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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生国健:2021年年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29

公司代码:688336 公司简称:三生国健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三、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核心竞争力风险、经营风险及行业风险等风险因素,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风险因素”。并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如下风险:

1、2022年度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2021年度重组人Ⅱ型肿瘤坏死因子受体-抗体融合蛋白被纳入《广东联盟双氯芬酸等153个药品集团带量采购文件》集采名单,2022年3月公司核心产品益赛普以127元/支价格作为拟备选产品中标,价格降幅为60%,将对公司营业收入增长造成一定影响。同时,为了应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公司不排除未来产品价格进一步下调的可能。

鉴于公司研发项目进程不断深化及对未来抗体药物研发领域的前瞻性布局,研发项目前期投入增大,在研项目随其研发阶段所需而研发投入增多,预计公司未来将继续产生较大量的研发费用,如研发费用大于商业化产品产生的利润,将导致公司亏损。

2、创新药研发面临不确定性以及较大市场竞争的风险

创新药研发具有研发周期长、投入大、风险高、成功率低的特点,从立项到新药获批上市要经过临床前研究、临床试验、新药注册上市和售后监督等诸多复杂环节,每一环节都有可能面临失败风险。另外,考虑到药物研发风险以及未来产品上市面临市场竞争的不确定性,若公司无法有效利用自身的研发技术经验、规模化生产优势或终端销售覆盖能力,则可能导致在研产品无法在同靶点产品中抢先获批上市,相关产品将面临竞争更加激烈的市场环境,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的成长性与持续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未来,公司需持续进行创新药研发,以保证公司不断有新产品推向临床进而推向市场。但公司无法保证可以持续地找到有商业价值的适应症,公司筛选出的潜在产品有可能因为有效性不足等原因而没有进一步开发的潜力。若公司无法持续的研发有商业潜力的新产品,可能会对公司业务带来不利影响。

四、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五、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

六、 公司负责人肖卫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永芝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郑利荣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七、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否

十一、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十二、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7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2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60

第五节 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 84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108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32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141

第九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141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142

备查文件目录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公司/本公司/三生国健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三生制药3SBio Inc.一家依据开曼群岛法律设立,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公司,股票代码为1530.HK
富健药业富健药业有限公司(Full Gain Pharmaceutical Limited),一家依据香港法律设立的有限公司
兰生国健/兴生药业上海兰生国健药业有限公司(后更名为“上海兴生药业有限公司”)
沈阳三生沈阳三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晟国上海晟国医药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昊颔上海昊颔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浦东领驭上海浦东领驭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浦东田羽上海浦东田羽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Grand PathGrand Path Holdings Limited,一家依据香港法律设立的有限公司
上海翃熵上海翃熵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香港三生香港三生医药有限公司(HongKong Sansheng Medical Limited),一家依据香港法律设立的有限公司
香港达佳达佳国际(香港)有限公司(Achieve Well International (HongKong) Limited),一家依据香港法律设立的有限公司
抗体中心上海抗体药物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中健抗体中健抗体有限公司
苏州国健三生国健药业(苏州)有限公司
丹生医药丹生医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NumabNumab Therapeutics, AG
康派尼恩上海康派尼恩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鹰瞳北京鹰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启光德健启光德健医药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VerseauVerseau Therapeutics, Inc
抗体机体的免疫系统在抗原刺激下,由B淋巴细胞分化成的浆细胞所产生的、可与相应抗原发生特异性结合反应的免疫球蛋白
单克隆抗体/单抗由单一B细胞克隆产生的高度均一、仅针对某一特定抗原表位的抗体
双特异性抗体/双抗拥有两种特异性抗原结合位点,可以同时与靶细胞和功能细胞(一般为T细胞)相互作用,进而增强对靶细胞的杀伤作用
生物类似药在质量、安全性和有效性方面与已获准注册的原研药(参照药)具有相似性的治疗用生物制品。生物类似药候选药物的
氨基酸序列原则上应与原研药(参照药)相同。生物类似药通常不被认为是其原研药的仿制药,因为两种产品相似,但是可能不完全相同。生物类似药和对照药物之间需要在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安全性和有效性等方面,达到严格的监管要求
自身免疫性疾病由人体对正常存在于自身体内的物质和组织的异常免疫反应引起的疾病
类风湿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关节炎或类风湿性关节炎(Rheumatoid Arthritis,RA),是一种病因尚未明了的慢性全身性炎症性疾病,以慢性、对称性、多滑膜关节炎和关节外病变为主要临床表现,属于自身免疫性疾病
强直性脊柱炎强直性脊柱炎(Ankylosing Spondylitis,AS)是一种慢性进行性疾病,主要侵犯骶髂关节、脊柱骨突、脊柱旁软组织及外周关节,可伴发关节外表现,严重者可发生脊柱畸形和关节强直。它属于血清阴性脊柱关节病,是一种与脊柱炎相关的关节炎
银屑病银屑病(Psoriasis)是一种常见的慢性复发性炎症性皮肤病,典型皮损为鳞屑性红斑
靶点即药物治疗针对的目标分子,通常在疾病的病理过程中扮演重要作用,药物通过抑制或激活该目标分子的生物活性产生临床药效
TNF-αTumor Necrosis Factor-α,指肿瘤坏死因子-α,是主要由巨噬细胞和单核细胞产生的一种促炎细胞因子,属于引起急相反应的众多细胞因子中的一员,主要作用是调节免疫细胞的功能
HER2Human Epidermal Growth Factor Receptor-2,指人表皮生长因子受体-2,是重要的乳腺癌及胃癌预后判断因子
CD20指表达于除浆细胞(分泌免疫球蛋白的B细胞)外的发育分化各阶段的B细胞的表面,通过调节跨膜钙离子流动直接对B细胞起作用,在B细胞增殖和分化中起重要的调节作用
EGFREpidermal Growth Factor Receptor,指表皮生长因子受体,常表达在表皮细胞上
PD-1Programmed Cell Death Protein1,指程序性细胞死亡蛋白1
VEGFVascular Endothelial Growth Factor,指血管内皮生长因子,一种高度特异性的促血管内皮细胞生长因子,具有促进血管通透性增加、细胞外基质变性、血管内皮细胞迁移、增殖和血管形成等作用
IL-17Interleukin-17,指白细胞介素17,是由辅助性T细胞17分泌的一种促炎细胞因子
IL-5Interleukin-5,指白细胞介素5,在协调和促进以酸性粒细胞为基础的炎性过程起着关键的作用
IL-4RInterleukin-4 Receptor,指白介素4受体,是辅助型T细胞2型的多效性细胞因子
INDInvestigational New Drug Application,即新药临床试验申
NDANew Drug Application,即新药上市申请
PKPharmacokinetics(即药物代谢动力学),指体内药物浓度与时间的关系
PDPharmacodynamics(即药物效应动力学),指体内药物浓度与作用效应强度的关系
IL-1βInterleukin-1β,指白介素1β因子,是由单核细胞、内皮细胞、成纤维细胞和其他类型细胞在应答感染时产生的细胞因子之一
CHO细胞Chinese Hamster Ovary Cell,指中国仓鼠卵巢细胞,是一种来源于中国仓鼠卵巢的上皮细胞株,常用于生物和医学研究以及治疗性蛋白的商业化生产
GMP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的缩写,即《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CD25白细胞介素-2(IL-2)受体的α链又称为CD25,是调节T细胞表面特征性标记分子
IL-13T细胞产生的细胞因子,不含糖基,能诱导CD23的表达,生殖细胞系信使RNA的合成以及B细胞中IgG和IgE的转换,也可调节单核细胞及B细胞的功能
IL-4由活化的T淋巴细胞产生的细胞因子,导致B细胞的增殖和分化,刺激B细胞合成免疫球蛋白IgE;影响自然杀伤细胞(NK细胞)的应答,以及淋巴因子激活的杀伤性细胞(LAK细胞)对白介素-2的应答;增强巨噬细胞杀伤肿瘤的活性
PSGL-1PSGL-1(p-选择素糖蛋白配体-1)是一种粘附分子,参与组织损伤或炎症引起的免疫细胞转移
VSIG-4VSIG-4是一种B7家族I类受体,在肿瘤相关巨噬细胞及树突状细胞上高表达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三生国健
公司的外文名称Sunshine Guojian Pharmaceutical(Shanghai)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Sunshine Guojian Pharmaceutical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LOU JING
公司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李冰路399号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公司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李冰路399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201203
公司网址https://www.3s-guojian.com/
电子信箱ir@3s-guojian.com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刘彦丽张凤展
联系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李冰路399号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李冰路399号
电话021-50791399021-50791399
传真021-58553335021-58553335
电子信箱ir@3s-guojian.comir@3s-guojian.com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上海证券报》(www.cnstock.com)《中国证券报》(www.cs.com.cn)《证券时报》(www.stcn.com)《证券日报》(www.zqrb.cn)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李冰路399号

四、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人民币普通股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三生国健688336不适用

(二)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6层
签字会计师姓名鲍小刚、夏婵玉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签字的保荐代表王正睿、徐妍薇
人姓名
持续督导的期间2020年7月22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六、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2021年2020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19年
营业收入928,806,948.32655,005,781.5641.801,177,391,804.15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928,119,360.47654,501,103.4041.811,177,381,253.6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058,511.56-217,460,321.62不适用229,295,166.6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569,688.20-198,829,399.95不适用292,783,922.1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3,791,724.82-40,079,053.07不适用587,635,778.03
2021年末2020年末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2019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541,562,204.334,503,135,675.160.852,868,011,899.97
总资产4,888,832,110.274,953,865,739.11-1.313,320,000,402.42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2021年2020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19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3-0.37不适用0.4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3-0.37不适用0.4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1-0.34不适用0.5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40-6.03增加6.43个百分点7.2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17-5.51增加5.34个百分点9.22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50.9657.31减少6.35个百分点24.82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营业收入同比增加41.80%,主要由于益赛普于2020年10月宣布降价后,产品销量出现较大幅度的上升所致。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于2021年度实现盈利,主要来源于益赛普销售增加带动的利润增长。

