投资项目新建项目23,500.0019,000.00
续建项目21,000.0012,000.00
第十三师天然储配调峰及基础配套工程续建项目78,000.0014,000.00
2万立方米LNG储罐项目续建项目32,000.0013,000.00
天然气输配管道建设项目新建项目2,500.002,000.00
“洪通智慧云”燃气信息化建设项目续建项目2,682.001,800.00
合计/159,682.0061,800.00

截止目前,公司计划新建、续建重点项目总投资额为159,682.00万元;其中2022年度计划投入61,800.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29,800.00万元、银行借款等外部融资32,000.00万元。

上述项目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新建项目概况

(一)加气站投资项目

为进一步完善业务布局,提高市场占有率,计划沿疆内主要交通物流干线、高速公路服务区持续投资建设加气站;2022年度新建加气站项目12座,续建12座。

(二)天然气输配管道建设项目

为积极响应国家乡村振兴政策,气化乡镇,发展居民用、商业用及工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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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计划在疆内经营区域范围内铺设高、中压管道共105公里。

三、投资项目的风险分析

鉴于建设工程项目受到诸多外部因素影响,因此,上述工程项目存在不能如期完工及投资额超概算的风险。针对以上风险,公司将制定严密的进度总控制计划,合理安排工期,通过组织、管理、技术等措施对各项目进度进行全程控制,同时通过规范合理的招投标,选择实力强、经营好的专业工程建设单位,并利用合同条款控制工期风险,监督施工单位进度计划的执行,从而有效确保建设项目如期完成。以上项目的实施与否同公司经营策略、竞争环境等诸多因素相关,存在着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投资计划》。请审议。

2022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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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九

关于董事、监事2021年度薪酬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董事、监事2021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一、确认公司董事、监事2021年度薪酬发放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度薪酬考核方案,公司董事、监事2021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2021年度税前薪酬(人民币万元)
刘洪兵董事长、总经理264.98
谭素清董事13.74
姜述安董事、副总经理159.18
秦明董事、董事会秘书113.86
王京董事、副总经理68.55
谭秀连董事、工会主席29.95
刘先涛独立董事10.00
孙晋独立董事10.00
杨沫独立董事10.00
裴林英监事会主席、党支部书记37.17
李丽监事、审计监察部部长31.88
王荣职工监事、董事会办公室主任24.43

上述董事刘洪兵、姜述安、秦明、王京按照在公司担任的行政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上述监事裴林英、李丽、王荣按其所任职岗位领取薪酬,不再另外领取监事津贴。

二、2022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如下:

1、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的薪酬为每年10万元(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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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公司担任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的薪酬,按其所任行政职务岗位领取薪酬,不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薪酬为每年15万元(含税)。

3、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按其所任岗位领取薪酬,不再另外领取监事津贴。

独立董事对上述方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认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薪酬的核算及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薪酬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该薪酬方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2021年度薪酬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

请审议。

2022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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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通燃气”)的独立董事,2021年度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的单位与个人的影响,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1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简介

刘先涛先生,独立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9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西南石油学院助教、教授、副院长、西南石油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西南石油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洪通燃气独立董事。

孙晋先生,独立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新疆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现任洪通燃气独立董事、中百集团独立董事、天风证券独立董事、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杨沫女士,独立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9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经济师。曾在焉耆县审计局、巴州审计局、库尔勒市财政局工作,曾任新疆经纬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新疆无形资产评估事务所副所长、新疆信德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现任洪通燃气独立董事、北京丰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二)独立性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不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之间不存在可能妨碍我们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我们没有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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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因此,我们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2021年公司召开了董事会11次,股东大会1次,我们在会前认真审阅了会议材料,并在会上充分发表了专业、独立意见,作出独立判断时,未受公司股东和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个人的影响。各独立董事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董事 姓名出席董事会情况应出席股东大会次数实际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职务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电话或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投票表决情况
孙晋独立董事1101100均同意11
刘先涛独立董事1101100均同意11
杨沫独立董事1111000均同意11

2、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1年共召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9次,其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战略委员会会议3次。各独立董事具体参会情况如下(“-”代表未在该专门委员会任职):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开会议次数独立董事参会次数
孙晋刘先涛杨沫
审计委员会55-5
战略委员会3-3-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1-1
提名委员会000-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各期定期报告编制和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事项中,充分利用参加会议的机会以及公司年度报告审计期间对公司进行调查和了解,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我们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密切联系,并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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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媒体对公司的公开报道。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们的沟通交流,定期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为我们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1年,我们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在认真学习监管政策、会前多渠道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对公司提交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独立、公正地发表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及《关于本次交易预计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除上述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交易情形。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上述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均进行了认真地审核,认为:董事会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报告期内关联交易事项中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要求,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认真的了解和查验。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事项。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2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2021年公司未发生高级管理人员选举和提名事项。2021年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严格按照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发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2年1月14日、2022年2月25日发布了《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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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21年度业绩预增公告》和《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快报公告》。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及时对外发布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与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实际业绩之间不存在重大差异。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在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就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同意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从公司及股东的长远利益出发,结合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以公司总股本16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3股;合计向权益分派实施的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9,600万元,转增股本4,800万股。上述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08,000,000股。

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21年度,公司和公司股东严格按照承诺事项履行职责,未发生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况。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和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公司的披露工作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体系总体运行情况良好,本年度加强了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与公司日常运营管理的融合,在促进各项业务活动有效进行、保证财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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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有效实施、防范经营风险等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保障了公司生产的安全运营和公司治理的规范运作。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及其下属专门委员会均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内控制度规范运作。报告期内,公司专门委员会召开多次会议,就公司财务报告、健全薪酬制度等重要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向公司董事会提出了专业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1年度,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并对公司各重大事项的决策提供专业化建议,认真、勤勉、谨慎、忠实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保证了董事会科学决策、依法运作。同时,我们在工作中保持了独立性,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并持续稳步推进,法人治理结构不断健全,内控制度体系不断完善,财务运行稳健,关联交易公平公开,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022年,我们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及时了解市场动态和监管精神,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水平,协助公司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确保合规运作,维护好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孙晋、刘先涛、杨沫

2022年3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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