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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新药业: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30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平安证券”)作为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新药业”、“上市公司”或“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京新药业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1、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924号)的核准,公司于2017年7月28日向京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6名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法人或自然人)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8,126,672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21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99,999,993.12元,扣除承销及保荐等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90,400,357.0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8月4日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5725号《验资报告》验证。

2、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0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8月实施了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7,567,567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4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999,995.8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4,959,969.41元(不含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5,040,026.3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8月23日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359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专户结余情况

1、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及专户结余情况

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已使用51,414.95万元、本年度使用16,072.70万元,期末募集资金专户结余情况如下:

项 目金额(万元)
一、年初结余421.72
二、本年减少69,373.36
1、对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16,072.70
2、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9,300.00
3、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购买理财产品24,000.00
5、置换先期投入-
6、手续费支出0.66
三、本年增加68,994.73
1、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794.73
2、归还募集资金44,200.00
3、理财产品赎回24,000.00
四、期末专户结余43.09

2、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及专户结余情况

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1,881.83万元,期末募集资金专户结余情况如下:

项 目金额(万元)
一、募集资金净额49,504.00
二、本年减少49,551.65
1、对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1,881.83
2、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6,000.00
3、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购买理财产品-
项 目金额(万元)
5、置换先期投入11,669.67
6、手续费支出0.16
三、本年增加333.59
1、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33.59
2、归还募集资金300.00
3、理财产品赎回-
四、期末专户结余285.94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修订,《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投向变更、管理与监督等内容。

2、公司于2017年8月21日与招商银行绍兴嵊州支行、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因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由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担任保荐机构,经协商一致,原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协议终止保荐协议,公司与平安证券就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持续督导事宜签订保荐协议,聘请平安证券履行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未完结的持续督导工作。公司于2020年10月13日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招商银行绍兴嵊州支行、平安证券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按规定与保荐机构及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3、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管理办法》《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无违反相关规定和协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行账户类别账号2021年12月31日余额
招商银行绍兴嵊州支行募集资金专户57190019101028843.09
合 计43.09

2、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行账户类别账号2021年12月31日余额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嵊州支行募集资金专户633248740268.87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嵊州支行募集资金专户63324876617.07
合 计285.94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21年度,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09,040.04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6,072.7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7,487.6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研发平台建设项目105,000.00104,040.0416,072.7062,487.6560.06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2、补充流动资金5,000.005,000.005,000.00100.002017年8月23日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110,000.00109,040.0416,072.7067,487.65
超募资金投向
1、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2、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110,000.00110,000.0016,072.7067,487.65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详见本报告“三/(九)/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项目实施地点未发生变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项目实施方式未发生调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本期未发生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详见本报告“三/(四)/1、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详见本报告“三/(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尚未使用的部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招商银行绍兴嵊州支行571900191010288账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详见本报告“三/(九)/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2、2021年度,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49,504.0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881.8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13,551.5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前期置换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年产30亿粒固体制剂产能提升项目28,000.0027,504.001,298.15956.022,254.178.202023年6月不适用不适用
2、年产50亿粒固体制剂数字化车间建设项目22,000.0022,000.0010,371.52925.8111,297.3351.352021年11月不适用,本年度尚未正式投产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50,000.0049,504.0011,669.671,881.8313,551.50
超募资金投向
1、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2、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50,000.0049,504.0011,669.671,881.8313,551.5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项目实施地点未发生变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项目实施方式未发生调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详见本报告“三/(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详见本报告“三/(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尚未使用的部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民生银行绍兴嵊州支行633248740和633248766账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9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16,696,651.11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63,742.99元,合计置换116,760,394.10元。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021年8月2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为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尚未到期归还的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239,000,000.00元。

2、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021年9月17日,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不超过3.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尚未到期归还的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357,000,000.00元。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0年9月1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为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期

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金融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021年8月2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为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金融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本报告期,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投资收益7,937,687.22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尚未到期归还的用于购买保本型金融理财产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为240,000,000.00元,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银行名称理财产品名称金额理财期限预期收益率备注
广发银行绍兴分行广发银行结构性存款4,000.002021.3.24至2022.3.220.5%或3.65%保本型
南京银行杭州分行南京银行结构性存款6,000.002021.8.6至2022.9.153.7%或3.4%或1.85%保本型
广发银行绍兴分行一般公司定期存单9,000.002021.9.15至2022.9.153.59%保本型
广发银行绍兴分行一般公司定期存单5,000.002021.12.24至2022.12.243.45%保本型
合计24,000.00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1、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的部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招商银行绍兴嵊州支行571900191010288账号。

2、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的部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民生银

行绍兴嵊州支行633248740和633248766账号。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研发平台建设项目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根据公司研发战略规划,研发中心的长期效益将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通过开展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共性技术研究实现产品的质量创新,通过开展新领域、新产品和新技术的研究推动公司产品创新,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实力。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2020年10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之研发平台建设项目原计划建设工期5年,2020年底前完工。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对该项目完工时间延期3年。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年度未发生变更。

(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京新药业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朱翔坚 汪颖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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