3、报告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4亿元,主要系①受到2020年第4季度降价补差的影响销售回款相比上年减少;②因涉诉导致资产冻结1.05亿所致。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2021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第二季度 (4-6月份)第三季度 (7-9月份)第四季度 (10-12月份)
营业收入155,323,127.20323,401,547.45149,296,107.71300,786,165.9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320,812.7953,743,933.23-16,708,017.6112,343,408.7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38,145,961.0845,099,827.98-24,853,336.6310,329,781.5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3,420,036.71-88,412,659.4623,580,446.21-95,539,474.86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2021年金额附注(如适用)2020年金额2019年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12,980,221.16第十节 附注-470,559.99-1,577,840.84
七、7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34,261,037.21第十节 附注七、6743,324,440.9932,211,766.28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18,878,270.42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24,204,735.82第十节 附注七、7027,686,208.4416,162,122.45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9,757,610.29第十节附注七、75-79,332,328.40-30,602,771.41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107,729,819.51
减:所得税影响额6,688,992.397,119,840.28-12,005,411.2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3,410,749.432,718,842.432,835,894.23
合计25,628,199.76-18,630,921.67-63,488,755.56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期初余额期末余额当期变动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932,628,133.33752,045,312.25-180,582,821.0824,204,735.82
其他权益10,000,000.0017,267,540.447,267,540.44
工具投资
合计942,628,133.33769,312,852.69-173,315,280.6424,204,735.82

十一、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1年医药生物行业持续变革,由于市场竞争加剧以及政策的调整,以临床需求为导向的差异化创新成为我国医药生物企业发展的方向,行业正在经历“Me too-Best in class -First in class”的升级进化过程。

(一) 在政策端,差异化创新和质量升级是政策鼓励和支持的行业发展方向。

2021 年11月,《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抗肿瘤药物临床研发指导原则》正式发布。该指导原则重视患者需求,明确指出新药研发应当以向患者提供更优治疗选择作为最高目标,进一步规范临床试验的设计和伦理考虑,提升临床研究价值患者需求和临床价值为导向进行药物开发。同时,文件提到要以当前的最佳治疗药物和方式作为对照,将进一步提高创新药的开发门槛,未来创新药开发转而走向更高质量的发展道路。

2022年1月30日,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商务部、国家卫健委、应急管理部、国家医保局、国家药监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九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的通知》,规划指出医药工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的战略性产业,是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基础。“十四五”期间,医药工业发展环境和发展条件面临深刻变化,将进入加快创新驱动发展、推动产业链现代化、更高水平融入全球产业体系的高质量发展新阶段。把创新作为推动医药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任务,加快创新驱动转型,“十四五”期间全行业研发投入年均增长10%以上,到2025年,创新产品新增销售额占全行业营业收入增量的比重进一步增加。

三生国健一直以创新型治疗性抗体药物为主要研发方向,突出创新和差异化,开发新药好药。2021年度公司研发投入共4.73亿元,占公司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

50.96% 。

2021年度公司研发成果丰硕,报告期内公司共取得IND批准9项(3个为FDAIND),已受理待批准的NDA项目1项。2022年1-3月份批准的IND项目4项。(详见本节“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部分)。

(二)集采提速扩面,集采降幅平均数逐渐缓和。

集采从药品和高值耗材领域逐步扩大到体外诊断、中成药、生物制品等领域,集采提速扩面将是明确的趋势,医保十四五规划中明确了药品集采从当前的112个增加到500个品种以上。除了国家集采,地方集采的推进速度也将加快。从以往集采的价格降幅来看,降价幅度趋向温和。集采政策从原先对价格的高敏感度转向了强调企业的技术水平和患者的临床需求,希望药企回归科技和质量的竞争,追求多元动态目标平衡。

医药工业“十四五”中将医药工业的利润增长纳入目标,医药工业的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年均增速保持在8%以上,增加值占全部工业的比重由3.9%提高到5%左右;预计未来药品价格的降幅将趋于温和,为药企留有合理利润空间。

2021年度重组人Ⅱ型肿瘤坏死因子受体-抗体融合蛋白被纳入《广东联盟双氯芬酸等153个药品集团带量采购文件》集采名单,2022年3月公司核心产品益赛普以127元/支价格作为拟备选产品中标。自身免疫疾病生物药产品集采虽然同样面临产品降价,但由于自免生物药产品在国内渗透率低,降低支付门槛有利于药物渗透率的快速提升,从而带动整个自免生物药市场的快速扩容。以TNF-α类生物制品为例,根据IQVIA的数据测算,在支付门槛降低之后,使用生物药的患者数2021年度同比增长约80%,带动整体销售收入同比增长32%。

在新的政策环境和市场竞争环境下,2021年度公司积极应对,在研发层面更加突出创新和差异化,加快临床进展的同时进一步提升市场拓展能力,提升效率。

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2,880.6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1.8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扭亏为盈,金额为1,805.85万元。2021年公司主力产品益赛普在以价换量、渠道下沉以及以患者为中心的推广模式等多重因素的共同推动下,国内销量较去年同期同比增长89.81%,国内销售收入同比增长28.18%。赛普汀在纳入医保后积极推进进院工作,并于2021年4月被正式纳入CSCO乳腺癌诊疗指南,成为晚期乳腺癌患者全程抗HER2治疗的基础药物,同时为了进一步探索和扩展更多的临床适应症,赛普汀还在开展多项临床试验,2021年度赛普汀销售收入同比增长

356.03%。健尼哌仍处在快速增长阶段,2021年度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06.31%。

结合当前医药行业的发展趋势以及公司自身的经营情况,2022年初公司制定了聚焦先发优势的自免领域、各平台发力,多维度贡献增长的发展战略。

公司2022年度工作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 加快自免领域的管线推进和布局。一方面,集中临床资源,对自免管线中的重点项目加快临床进展;另一方面,加快新适应症拓展进程。第二, 多维增长,CDMO业务全面升级。公司的CDMO业务改变过去仅被动接单的状态,全面升级为由上海晟国作为独立的CDMO运营平台。

第三,进一步夯实巩固公司在自免领域的商业化平台优势。

第四, 加强国际合作,寻找自有产品License-out的机会。2022年1月,公司的对外合作业务已取得重要进展,公司将研发品种609A(抗PD-1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用于肿瘤免疫联合疗法syncrovax?的全球权益授权给美国Syncromune公司,公司已收到首付款,并将有望收取里程碑付款及其他激励。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主要业务

三生国健是中国第一批专注于抗体药物的创新型生物医药企业,同时具备自主研发、产业化及商业化能力。公司以创新型治疗性抗体药物为主要研发方向,为自身免疫性疾病、肿瘤等重大疾病治疗领域提供高品质、安全有效的临床解决方案。公司秉承“珍爱生命、关注生存、创造生活”的理念,致力于成为一家惠及中国、面向全球的创新型治疗性抗体药物公司,实现“让创新抗体药触手可及”的企业愿景。公司作为专注于抗体药物的创新型生物医药企业,拥有抗体药物国家工程研究

中心,公司核心技术覆盖抗体药物研发全流程。公司前瞻性构建了创新型抗体药物的多个技术平台,具备从药物发现、临床前研究、中试工艺开发、质量研究、临床研究至产业化的体系化创新能力。

2、主要产品

(1)已上市产品情况:

益赛普(重组人II型肿瘤坏死因子受体-抗体融合蛋白)2021年度,在益赛普以价换量、渠道下沉以及以患者为中心的推广模式等多重因素的推动下,益赛普的销售收入大幅增长。2021年,益赛普(国内)的销量为

288.44万支(折合25mg),同比增长89.81%。益赛普的国内销售收入达到7.89亿元,同比增长28.18%。

益赛普已在国内上市16年,相较于其他同类产品,益赛普的药物疗效与安全性在国内市场得到了更加广泛的临床验证与认可,在临床运用中已具备较强的品牌效应。除产品特性以外,公司拥有专业的营销团队与完整的销售体系,通过多年对益赛普的学术推广及销售经验的积累与沉淀,在国内终端销售的覆盖方面收获了良好的成果。

赛普汀(注射用伊尼妥单抗)

赛普汀于2020年6月正式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批准。2020年12月底,赛普汀通过了医保谈判,首次被纳入《国家医保目录》。上市以来,已被纳入多项诊疗指南和专家共识:根据《中国临床肿瘤学会(COSO)乳腺癌诊疗指南》,伊尼妥单抗(赛普汀)作为晚期乳腺癌患者全程抗HER2治疗的基础药物。根据中国女医师协会乳腺疾病研究中心发布的《中国进展期乳腺癌共识指南2020(CABC3)》,伊尼妥单抗(赛普汀)成为进展期乳腺癌治疗优选方案之一。伊尼妥单抗已纳入中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的《新型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21年版)》和中国癌症杂志发布的《中国抗癌协会乳腺癌诊治指南与规范(2021年版)》。

赛普汀在2021年3月1号开始医保报销后,快速推进医院准入,完成核心市场布局。2021年度,赛普汀覆盖的等级医院数量超过500家。2021年赛普汀销售收入较去年同期同比增长356.03%。

健尼哌(重组抗CD25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

公司自主研发的健尼哌于2019年10月上市。该产品可用于预防肾移植引起的急性排斥反应,可与常规免疫抑制方案联用,能显著提高移植器官存活率,改善患者生存质量。健尼哌是目前国内唯一获批上市的人源化抗CD25单抗,在国内已上市产品中主要的竞争产品为诺华的舒莱?。就产品特性而言,健尼哌作为人源化抗CD25单抗,免疫原性更低且安全性更高。

在市场部等各部门的协同支持下,公司逐步加大健尼哌在临床应用方面的学术推广,满足相关患者的临床用药需求,推进对全国各地医院的销售覆盖。2021年度健尼哌收入同比增长106.31%。

(2)在研产品情况

2021年公司获9件临床批件,分别是:612、613(PFS、sJIA)、705(中、美)、706(中、美)、707(美,已转丹生医药)、609新辅;2022年至今获4件临床批

