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2021年度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中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6,698,887.68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6,727,353.60元,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5,615,961.89元;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可供分配利润为50,543,656.99元,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50,582,711.93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2021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0,543,656.99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203.9937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5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7,564,193.39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则以未来实施分配预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二、 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等相关承诺,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
三、 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所述情况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综合考虑了公司的持续发展和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前提下,为了更好的兼顾股东利益,使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认为公司拟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积极、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原则;符合公司本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和长远发展规划需要。没有违反《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我们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本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内幕信息知情人清单。
特此公告。
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