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2-023证券代码:833757 证券简称:天力锂能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冯艳芳、申华萍、唐有根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的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就2021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唐有根,1962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南大学工学博士学位。1986年至今任职中南大学、历任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目前任中南大学化学电源与材料研究所所长、湖南省化学电源重点实验室主任。2018年7月至2019年5月任湖南源达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1年3月至今任湖南金鑫寰宇投资有限公司监事;2014年10月至2019年1月任湖南中大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权,本科学历。2002年12月至2003年12月任河南精锐律师事务所律师;2004年5月至2012年10月任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律师及合伙人;2012年11月至2019年5月任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及合伙人;2019年6月至今任广东扬权律师事务所律师及合伙人;2013年5月至2019年5月任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3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 会议出席情况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了8次董事会会议、5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冯艳芳、申华萍、唐有根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应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 | 现场或通讯表决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 | 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 | 是否存在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或者连续两次未能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的情况 |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
冯艳芳 | 8 | 8 | 0 | 0 | 否 | 5 |
唐有根 | 8 | 8 | 0 | 0 | 否 | 5 |
申华萍 | 8 | 8 | 0 | 0 | 否 | 5 |
三、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独立董事冯艳芳、申华萍、唐有根对公司2021年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共发表了4次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 | 会议名称 | 具体事项 | 意见类型 |
2021年4月8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 |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关于对公司2018-2020年 | 同意 |
议 | 度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确认的议案》《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确定审计报酬的议案》《关于补充确认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 ||
2021年5月20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 《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同意 |
2021年8月30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同意 |
2021年9月29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关于确认2018年-2021年半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 同意 |
四、 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用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五、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情况。在工作中,我们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主动了解公司相关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关注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落实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知识及独立作用,为公司规范运作及实现战略发展持续督导,并建言献策。2022年度,我们将继续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运用我们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冯艳芳、唐有根、申华萍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