件,分别为:302H新辅、613(AG)、707(中国,已转丹生医药) 、617。同时2021年开始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亦取得多项重大临床进展(详见下文)。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研发管线中共有16个产品,其中国内涉及18个临床研发项目,包括: 2个临床前研发项目:621(IL-33)慢性阻塞性肺病、620(VSIG-

4)实体瘤);2个项目在申报IND:608(IL-17A)中轴型脊柱关节炎、611(IL-4Rα)慢性鼻窦炎伴鼻息肉);6个项目进入临床I期:610(IL-5)重度嗜酸粒细胞性哮喘、611(IL-4Rα)成年中重度特应性皮炎、612(HER2)乳腺癌、705(双抗)实体瘤、706(双抗)实体瘤、617(PSGL-1)实体瘤);5个项目进入临床II期:608(IL-17A)中重度斑块状银屑病、613(IL-1β)急性痛风性关节炎、602(EGFR)转移性结直肠癌、609A(PD-1)实体瘤、302H(HER2)乳腺癌新辅);2个项目进入临床III期:

304R(CD20)、601A(VEGF);1个项目已申报NDA:301S(益赛普水针)。

公司处于临床阶段产品主要开发的适应症和研发进展如下:

治疗领域序号代码靶点项目名称适应症临床前IND临床一期临床二期临床三期NDA
自身免疫性疾病1301sTNF-α重组人Ⅱ型肿瘤坏死因子受体-抗体融合蛋白类风湿关节炎、强制性脊柱炎、银屑病
2608IL-17A重组抗IL-17A人源化单克隆抗体中重度斑块状银屑病(PsO)
中轴性脊柱关节炎(ax-SpA)
3610IL-5重组抗IL-5人源化单克隆抗体重度嗜酸粒细胞性哮喘
4611 IL-4R重组抗IL-4Rα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成年中重度特应性皮炎
慢性鼻窦炎伴鼻息肉
5613 IL-1β重组抗IL-1β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急性痛风性关节炎
6621IL-33重组抗IL-33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慢性阻塞性肺病
肿瘤7304RCD20重组人鼠嵌合抗CD20单克隆抗体非霍奇金淋巴瘤
8602EGFR重组抗EGFR人鼠嵌合单克隆抗体转移性结直肠癌
9609APD-1重组抗PD-1人源化单克隆抗体实体瘤
实体瘤(美国)
10612HER2重组抗HER2人源化单克隆抗体乳腺癌
11302H 新辅HER2重组抗HER2人源化单克隆抗体HER2阳性实体瘤新适应症
12705PD1/HER2重组人源化双特异性抗体转移性乳腺癌、胃癌
13706PD1/PDL1重组人源化双特异性抗体实体瘤
14617PSGL-1重组人源化抗PSGL-1单克隆抗体实体瘤
15620VSIG-4重组人源化抗VSIG-4单克隆抗体实体瘤
眼科16601AVEGF重组抗VEGF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新生血管(湿性)年龄相关黄斑变性、糖尿病性黄斑水肿、视网膜静脉阻塞、继发于近视的脉络膜新生血管

※重组人鼠嵌合抗CD20单克隆抗体注射液(“304R”)304R是公司自主研发的针对非霍奇金淋巴瘤治疗的抗体药物,是公司自主创新研发的特异结合人B淋巴细胞表面CD20抗原并介导B细胞溶解的嵌合单克隆抗体产品,也是国家863计划、国家重大新药创制项目以及上海市重点科技攻关项目。

特点:疗效和安全性已得到I期、II期、III期临床的验证。2021年达成的重要里程碑:完成 III期临床试验自查和稽查。2022年计划达成重要里程碑:按照CDE回复意见进行方案修订。

※重组人II型肿瘤坏死因子受体-抗体融合蛋白注射液(“301S”)301S是公司自主研发的益赛普新剂型品种,预计将成为国内药企重组人II型肿瘤坏死因子受体-抗体融合蛋白产品中的首个预充式剂型。

特点:疗效和安全性已得到临床验证,同时可以方便患者带回家中自己注射或在社区医疗单位注射,有利于扩大患者覆盖,使更多患者提高药物使用的依从性、延长用药周期。

2021年达成的重要里程碑:完成 NDA递交,跟进CDE 评审进展。

2022年计划达成重要里程碑:预计 2022年第4季度能获批上市。

※重组抗VEGF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601A”)

601A是公司自主研发,采用DNA重组技术在CHO细胞中高效表达的重组IgG1κ型单克隆抗体,由鼠源抗人VEGF抗体的互补决定区和人免疫球蛋白IgG1κ框架构成,上市后有望在临床上成为包括湿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wAMD)、糖尿病黄斑水肿(DME)、视网膜静脉阻塞(RVO)、病理性近视脉络膜新生血管(mCNV)等眼部疾病的候选药物。此外,本项目也是上海市科技支撑项目。

特点:601A的潜在的优势是眼科相关治疗领域的全面覆盖。

2021年达成的重要里程碑: CDE批复同意开展III期临床试验。

2022年计划达成重要里程碑:启动BRVO III期临床试验。

※重组抗EGFR人鼠嵌合单克隆抗体注射液(“602”)

602是公司自主研发的针对转移性结直肠癌治疗的抗体药物。抗EGFR单克隆抗体通过结合EGFR蛋白的胞内域或胞外域,抑制信号的传导,从而组织细胞的繁殖和生存,最终导致细胞凋亡。本项目是上海市科技支撑项目。

特点:采用了更加成熟的CHO细胞表达系统,可以降低免疫原性、减少病毒污染,从而使药品质量更加可控。

2021年达成的重要里程碑:按计划提前完成II期入组;III期方案于2022年1月已向CDE申报,待批复。

2022年计划达成重要里程碑:启动III期入组。

※抗IL-17A人源化单克隆抗体(“608”)

608是公司自主研发的瞄准IL-17A靶点的药物,针对斑块状银屑病,已被列入国家48个急需用药目录,国内企业尚无此类药物上市,具有巨大的市场潜力。

特点:608与诺华制药的司库奇尤单抗(Secukinumab,即Cosentyx)和美国礼来公司的Ixekizumab(即Taltz)为相同靶点的同类药物,但为全新的氨基酸序列,在体外和体内动物模型中显示出和同靶点抗体Cosentyx和Taltz相当的生物活性。

临床方面:安全性和耐受性良好;半衰期长;疗效方面低剂量组40mg即体现了良好的疗效,整体疗效应答率与已上市的苏金单抗和依奇珠单抗相当。2021年达成的重要里程碑:完成I期临床试验和银屑病的II期临床研究所有受试者入组已完成。

2022年计划达成重要里程碑:计划7月份将III期方案提交至CDE沟通;新增了中轴性脊柱关节炎的IND申报。

※抗PD-1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609A”)

609A为中美双报抗PD-1人源化单抗产品,已在美国与中国同期开展临床I期试验。

特点:609A与已上市的两种进口药物(即百时美施贵宝的欧狄沃?与默沙东的可瑞达?)针对相同的靶点,但具有不同的氨基酸序列,在人源化PD1小鼠模型显示出比同靶点抗体Keytruda和Opdivo更强的肿瘤活性。体内外比对研究结果表示,609A项目在包括生物活性、药效、药代等各方面也与两种进口药物均具有相似性;临床前研究结果显示,609A项目的分子结构明确,产品稳定性良好,药物活性、动物药物代谢动力学(PK)/药物效应动力学(PD)均达到或超过了国外同类药物;工艺简单易行,批次间参数高度一致,细胞生长快速、后期活率高,抗体表达水平高,能低成本地实现药物的产业化;未来将设计出不同的联合用药方案,与自身其它抗肿瘤药物联合使用、共同开展临床试验,进一步增加抗肿瘤产品系列的综合竞争力。

2021年达成的重要里程碑:中国I期临床试验完成,启动单药二线治疗软组织肉瘤UPS的II期临床试验;获得多个II期联合用药 IND批件(联合化疗一线治疗软组织肉瘤、联合302及化疗新辅助治疗早期乳腺癌、联合TACE及贝伐珠单抗一线治疗肝癌、联合302治疗HER2阳性胃癌/胃食管交界部癌等)。

2022年计划达成重要里程碑:拟争取单药单臂II期有条件上市,年底前完成75%的软组织肉瘤UPS的IIa期临床试验入组。

※抗IL-5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610”)

IL-5是重度嗜酸粒细胞性哮喘的成熟靶点,针对18岁及以上重度嗜酸性粒细胞性哮喘维持治疗的附加治疗,具有全新的抗体可变区序列,目前尚无相同靶点抗体药物在国内上市。

特点:①610项目具有全新的抗体可变区序列,目前尚无相同靶点抗体药物在国内上市,有望在第一梯队上市;②610工艺稳定、产品质量可控、制剂稳定,在各项毒理学研究中均未发现明显的毒性反应,安全性好;③除重度嗜酸粒细胞哮喘以外,610项目的潜在适应症还包括高嗜酸性粒细胞综合症、变应性肉芽肿性血管炎、嗜酸性食管炎等,未来可择机启动增加适应症程序,覆盖更多患者;④与已在美国和欧盟上市的葛兰素史克的Mepolizumab(即Nucala?)和梯瓦制药的Reslizumab(即Cinqaero?)在体外细胞水平和动物模型体内活性的表现相当,且对心血管、神经和呼吸系统安全性良好;⑤临床方面:安全性和耐受性良好;半衰期长(平均半衰期长达20-23d),PK特征与美泊利单抗比较类似。

2021年达成的重要里程碑:完成Ia期临床试验,启动了Ib/II期临床试验入组,目前正在入组中。

2022年计划达成重要里程碑:重度嗜酸性粒细胞哮喘适应症将启动临床II/III期联合设计的研究。

※抗白介素4受体alpha(IL-4Rα)的人源化单克隆抗体药物(“611”)

611产品是三生国健自主研发设计、筛选并人源化的抗IL-4Rα单克隆抗体,具有全新的氨基酸序列。611能够通过特异性的结合IL-4Rα,阻断IL-4和IL-13的信号传导达到缓解特应性皮炎等疾病的作用。

