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21 证券简称:微芯生物 公告编号:2022-021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以现场结合视频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的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19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何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书面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1年末,公司总资产为1,894,406,023.56元,较年初增长9.74%,其中:
流动资产为638,821,140.58元,较年初下降16.93%; 非流动资产为
1,255,584,882.98元,较年初增长31.17%。总资产中,货币性资产占比15.84%,存货占比0.81%,整体资产结构健康。
(2)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公司2021年财务决算情况以及目前行业和市场实际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编制了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9-2021)》等相关规定,因公司预计在2022年度继续增加研发投入,以不断加大公司核心竞争力,为保障公司经营和发展,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状况和长远发展需要,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具体内容请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就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编制了《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关于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毕马威华振专字第2200472号)。
本次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关于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毕马威华振专字第2200472号)。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2、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以及《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