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20 证券简称:京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2017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3月28日,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杭州健澄科技有限公司、京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新控股”)的下属子公司发生采购销售商品、租赁房屋及接受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合计不超过7600万元。本次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细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预计公司2022年度与关联方浙江元金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金包装”,曾用名“浙江元金印刷有限公司”)、杭州海狮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狮佳”)、浙江东高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高农业”)、新昌京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新物业”)、浙江元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金投资”)、新昌县京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新置业”) 、杭州健澄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澄科技”)等发生采购销售商品、租赁房屋及接受劳务、咨询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合计不超过7600万元。
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吕钢先生已回避表决。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2022年度预计金额(含税、万元) | 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 (含税、万元) | 上年发生金额(含税、万元) |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及服务 | 元金包装 | 包装材料 | 市场原则 | 6500 | 798 | 4434 |
海狮佳 | 日化用品 | 市场原则 | 300 | 33 | 146 | |
东高农业 | 果蔬农产品 | 市场原则 | 80 | 3 | 3 | |
京新物业 | 物业、保洁服务 | 市场原则 | 250 | 17 | 124 | |
元金投资 | 管理咨询服务 | 市场原则 | 100 | 0 | 83 | |
健澄科技 | 设备及服务 | 市场原则 | 150 | 4 | 51 | |
向关联人租赁物业 | 京新置业 | 房屋租赁 | 市场原则 | 140 | 0 | 124 |
东高农业 | 房屋租赁 | 市场原则 | 30 | 0 | 21 | |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及服务 | 海狮佳 | 原材料 | 市场原则 | 50 | 33 | 3 |
合计 | 7600 | 888 | 4989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实际发生金额(含税、万元) | 预计或合同金额(含税、万元)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及服务 | 元金包装 | 包装材料 | 4434 | 4500 | 38.36% | / |
海狮佳 | 日化用品 | 146 | 300 | 2.71% | / | |
东高农业 | 果蔬农产品 | 3 | 20 | 0.05% | / | |
京新物业 | 物业、保洁服务 | 124 | 200 | 36.09% | / | |
元金投资 | 管理咨询服务 | 83 | 250 | 5.01% | ||
健澄科技 | 设备及服务 | 51 | 400 | 19.18% | / | |
向关联人租赁物业 | 京新置业 | 房屋租赁 | 124 | 130 | 11.51% | / |
东高农业 | 房屋租赁 | 21 | 30 | 1.95% | / | |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及服务 | 海狮佳 | 原材料 | 3 | 50 | 0.28% | / |
广东沙溪制药有限公司 | 代加工、生产 | 54 | 200 | 0.17% | / | |
合计 | 5043 | 6080 | / |
二、 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1)浙江元金包装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人代表:石文钰注册地址:新昌县羽林街道东园大道10号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医用包装材料制造;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文件、资料等其他印刷品印刷;食品用纸包装、容器制品生产;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3152.75万元,净资产2637.6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9.95%,202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7763.26万元,净利润816.99万元(未经审计)。
(2)杭州海狮佳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万元法人代表:吴杭军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杭州空港经济区保税路西侧保税大厦470-2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办公设备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表面功能材料销售;生态环境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科技中介服务;国内贸易代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50.55万元,净资产196.5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1.54%,202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75.13万元,净利润48.54万元(未经审计)。
(3)浙江东高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万元法人代表:石文钰注册地址:新昌县羽林街道铜锣山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树木种植经营;中草药种植;花卉种植;水果种植;农作物栽培服务;休闲观光活动;园艺产品销售;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肥销售;光学仪器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办公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林木种子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0652.03万元,净资产2815.4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6.37%,202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3500.38万元,净利润660.97万元(未经审计)。
(4)新昌京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万元法人代表:石文钰注册地址:新昌县羽林街道羽林路53号1幢经营范围:物业管理、保洁服务、园林绿化、停车场服务、水电安装维修服务。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72.08万元,净资产92.6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6.16%,202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63.37万元,净利润47.48万元(未经审计)。
(5)浙江元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人代表:孙学农注册地址:浙江省新昌县羽林街道羽林路53号1幢经营范围: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582.56万元,净资产1485.31万元,资
产负债率为6.14 %,202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378.20万元,净利润220.44万元(未经审计)。
(6)杭州健澄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万元法人代表:陈晶晶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空港经济区保税路西侧保税大厦415室经营范围:医药相关产业产品及健康相关产业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成果转让;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机器人及智能设备的设计、研发及销售;研发光谱仪器;化学试剂和助剂(以上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及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纳米材料科技产品研究开发,纳米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经济信息咨询(除商品中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28.17万元,净资产-149.8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00 %,202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37.03万元,净利润-151.09万元(未经审计)。
(7)新昌县京新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万元法人代表:张莉玲注册地址:新昌县羽林街道羽林路53号1幢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6536.03万元,净资产55.5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9.15%,202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532.16万元,净利润11.55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与京新控股、健澄科技受同一自然人吕钢先生控制,构成关联关系;元金包装、海狮佳、东高农业、京新物业、元金投资、京新置业为京新控股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存在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根据市场价格并经交易双方平等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签订相关关联交易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确定,并将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属于正常和必要的商业交易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1、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了2022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详细资料,经认真核查,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正常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将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之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我们事前认可,并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审批程序没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依据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此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和正常经营活动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京新药业董事会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予以审议并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的预计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5、保荐机构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