特点:①针对中到重度特应性皮炎及哮喘的治疗,具有全新的抗体可变区序列,对抗原靶点的亲和力较高。②在体外细胞实验中显示出和已上市同靶点抗体Dupixent(dupilumab,Regeneron/Sanofi)相当的生物活性。③临床方面:安全性和耐受性良好;在AD患者中初步获得的疗效数据可以发现低剂量组(150mg QW)即可看到比较显著的病情改善,如瘙痒、EASI等评分的较基线的明显下降。

2021年达成的重要里程碑:美国临床I期试验完成;完成了在中国特应性皮炎的Ib期临床研究的启动,并且完成了50%的受试者入组。

2022年计划达成重要里程碑:中重度特异性皮炎适应症的临床II期研究将完成启动和入组;新增慢性鼻窦炎伴鼻息肉的临床II/III期联合设计的IND申报和启动。

※重组抗HER2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612”)

新型抗HER2抗体612针对乳腺癌治疗,拥有全新的蛋白序列,与已上市的抗体相比,具有不同的抗原结合表位。实验结果显示612有新的抗肿瘤作用机理,在多个体内肿瘤模型中和赛普汀(Inetetamab,伊尼妥单抗,三生国健)以及赫赛汀(Herceptin,曲妥珠单抗,罗氏)联合应用时均显示出显著的协同抗肿瘤活性。

2021年达成的重要里程碑:获得IND批件,准备患者入组。

2022年计划达成重要里程碑:完成单药爬坡;根据初步安全性数据申报联合用药IND。

※抗IL-1β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613”)

特点:①613是一个全新的抗IL-1β抗体,该抗体具有全新的可变区序列,与目前已上市的同靶点产品Canakinumab和Gevokizumab具有完全不同的结合表位。②目前国内尚无自主针对IL-1β的单克隆抗体上市,考虑到我国人口基数大及在肿瘤、心血管等中的潜在应用,此类药物需求量巨大。因此,新型的、自主研发的、针对IL-1β的单克隆抗体,是目前临床中未被满足的迫切需求。③临床方面:安全性和耐受性良好;PK结果提示半衰期长,与卡纳单抗的PK特征类似。

2021年达成的重要里程碑:获得IND批件,并且完成I期临床研究的第4个剂量组的受试者入组(较计划提前4个月);完成新增急性痛风适应症的IND递交(已于2022年3月3日取得IND批件);

2022年计划达成重要里程碑:完成急性痛风适应症Ib期临床研究的入组,并启动临床2期研究受试者入组。

※双特异性抗体(“705”)

联合免疫治疗和肿瘤靶向治疗,理论上两者互相影响,具有协同效应。705是公司自主研发的双抗平台研制的双特异性抗体,可有效避免双抗的错配,该项目为中美双报项目。

2021年达成的重要里程碑:获得美国 FDA IND批件和中国IND批件。

2022年计划达成重要里程碑:完成首例入组。完成剂量递增阶段试验取得安全性数据,并启动剂量扩展阶段研究。

※双特异性抗体(“706”)

联合两个免疫靶点治疗,706是公司自主研发的双抗平台开发的双特异性抗体,可有效避免双抗的错配。可恢复T细胞对肿瘤细胞识别和杀伤;推动抗癌免疫反应更好地发挥疗效,该项目为中美双报项目。2021年达成的重要里程碑:获得美国 FDA IND批件和中国IND批件。2022年计划达成重要里程碑:完成首例入组。完成剂量递增阶段试验,并启动剂量扩展阶段研究。

(二) 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主营业务为抗体药物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拥有独立完整的产品研发、采购、生产及销售体系。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具体如下:

1、研发模式

公司研发平台涵盖从基础研发、临床前研究、临床试验到新药注册上市的药物开发全过程,主要系根据抗体药物行业的国内外发展动向及趋势,以临床需求为导向,对行业热点领域产品进行创新性研究开发。公司对研发项目实行项目化管理制度,其最高决策机构为药品研发管理委员会,并具体由项目管理及对外合作部辅助药品研发管理委员会进行日常的项目化管理工作。通过内部市场信息沟通会、学术研究、与相关领域专家交流、临床走访等主要方式,公司首先对药物靶点作用机制与疾病发病机理进行相关性研究,通过早期研发的药物分子发现、成药性评估、临床治疗优势、市场发展前景等多维度的综合性评估,再由核心技术部门提出项目立项申请,药品研发管理委员会进行审核及批准。对于通过审核批准立项的研发项目,由项目管理及对外合作部牵头,与包括早期研究、工艺开发、质量研究、药理毒理和药代研究、临床研究和产业化在内的各技术平台的技术骨干组成项目核心团队,进一步制定项目计划及实施方案,完成项目的实施、验收与总结。

2、采购模式

公司下设采购部,负责采购各类生产性和非生产性物资、工程类的采购,其中物资类主要包括日常经营所需的原辅料、试剂、耗材、包装物等。公司结合GMP管理要求制定了包括采购管理、采购标准操作规程等相关制度,对采购业务流程、供应商管理作出了具体规定。整体而言,从采购管理模式看,公司采购部门直接负责物资类和工程类的采购工作,由需求部门负责服务类的采购工作,同时由采购负责人进行审核确认;从技术运用看,公司采用订货点模式,即通过计算合理储备量、供货周期、检验周期等来确定补货点并结合当月生产需求编制预算,再通过执行预算进行订货和补货;从采购实践看,公司综合运用比价和招标的采购模式,即当预估采购额超过一定额度,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包括供求关系、需求时间、综合成本等)进行比价或招标。

3、生产模式

目前,公司生产基地位于上海,配有生产、物流仓储、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工程与设备维护等部门,其中生产部门负责上市及在研产品的生产和生产技术支持等职责;质量部门包括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主要负责公司生产相关的产品检验和质量管理工作。公司建立了符合GMP管理规范的生产质量体系,并已制定了产品与生产管理、质量保证等管理制度,以及产品批审核和放行、偏差处理标准、成品发运管理及成品冷库等标准操作规范。公司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根据销售计划并结合库

存情况编制生产计划,并根据不同产品、剂型、规格列出各生产车间全年生产的批次总数、总产量及分月度的产量等内容,按照生产计划及生产管理流程进行临床样品及商业化药物的生产。公司已建立完善的生产质量管理流程,可覆盖产品生命周期的产品开发、技术转移、商业化生产、产品退市四个阶段,并建立相应的规程对生产计划与指令、生产执行、生产操作、过程控制、产品返工、产品检验、产品包装、产品入库、产品放行、产品发运等环节进行规范。

4、销售模式

公司的产品销售以国内市场为主,少量亦销往国外市场。公司的销售模式分为两种模式:在国内市场,采用专业化学术推广模式;在国外市场,采用代理销售模式。

在国内市场,公司采用专业化学术推广模式。公司拥有由400余名经验丰富的销售专业人士组成的营销团队,多数销售人员拥有药学等医学专业背景,且大区经理级别及以上的核心销售骨干平均医药行业从业经验超过10年。通过自营销售团队负责药品的学术推广,定期为临床医生及其他医疗专家举办学术会议、研讨会及座谈会,并为临床医生提供药品的药理药效、用途、正确使用方法等临床用药指导以及最新临床研究相关理论与成果等,同时持续收集药品在临床用药过程中的一线反馈,进一步推动临床上的合理用药。经过多年学术推广及销售经验的积累与沉淀,公司已构建了遍及全国的销售网络,形成了专业、规范、有序、完善的销售体系,2021年公司销售覆盖超过3,900家医疗机构,其中三级医院接近1,800家。同时,公司与国内知名医院及医疗专家已建立并维持着稳固的合作关系,该等经验及渠道的积累亦为公司后续产品的持续发展和未来逐步推出新产品的上市奠定了基础。

在国外市场,公司产品以代理销售模式为主。随着产品在海外的推广,公司设立专人负责海外的拓展策略制定和推广交流工作,负责联系和筛选代理商、注册以及配合海外药监部门的审计、上市后产品的学术支持等工作。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公司主要从事抗体药物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业务。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医药制造业(C27)”。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上市推荐指引》(上证发[2019]30号),公司从事生物医药行业中的生物制品业务。

(1)自身免疫及炎症疾病药物市场发展情况

全球市场靶向生物制剂已取代小分子药物成为治疗自身免疫及炎症的主要药物。预计全球自免市场将从2020年1,206亿美元增长到2025年1,461亿美元(CAGR3.9%),至2030年将增长至1,752亿美元,生物药占比超80%,生物药增速高于整体。

自身免疫及炎症市场预计2025年达到87亿美元(CAGR28.1%),2025年后保持20%以上CAGR,2030年达到247亿美元。生物药市场份额从2020年23.8%上升到2030年69.1%,市场规模从6亿美元增加至170亿美元,其中2020-2025年CAGR高达

51.6%。

数据来源:Frost & Sullivan

自身免疫及炎症总体患者规模巨大,存在巨大的未被满足的的临床需求。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银屑病、银屑病关节炎、哮喘、特应性皮炎、慢性鼻炎伴鼻息肉、痛风等是国内最常见的自身免疫及炎症疾病,其中哮喘、特应性皮炎、慢性鼻炎伴鼻息肉、痛风等患者数均超过千万,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银屑病这三种疾病的的患者数超过1,500万人。

主要自身免疫及炎症疾病2019年国内患病人数情况(万人)

数据来源:兴业证券研究报告,公开资料整理

制约国内自身免疫及炎症疾病领域生物制剂渗透率低的因素正在逐步被打破,尤其是在患者支付门槛降低后,用药患者数大幅增长,行业迅速扩容,自身免疫及炎症疾病领域正在迎来新时代。以TNF-α类生物制品为例,根据IQVIA的数据测算,在支付门槛降低之后,使用生物药的患者数2021年度同比增长约80%,带动整体销售收入同比增长32%。

另外,随着新产品的不断上市以及覆盖适应症的不断拓宽,我们预计自身免疫及炎症疾病领域生物制剂将进入高速增长期。

数据来源:IQVIA (覆盖患者数据为公司依据IQVIA金额数据推算)

