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塑料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第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 2011 年 10 月 10 日以电邮和传真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
关于召开第七届第十八次董事会通知,会议于 2011 年 10 月 20 日以
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现有董事 11 人,参加表决董事 11 人,会议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审议,全票通过了以
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武汉神光模塑有限公司提供保证
担保的议案。
武汉塑料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神光模
塑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贷款 2000 万元即将到期,鉴于武汉神光模塑
有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武汉神光模塑有限公司拟向武汉农村商业银
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 20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并由公司
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一年。
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 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后方可生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武汉神光模塑有限公司向武汉农村商业银行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的 2000 万元人民币借款提供保证担保
的事项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11 年第 3 季度报告。
三、审议关于公司召开 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情请见刊登在 2011 年 10 月 22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和巨潮网上的《关于召开武汉塑料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武汉塑料工业集团股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一一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