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3月28日下午在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号二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公司过半数监事推举刘山泉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原监事会主席王孝国先生已于2022年3月10日辞去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选举刘山泉先生为公司监事, 本次会议选举刘山泉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