(2)生物药行业基本特点

①医药行业具有高度监管的特点

生物医药直接关系国民身体健康,我国在药品研发、注册、生产及经营等方面均制定了严格的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通过事前事中及事后的严格监管以确保公众用药安全。目前医药行业主要受药品评审、药品监管和保险报销等政策的影响,现将政策情况概述如下:

监督管理政策。2020年3月30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两部规章已于2020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一、全面落实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明确申请人为能够承担相应责任的企业或者药品研制机构等,承担上市药品的安全有效和质量责任。二、优化审评审批工作流程。设立突破性治疗药物、附条件批准、优先审评审批、特别审批四个加快通道,明确审评时限,提高药品注册效率和注册时限的预期性。三、落实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强化药品研制、注册和上市后监管。注重注册与生产许可有机衔接,落实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明晰检查程序和检查结果的后续处理措施。四、强化责任追究。细化处罚情形,严厉打击数据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营造鼓励创新的良好环境。三生国健自成立以来,始终将产品质量作为企业的第一生命线,质量管控贯穿于产品的研发和商业化生产全流程,公司会继续将质量第一、合规生产作为企业发展的文化根基。

医疗保险政策。医保目录正式进入动态调整时代。2020年7月31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国家医疗保障局行政部门建立完善动态调整机制,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药品(除中药饮片)的调整程序主要包括企业申报、专家评审、谈判或准入竞价、公布结果,其中独家产品进入谈判环节,非独家药品进入企业准入竞价环节。该文件的出台表明我国医保目录正式进入动态调整时代,一年一次的动态调整通过及时谈判将高价值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以“以价换量”方式加速了创新药的放量。得益于医保目录的动态调整,公司赛普

汀产品在2020年的上市首年就成功被纳入医保目录。公司将借着医保目录调整的东风,加强学术推广,使赛普汀早日惠及更多的乳腺癌患者。药品采购政策。国家带量采购进入常态化,自2018年起至今,国内已陆续展开了六批带量采购。2021年1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意见》指出,按照保基本、保临床的原则,重点将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内用量大、采购金额高的药品纳入采购范围,逐步覆盖国内上市的临床必需、质量可靠的各类药品,做到应采尽采。2021年12月29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抓好深入推广福建省三明市经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意见落实的通知》,鼓励以省为单位或建立省际联盟对国家组织集中带量采购以外、用量大、采购金额高的药品耗材实施集中带量采购,要求各省份(含省际联盟)每年至少开展或参加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1次。带量采购是长期趋势,能够实现药价明显降低,减轻患者药费负担,降低企业交易成本,中长期来看将推动我国医药产业结构升级,有利于医保基金为创新药腾出更多支付空间,公司将积极参与国家以及各省市的带量采购工作,同时加大在创新药领域的布局和投入。

②医药行业具有高投入、高技术、高风险的特性

对于药物研发而言,需要经过药物发现、临床前研究、临床试验及药品申请上市等环节,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与人才并经过漫长的研发周期,才有机会成功研发一款药物。对于结构更为复杂的生物药,由于研发难度更大、研发失败风险更高,不仅需要花费更多的资金与人力,更是在技术水平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于药物生产而言,由于需要符合更高的产品技术标准,生物药的试生产、大规模生产均对配套设施设备、工艺流程有着更高的要求。因此,生物药本身属于医药行业中更加技术密集型、人才密集型和资金密集型的细分领域。目前,全球生物药领域同整体医药市场相同,仍被如罗氏、辉瑞、诺华等国际医药企业巨头所主导。我国生物药行业相较于全球市场起步较晚,行业发展滞后于全球市场,但增长空间广阔。一些优质国内生物药企业通过不断吸收消化国外先进技术与行业经验,已具备了较高的行业技术水平,国内生物药领域的整体技术水平正处于不断发展与进步的阶段。

(3)生物药行业主要技术门槛

生物药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产业,通常需要将多学科的知识技术加以融合与应用。一般而言,新药在研发环节需经过靶点发现与筛选、药物合成等多项临床前试验与多期的临床试验方有望获批上市,而生产环节还需不断提升工艺水平以实现生产效率的提高,每一个环节都是对药企技术实力的严格考验,因此自主研发能力与生产能力都是药企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其中,由于生物药的分子结构更加复杂、研发的不确定性更高,新进入企业也更难在短期内掌握相关的研发技术和生产工艺,因此医药行业尤其是生物药行业具备较高的技术壁垒。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1、自身免疫疾病领域

自身免疫与炎症疾病领域市场空间广大,生物药渗透率低,随着创新药和生物类似药的不断上市,市场参与者日益增多,整体市场快速扩容。(详见上文的自身免疫及炎症疾病药物市场发展情况)。

伴随着市场快速扩容的同时是竞争对手的日益增多,虽然2021年益赛普的销售收入快速增长,但益赛普的市场份额有所下降,2021年益赛普在TNF-α类药品的市场份额为29.5%。

数据来源:IQVIA

2、抗HER2单克隆抗体领域

随着乳腺癌新药的加速上市,更多新药和生物类似药的可及性提高,抗HER2单抗药物市场未来将快速发展。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报告,中国抗HER2单抗药物市场预计在2023年达到约94亿元的市场规模,2018年至2023年的复合年增长率约23.9%,并由2023年以约5.3%的复合年增长率继续增长至2030年的约136亿元。

截至目前,中国一共有4款已上市的抗HER2单抗,分别是罗氏的曲妥珠单抗(赫赛汀?)、罗氏的帕妥珠单抗(帕捷特?)、三生国健的伊尼妥单抗(赛普汀)和复宏汉霖的曲妥珠单抗(汉曲优)。公司的伊尼妥单抗(赛普汀)于2020年6月获批上市,并于2020年底被纳入《国家医保目录》,2021年3月正式执行。赛普汀作为新药,上市后主要工作在商业渠道的覆盖及梳理和进行医生及患者的教育。

3、中国肾移植术后排斥反应生物药情况

随着中国社会文明程度的发展,国家对于捐助器官的教育普及和大力推广,人们对于死亡后捐献器官的认可度越来越高,同时肾移植手术技术和预防移植后排斥反应的药物越来越发达。

国内目前已有6款上市生物药用于肾移植后排斥反应的预防和治疗,其中5款药物被纳入国家医保目录乙类,健尼哌?是目前国内唯一获批上市的人源化抗CD25单抗。健尼哌作为人源化抗CD25单抗,免疫原性更低且安全性更高;但健尼哌上市时间较短,未来需临床医生在大样本患者群中探索用药经验。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近年来,生命科学和新药研究领域日新月异,新的基础研究成果和新技术不断涌现。mRNA药物和疫苗、细胞疗法、CRISPR基因编辑技术、PROTAC药物开发、精准药物研发、人工智能药物设计等技术领域都迎来了突破性进展。随着政府支持性政策的密集出台和资本支持对医药创新的持续加码,中国医药行业正在逐步向创新药驱动的市场转型。抗体药、细胞治疗、核酸类药物、病毒类药物、基因治疗等前沿的创新药研发领域发展迅速。在创新药层面,创新药发展主要分为两个阶段,分别为技术创新阶段和科学创新阶段,目前中国正在经历从技术创新的fast follow阶段到科学创新的(fisrt inclass)换挡时期。虽然fast follow是目前中国广义创新的主要形式,但可能会导致赛道过于拥挤,投资回报率下降,从而推动的创新药企业向科学创新阶段转型。技术创新阶段主要是在科学上已经被验证或者成功的靶点,通过技术水平的提高或者创新以实现药物开发,目前,中国已经开始有一定的科学创新,并逐步转向风险更大的、具有全球价值的原创或者差异化产品,此乃中国生物医药创新转型的大势。因此未来拥有医药产业核心竞争能力和持续自主创新能力的企业将在未来市场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公司所在的抗体领域,由单克隆抗体逐步向双特异性抗体药物转变成为主要研发趋势之一。传统的单抗药物主要通过结合单一的特异表位起到治疗作用,然而疾病通常有多种信号通路,通过阻断多种信号通路可以实现更有效的治疗。相比于单抗,双特异性抗体可以结合两种不同表位,从而阻断两种不同的信号通路以发挥更好的临床效果。因此,双特异性抗体正在成为众多创新型药企的研发热点之一,预计未来会有更多的双特异性抗体药物上市造福病患。

(四)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 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公司始终坚持围绕抗体药物的国际重点疾病领域进行研究与开发。公司前瞻性构建了创新型抗体药物的多个技术平台,具备从药物发现、临床前研究、中试工艺开发、质量研究、临床研究至产业化的体系化创新能力。以药物临床价值与市场需求为导向,公司搭建了自主研发体系与研发团队,专注于抗体药物的研发,通过建立多学科交叉、多技术协同、多设备集成的多个创新性研究技术平台,推动多个抗肿瘤、自身免疫性疾病等重点疾病领域抗体药物的产业化进程。经过多年的自主研发与技术积累,公司形成了杂交瘤技术平台、抗体及蛋白工程综合平台、原液的中试工艺开发及临床用药GMP生产平台、生物大分子药物制剂开发平台、蛋白质表征分析平台、关键生产原材料技术平台等多项核心技术平台。目前,公司拥有16个处于不同开发阶段、涵盖肿瘤、自身免疫性及眼科等疾病领域的在研抗体药物,其中大部分在研药物为治疗用生物制品1类,部分在研药物为中美双报。公司高度重视自身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体系的搭建,于2015年通过国家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并获得由中知(北京)认证有限公司颁发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共拥有有效专利权合计64项。

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发挥研发、生产、销售、质量管理等多方面的综合竞争优势,积极推动抗体药物储备产品的产业化与临床应用,形成多梯队、高临床价值与

具备核心竞争力的产品结构,为包括自身免疫性疾病、肿瘤等患者提供高品质、安全有效的临床解决方案。

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公司2021年度新增专利申请70项,获得专利9项,累计有效申请数量(已扣除专利到期的数量)达到183项,累计获得专利64项。

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年新增累计数量
申请数(个)获得数(个)申请数(个)获得数(个)
发明专利70817960
实用新型专利0144
外观设计专利0000
软件著作权0000
其他0000
合计70918364

注:累计数量为扣除专利到期数量后累计值

3. 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年度上年度变化幅度(%)
费用化研发投入455,093,365.39340,249,578.2033.75
资本化研发投入18,183,731.4035,139,104.44-48.25
研发投入合计473,277,096.79375,388,682.6426.08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50.9657.31减少6.35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3.849.36减少5.52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度公司研发投入总额为47,327.71万元,相比2020年度增加9,788.84万元,涨幅为26.08%。主要原因系公司专注于单克隆抗体、双特异性抗体、多特异抗体及多功能重组蛋白的开发研究,加大了在自身免疫、肿瘤及眼科疾病领域的研发投入,重组抗IL-5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610)、抗IL-1β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613)、及重组人源化双特异性抗体(705、706及707)等项目的开展,研发支出增加所致。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公司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为3.84%,相比上年同期下降5.52个百分点。2020年公司研发投入资本化金额主要为完成302产品的上市审批而产生了较大金额的研发投入,而2021年资本化金额为完成301S产品的上市审批而增加的投入(301S上市审批尚未完成)。

4. 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序号项目名称预计总投资规模本期投入金额累计投入金额进展或阶段性成果拟达到目标技术水平具体应用前景
1重组人Ⅱ型肿瘤坏死因子受体-抗体融合蛋白注射液(301S)105,000,000.0023,592,170.07102,513,755.91报产药物上市国内先进类风湿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银屑病
2重组人鼠嵌合抗CD20单克隆抗体注射液(304R)289,100,000.009,372,533.37151,001,395.90临床III期药物上市国内先进滤泡性非霍奇金淋巴瘤、弥漫大B细胞性非霍金淋巴瘤
3重组抗VEGF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601A)374,900,000.0052,555,729.23190,658,937.71临床III期药物上市国内先进

新生血管(湿性)年龄相关黄斑变性、糖尿病性黄斑水肿、视网膜静脉阻塞、继发于近视的脉络膜新生血管

4重组抗EGFR人鼠嵌合单克隆抗体注射液(602)479,100,000.0026,845,171.64158,295,570.22临床II期药物上市国内先进转移性结直肠癌
序号项目名称预计总投资规模本期投入金额累计投入金额进展或阶段性成果拟达到目标技术水平具体应用前景
5重组抗IL-17A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608)162,100,000.0011,266,062.7169,529,326.71临床II期药物上市国内先进中重度斑块状银屑病
6重组抗PD-1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609A)370,330,00034,386,837.86111,721,829.34临床II期药物上市国内外先进实体瘤
7重组抗IL-5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610)166,300,000.007,706,349.4849,364,700.91临床I期药物上市国内先进重度嗜酸粒细胞性哮喘维持治疗的附加治疗
8重组抗IL-4Rα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611)384,090,000.0012,940,057.9766,977,909.72临床I期药物上市国内外先进成年中重度特应性皮炎患者
9注射用重组抗HER2人源化单克隆抗体(612)274,000,000.005,314,380.2733,720,941.16临床I期药物上市国内先进乳腺癌
10重组抗IL-1β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613)150,000,000.0032,657,512.8858,436,053.00临床II期药物上市国内先进周期性发热综合征、全身型幼年特发性关节炎
11重组人源化双特异性抗体(705)170,000,000.009,512,914.4336,440,182.92临床I期药物上市国内先进转移性乳腺癌、胃癌
序号项目名称预计总投资规模本期投入金额累计投入金额进展或阶段性成果拟达到目标技术水平具体应用前景
12重组人源化双特异性抗体(706)190,000,000.0012,623,491.2426,944,409.55临床I期药物上市国内先进实体瘤
合计/3,114,920,000.00238,773,211.151,055,605,013.05////

情况说明

1. 由于药品研发周期长,不确定因素较多,此处仅列示目前进入临床的在研项目的情况 。

2.“预计总投资规模”为目前已开展适应症的预计合计投入,其中304新辅项目由于涉及联合用药,不做单独预计。上述预计为公司根据研发管线进度进行的合理预测,实际投入可能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发生变化。

5. 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本期数上期数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354350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27.7022.80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8,798.627,088.19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24.8520.25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学历结构类别学历结构人数
博士研究生26
硕士研究生152
本科117
专科57
高中及以下2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年龄结构类别年龄结构人数
30岁以下(不含30岁)159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159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30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6
60岁及以上0

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 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覆盖全流程的抗体药物平台

公司经过了20年的持续研发,形成了覆盖抗体药物发现、开发、注册、临床、生产、商业化全流程的抗体药物平台,其中包括杂交瘤技术平台、抗体及蛋白工程综合平台、原液的中试工艺开发及临床用药GMP生产平台、生物大分子药物制剂开发平台、蛋白质表征分析平台、关键生产原材料技术平台等多项核心技术平台。公司拥有独立进行从靶点验证开始到产品商业化的全周期抗体研发能力。公司拥有抗体药物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并累计获得8项国家“重大新药创制”重大科技专项、4项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3项国家战略性新兴

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计划、1项国家自主创新与高技术产业化专项、1项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计划、1项国家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等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的支持。目前,公司拥有16个处于不同开发阶段、涵盖肿瘤、自身免疫性及眼科等疾病领域的在研抗体药物,其中大部分在研药物为治疗用生物制品1类,部分在研药物为中美双报。

(2)满足国际标准、国内领先的产业化基地

公司已经建立了一套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符合欧盟及中国的质量管理要求。公司拥有丰富的抗体产业化规模的生产经验,自2005年第一个治疗性抗体类药物益赛普上市至今,公司已积累了17年的抗体生产经验,生产核心团队稳定。同时,公司也是一家拥有三款已上市治疗性抗体类药物的国内药企,具备不同类型抗体的商业化生产能力。公司在上海拥有已建成生物反应器合计规模超40,000升的抗体药物商业化生产基地,公司生产线实现全过程自动化、信息化,有效保障全生产过程数据传输的及时性以及数据采集的完整性。同时,公司根据自身在研产品的申报进展,正在苏州筹建一个新的抗体药物产业化基地,进一步扩充现有产能,以满足在研产品未来的商业化生产需求。

(3)拥有覆盖国内的商业化能力,具备进军全球的潜力

公司拥有由400余名经验丰富的销售专业人士组成的营销团队,多数销售人员拥有药学等医学专业背景,且大区经理级别及以上的核心销售骨干平均医药行业从业经验超过10年。2021年公司销售覆盖超过3,900家医疗机构,其中三级医院超过1,800家。同时,公司与国内知名医院及医疗专家已建立并维持着稳固的合作关系,该等渠道积累亦为公司后续产品的增长和未来逐步推出新产品的上市奠定了基础。

(4)经验丰富的专业管理团队

公司拥有一支具备国际化视野的专业管理团队,主要团队成员平均拥有超过20年的制药行业经验,拥有涵盖包括新药发现、开发、生产、营销等整个药品生命周期不同阶段、不同环节的专业技能。

公司董事长LOU JING先生系三生制药联合创始人,拥有20余年生物制药领域的专业经验,牵头研发了包括特比澳在内的多款国家一类新药。在其带领下三生制药已经发展成为国内领先、全球知名的生物制药集团。其具有统揽全局的战略性思维和国际化视野,前瞻性地制定了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整体运营管理方案。公司总经理肖卫红先生拥有多年丰富的商务资源与运营管理经验,在其带领下,公司产品销售团队进一步壮大,国内营销网络的覆盖能力不断增强。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四、风险因素

(一) 尚未盈利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二) 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度重组人Ⅱ型肿瘤坏死因子受体-抗体融合蛋白被纳入《广东联盟双氯芬酸等153个药品集团带量采购文件》集采名单,2022年3月公司核心产品益赛普以127元/支价格作为拟备选产品中标,价格降幅为60%,将对公司营业收入增长造成一定影响。为了应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公司不排除未来产品价格进一步下调的可能。

鉴于公司研发项目进程不断深化及对未来抗体药物研发领域的前瞻性布局,研发项目前期投入增大,在研项目随其研发阶段所需而研发投入增多,预计公司未来将继续产生较大量的研发费用,如研发费用大于商业化产品产生的利润,将导致公司亏损。

(三) 核心竞争力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创新药研发面临不确定性以及较大市场竞争的风险

创新药研发具有研发周期长、投入大、风险高、成功率低的特点,从立项到新药获批上市要经过临床前研究、临床试验、新药注册上市和售后监督等诸多复杂环节,每一环节都有可能面临失败风险。另外,考虑到药物研发风险以及未来产品上市面临市场竞争的不确定性,若公司无法有效利用自身的研发技术经验、规模化生产优势或终端销售覆盖能力,则可能导致在研产品无法在同靶点产品中抢先获批上市,相关产品将面临竞争更加激烈的市场环境,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的成长性与持续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未来,公司需持续进行创新药研发,以保证公司不断有新产品推向临床进而推向市场。但公司无法保证可以持续地找到有商业价值的适应症,公司筛选出的潜在产品有可能因为有效性不足等原因而没有进一步开发的潜力。若公司无法持续的研发有商业潜力的新产品,可能会对公司业务带来不利影响。

风险应对措施:①建立科学的决策体系。公司充分发挥在新药研发的经验,及时掌握先进科技知识,保证项目决策过程的科学化,以便做出正确的决策;②建立有效的管理和进度控制体系。在研发项目进行过程中及时跟踪,把握研发过程中的重大节点,控制风险;③建立有效的人员激励机制。

(四) 经营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市场竞争加剧,产品进入集采,导致产品价格降低、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益赛普在创新药和生物类似药市场面临多方面的竞争,同时也面临集采的风险。截至目前,获批上市的TNF-α抑制剂药物已经超过10个,而且在研产品的竞争也较为激烈。若公司无法持续保持产品的不断改进,或者无法投入更多的财务、人力资源进行销售、营销,将导致益赛普市场份额与竞争力下降,进而对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及前景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风险应对措施:公司已针对性地采取了切实有效的应对措施,主要包括:①从供给侧方面,积极响应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综合医院风湿免疫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关于风湿免疫科建设与发展的指导要求,深化辅助我国医院风湿免疫科建设以扩大终端用药需求面,加大对新增风湿免疫科医院的覆盖合作,继续通过专业的学术教育改善中国风湿病人的治疗方式及整体治疗用药观念,促进整体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②从渠道方面,加速推进渠道下沉战略的落地实施,加大基层医疗市场的开发力度,促进基层市场医疗水平与医疗意识的提高,为基层

医疗市场患者提供与其支付能力相匹配的产品,进一步提升产品渗透率;③从需求侧方面,开展实施精准化销售策略,倚靠及时、敏锐的临床用药需求反馈数据分析,围绕不同终端点展开精细化的需求管理与定制化的销售策略,提升药品可及性,帮助患者建立足量、规范使用生物制剂的观念,提升实际用药疗程。同时,不排除未来启用下调价格的策略;④从产品优势方面,充分发挥公司多年在生产工艺、质量保证及销售覆盖方面的优势积累,能够更好地保障产品质量、控制产品成本,并持续扩大市场影响力。同时经过多年的自主研发与技术积累,公司已具备较强的技术研发能力,公司整体产品管线较为丰富并具备较好的潜在商业价值。未来还将通过自主研发及对外合作相结合的形式,持续围绕生物技术重点与前沿领域进行布局,进一步加强自身的技术研发能力的持续性,进而丰富自身的产品管线。

2、抗HER-2阳性生物药领域竞争加剧,产品降价的风险

截至目前,中国一共有4款已上市的抗HER2单抗以及超过10款临床在研竞品。若公司未来无法在销售推广与覆盖方面采取有效措施,抢占曲妥珠单抗等已有用于HER2过度表达的转移性乳腺癌的生物药产品市场份额,则赛普汀的商业化表现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另外,随着曲妥珠单抗生物类药上市产品的增多,曲妥珠单抗面临集采降价的风险,从而对赛普汀构成价格压力,因此赛普汀不排除将面临进一步降价的风险。风险应对措施:公司已经组建了一支高素质、经验丰富、执行力强的营销团队负责赛普汀的销售。在市场部等各部门的协同支持下,逐步加大赛普汀在临床应用方面的学术推广,满足相关患者的临床用药需求,推进对全国各地医院的销售覆盖。另外,公司开展多项临床试验,以不断拓展赛普汀的适应症。

3、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他关键岗位员工流失风险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对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起着重要作用,招募及稳定科研、临床、生产、销售及市场推广人员对公司的成功亦至关重要。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或其他关键岗位员工的流失可能对公司研发及商业化目标的实现造成不利影响,并对公司业务战略的持续成功实施造成损害。公司在被三生制药收购后的人员整合过程中,包括研发人员等关键岗位员工存在被淘汰或离职的情况。若相关人员继续流失,或公司无法维持该等关键岗位人员队伍的稳定并不断吸引优秀人才的加盟,则公司可能无法在人才的激烈竞争中保持竞争优势,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的持续稳定增长造成不利影响。

风险应对措施:公司始终秉承“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充分尊重每位员工的个性化发展需求,为员工创造和谐、温馨、宽松、积极的工作氛围,努力构建双赢的劳动关系。为持续鼓励公司科研人员的创新积极性,公司除了提供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管理方案外,还实施了人才留任奖励、员工持股计划、项目专项奖励等长效激励机制。同时,公司还建立了一整套创新的人才管理制度,不仅能够全方位、高效地激发科研人员的发展潜能和创新思维活力,同时可以兼顾科研人员的岗位需求及个人发展需求,实现员工与公司共同进步、成长与发展。

(五) 财务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六) 行业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技术迭代风险生命科学基础研究或应用研究领域革命性的重大技术发现,有可能促使疗效和安全性显著优于现有上市药品的创新药物诞生,若上述药物在较短周期内获批上市,实现技术升级和药品迭代,将对现有上市药品或其他不具竞争优势的在研药物造成重大冲击。近年来,生命科学和药物研究领域日新月异,若在公司药物治疗领域内诞生更具竞争优势的创新药物,将会带来技术升级迭代风险,对公司现有核心产品产生重大冲击。

风险应对措施:立足创新,探索全新靶点,在生物基础研究、药物形式、生物标志物、临床设计等多方面持续发力,促进创新从实验室到临床的快速转化。

(七) 宏观环境风险

√适用 □不适用

行业政策以及药品招标风险

医药行业一直受到国家的强监管,随着国家医疗体制改革的深入,行业政策不断调整,国内医药行业政策频出,包括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带量采购、医保目录动态调整、辅助用药目录等。如果公司不能及时调整经营策略来适应医药市场规则和监管政策的变化,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风险应对措施:密切关注国家医药行业政策调整动向,提前制定应对措施,积极应对行业政策变化。

(八) 存托凭证相关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九) 其他重大风险

√适用 □不适用

纠纷诉讼的风险 公司所处生物医药行业,生产经营受到国家严格监管,产业链长,涉及诸多第三方服务方,且公司业务中含有CDMO业务,因此公司在对外提供服务或接受第三方服务时可能会涉及法律诉讼、仲裁等,均有可能对公司的业务、经营、财务及声誉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包括抗辩费用、败诉风险及或有赔偿义务等。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2,880.6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1.80%;实现归母净利润1,805.85万元,实现扭亏为盈;扣非后归母净利润-756.97万元,较上年同期亏损额逐步减少;实现基本每股收益0.03元/股。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488,883.21万元,较年初下降1.31%;净资产453,910.07万元,较年初增长0.4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4,379.17万元,经营现金流出额增加。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928,806,948.32655,005,781.5641.80
营业成本210,020,305.67102,288,276.56105.32
销售费用265,284,966.25371,715,807.98-28.63
管理费用101,867,118.1398,718,526.713.19
财务费用-22,966,817.52-9,014,137.14不适用
研发费用455,093,365.39340,249,578.2033.7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3,791,724.82-40,079,053.07不适用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500,746.88-529,599,623.26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64,331,643.26-100.00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2,880.6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1.80%。益赛普内销收入实现78,867.62万元,相比上年同期增长28.18%;益赛普收入增长主要系于2020年10月宣布降价后,以价换量成效显著,销量出现较大幅度的增加。益赛普内销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为84.91%。益赛普外销收入1,500.73万元,相比上年同期增长3.01%,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为1.62%。赛普汀和健尼哌于2021年实现收入8,575.44万元,相比上年同期涨幅260.27%,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为9.23%。委托加工服务、研发服务及授权许可收入实现3,868.15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为4.16%。具体内容详见以下“收入及成本分析”章节。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长105.32%,主要由于益赛普降价及赛普汀加入医保后带来的销量的增加。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销售费用相比上年同期减少10,643.08万元,降幅28.63%,主要系益赛普于2020年10月宣布主动降价以及赛普汀加入医保后招标价格下降,公司相应调整了益赛普的销售策略,深入开展益赛普的渠道下沉,减少了销售人员的数量,因此销售费用有所下降。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财务费用主要为利息收入;2021年利息收入增加主要系2020年7月完成科创板上市发行后货币资金增加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研发费用相比上年同期增加11,484.38万元,涨幅33.75%;主要原因系公司专注于单克隆抗体、双特异性抗体、多特异抗体及多功能重组蛋白的开发研究,加大了在自身免疫、肿瘤及眼科疾病领域的研发投入,重组抗 IL-5 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610)、抗IL-1β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613)、及重组人源化双特异性抗体(705、706及707)等项目的开展,研发支出增加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2021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金额增加,主要由于①受2020年底一次性降价补差的影响,本报告期内销售回款相对上年同期减少;②因涉诉被对方申请司法保全冻结人民币1.05亿元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出额增加。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公司投资活动主要为购买设备及新建工程项目支出、购买/赎回理财产品及投资其他权益工具等支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金额减少,一方面由于本期构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产的金额增加;另一方面由于本期理财产品赎回金额大于新购金额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公司于2020年收到增发普通股资金,2021年无此事项。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如下分析所示: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医药制造889,437,834.37198,619,449.2277.6736.0795.30减少6.77个百分点
其他38,681,526.1011,211,057.5871.02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分产品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益赛普803,683,477.13175,685,174.4478.1427.6075.80减少5.99个百分点
健尼哌18,831,481.531,488,631.8892.09106.31108.34减少0.08个百分点
赛普汀66,922,875.7121,445,642.9067.95356.031,945.59减少24.90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分地区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中国大陆874,430,561.60194,620,905.4377.7436.8397.70减少6.85个百分点
其他国家和地区15,007,272.773,998,543.7973.363.0122.88减少4.31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销售模式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专业化学术推广模式874,430,561.60194,620,905.4377.7436.8397.70减少6.85个百分点
代理销售模式15,007,272.773,998,543.7973.363.0122.88减少4.31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注: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来源主要来自医药制造收入,少量来自委托加工服务、研发服务和产品授权等其他收入。公司对医药制造收入进行了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的分解介绍以便投资者详细了解公司收入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医药制造收入88,943.7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6.07%。益赛普内销收入实现78,867.62万元,相比上年同期增长28.18%;益赛普收入增长主要系于2020年10月宣布降价后,以价换量成效显著,销量出现较大幅度的增加。益赛普外销收入1,500.73万元,相比上年同期增长3.01%。赛普汀于2021年实现收入6,692.29万元,相比上年同期涨幅356.03%,主要原因系赛普汀于2020年6月上市,且于2021年3月加入医保后价格下降,销售数量亦出现较大幅度的增加;健尼哌于2021年实现收入1,883.15万元,相比上年同期涨幅106.31%。

医药制造收入按地区分,国内和海外分别实现主营业务收入87,443.06万元、1,500.73万元,分别增长36.83%、3.01%。国内收入的增长主要得益于医保降价后产品销量的增加。其他国家和地区销售额变动不大。

医药制造收入按销售模式分,专业化学术推广模式相比上年同期销售额增加36.83%,主要得益于益赛普及赛普汀降价后销量增加带来的销售额的增长。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产品单位生产量销售量库存量生产量比上年增减(%)销售量比上年增减(%)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益赛普12.5mg903,5501,096,142109,04032.0868.34-65.43
益赛普25mg1,960,4492,397,492115,994-19.5591.99-81.61
健尼哌2,4455,3021,520-48.88120.55-86.39
赛普汀106,477134,03014,10133.34932.67-75.35

注:相关产品存在试验领用等其他的消耗情形。产销量情况说明

医保降价后益赛普及赛普汀的销量均有较大程度的增长;为满足未来的销售需求以及稳定库存水平,益赛普12.5mg及25mg本年生产量均有不同程度的调整。健尼哌在销量增长的带动下,生产量亦有所增加。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成本构成项目本期金额本期占总成本比例(%)上年同期金额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情况 说明
医药制造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198,619,449.2294.66101,697,548.06100.0095.30产品销量上涨导致主营业务成本总额增加
其他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11,211,057.585.34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分产品情况
分产品成本构成项目本期金额本期占总成本比例(%)上年同期金额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情况 说明
益赛普直接材料27,119,568.9815.4414,049,478.2514.0693.03销量增加所致
直接人工64,099,810.6936.4932,794,764.3432.8295.46销量增加所致
制造费用84,465,794.7748.0853,090,401.0153.1359.10销量增加所致
健尼哌直接材料245,352.4416.4835,818.855.01584.98销量增加所致
直接人工559,009.6237.5585,576.8111.98553.23销量增加所致
制造费用684,269.8245.97593,126.9283.0115.37销量增加所致
赛普汀直接材料3,450,313.0816.09208,717.0619.911,553.11销量增加所致
直接人工9,812,685.9345.76470,938.7444.921,983.64销量增加所致
制造费用8,182,643.8938.16368,726.0835.172,119.17销量增加所致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注:公司主营业务主要来自医药制造,以及少量的委托加工服务、研发服务及产品授权业务。公司对医药制造成本分产品成本进行介绍以便投资者详细了解公司成本情况。报告期内,益赛普、赛普汀及健尼哌成本增加主要受其销量增加的影响。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前五名客户销售额52,471.55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56.49%;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公司前五名客户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1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8,192.5230.35
2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7,749.798.34
3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297.376.78
4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5,771.126.21
5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4,460.754.80
合计/52,471.5556.49/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5,347.18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46.60%;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公司前五名供应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1德国默克集团有限公司1,773.3415.45
2上海大有色谱技术服务有限公司1,078.749.40
3美国赛默飞世尔科技公司1,022.018.91
4Global Life Sciences Technologies897.237.82
(Shanghai) Co., Ltd.
5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575.865.02
合计/5,347.1846.60/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销售费用相比上年同期减少10,643.08万元,降幅28.63%,主要系益赛普于2020年10月宣布主动降价以及赛普汀加入医保后招标价格下降,公司相应调整了益赛普的销售策略,深入开展益赛普的渠道下沉,减少了销售人员的数量,因此销售费用有所下降。管理费用相比上年同期增加314.86万元,略有上涨,变动幅度不大。财务费用主要为利息收入;2021年利息收入增加主要系2020年7月完成科创板上市发行后货币资金增加所致。研发费用相比上年同期增加11,484.38万元,涨幅33.75%;主要原因系公司专注于单克隆抗体、双特异性抗体、多特异抗体及多功能重组蛋白的开发研究,加大了在自身免疫、肿瘤及眼科疾病领域的研发投入,重组抗 IL-5 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610)、抗 IL-1β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613)、及重组人源化双特异性抗体(705、706及707)等项目的开展,研发支出增加所致。

4.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 2021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金额增加,主要由于①受2020年底一次性降价补差的影响,本报告期内销售回款相对上年减少;②因涉诉被对方申请司法保全冻结人民币1.05亿元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出额增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公司投资活动主要为购买设备及新建工程项目支出、购买/赎回理财产品及投资其他权益工具等支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金额减少,一方面由于本期构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金额增加,另一方面由于本期理财产品赎回金额大于新购金额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公司于2020年收到增发普通股资金,2021年无此事项。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上期期末数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情况说明
应收票据3,752,553.380.0810,942,720.500.22-65.71主要系应收票据到期承兑所致
应收账款253,220,956.405.1891,977,465.641.86175.31主要系2020年第4季度预提一次性降价补差导致2020年末应收账款余额较低所致
预付款项26,585,950.640.5413,367,374.650.2798.89主要系预付物料采购款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11,506,271.270.2468,929,477.761.39-83.31主要系2021年处置银行债券所致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7,267,540.440.3510,000,000.000.2072.68主要系新增其他权益工具的投资所致
在建工程572,469,404.7411.71434,539,450.748.7731.74主要是创新抗体药物产业化及数字化工厂等项目建设投入增加所致
递延所得税资产155,309,418.283.18103,179,796.362.0850.52主要系本期亏损增加,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73,592,460.571.5135,528,304.700.72107.14主要系预付工程项目设备款金额增加所致
合同负债3,251,667.460.0715,421,368.820.31-78.91主要系预收货款金额减少所致
应交税费8,389,112.090.173,363,936.450.07149.38主要系应交增值税及附加税额增加所致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因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的款项总额为人民币105,381,776.46元(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6,082,009.84元)。详见第十节附注七、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的“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

医药制造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 行业和主要药(产)品基本情况

(1). 行业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和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T/T4754-2017),公司属于“医药制造业(分类代码为C27)”,公司是医药制造业中围绕“抗体药物的开发与应用”细分领域的生物医药企业,有关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详情请参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三)所处行业情况”。

(2). 主要药(产)品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按细分行业、治疗领域划分的主要药(产)品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细分行业主要治疗领域药(产)品名称注册分类适应症或功能主治是否处方药是否属于中药保护品种(如涉及)发明专利起止期限(如适用)是否属于报告期内推出的新药(产)品是否纳入国家基药目录是否纳入国家医保目录是否纳入省级医保目录
生物制药自身免疫益赛普治疗用生物制品第7类类风湿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和银屑病2001.10.31-2021.10.31
生物制药肿瘤赛普汀治疗用生物制品第2类和化疗联合用于治疗HER2阳性的转移性乳腺癌2001.11.16-2021.11.16
生物制药抗排异健尼哌治疗用生物制品第2类预防肾移植后急性排斥反应的发生,可与常规免疫抑制方案联用2001.11.16-2021.11.16

报告期内主要药品新进入和退出基药目录、医保目录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主要药品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的中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主要药品名称中标价格区间医疗机构的合计实际采购量
注射用重组人Ⅱ型肿瘤坏死因子受体-抗体融合蛋白(12.5mg):支185.88~188元996,051
注射用重组人Ⅱ型肿瘤坏死因子受体-抗体融合蛋白(25mg):支127~320元1,909,949
重组抗CD25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支4374.75元4,885
注射用伊尼妥单抗:支590~1530元103,803

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治疗领域或主要药(产)品等分类划分的经营数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治疗 领域营业 收入营业 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同行业同领域产品毛利率情况
自身免疫性疾病78,867.6217,168.6678.2328.1877.58-6.0689.14

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同行业同领域毛利率情况选择了百奥泰2020年度毛利率数据作为参照。

2. 公司药(产)品研发情况

(1). 研发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研究开发部分。

(2). 主要研发项目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研发项目(含一致性评价项目)药(产)品名称注册分类适应症或功能主治是否处方药是否属于中药保护品种(如涉及)研发(注册)所处阶段
301s重组人Ⅱ型肿瘤坏死因子受体-抗体融合蛋白注射液治疗用生物制品2.1类类风湿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银屑病报产
304R重组人鼠嵌合抗CD20单克隆抗体注射液治疗用生物制品2类滤泡性非霍奇金淋巴瘤、弥漫大B细胞性非霍金淋巴瘤按照CDE回复意见进行方案修订
研发项目(含一致性评价项目)药(产)品名称注册分类适应症或功能主治是否处方药是否属于中药保护品种(如涉及)研发(注册)所处阶段
601A重组抗VEGF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治疗用生物制品2类

新生血管(湿性)年龄相关黄斑变性、糖尿病性黄斑水肿、视网膜静脉阻塞、继发于近视的脉络膜新生血管

临床III期
602重组抗EGFR人鼠嵌合单克隆抗体注射液治疗用生物制品2类转移性结直肠癌临床II期
608重组抗IL-17A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治疗用生物制品1类中重度斑块状银屑病临床II期
609A重组抗PD-1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治疗用生物制品1类实体瘤临床II期
610重组抗IL-5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治疗用生物制品1类重度嗜酸粒细胞性哮喘维持治疗的附加治疗临床I期
611重组抗IL-4Rα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治疗用生物制品1类成年中重度特应性皮炎患者临床I期
612注射用重组抗HER2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治疗用生物制品1类乳腺癌临床I期
研发项目(含一致性评价项目)药(产)品名称注册分类适应症或功能主治是否处方药是否属于中药保护品种(如涉及)研发(注册)所处阶段
613重组抗IL-1β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治疗用生物制品1类周期性发热综合征、全身型幼年特发性关节炎临床II期
617注射用重组抗PSGL-1单克隆抗体治疗用生物制品1类实体瘤2022年3月取得IND
620注射用重组抗VSIG-4单克隆抗体治疗用生物制品1类实体瘤临床前研究
621注射用重组抗IL-33单克隆抗体治疗用生物制品1类慢性阻塞性肺病临床前研究
705重组人源化双特异性抗体治疗用生物制品1类转移性乳腺癌、胃癌临床I期
706重组人源化双特异性抗体治疗用生物制品1类实体瘤临床I期

(3). 报告期内呈交监管部门审批、通过审批的药(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序号项目代号通用名适应症递交阶段递交监管部门审批情况
1301S重组人II型肿瘤坏死因子受体-抗体融合蛋白注射液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银屑病NDA已受理,待批准
2612注射用重组抗HER2人源化单克隆抗体HER2阳性转移性乳腺癌IND已批准
3613重组抗IL-1β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周期性发热综合征IND已批准
4613重组抗IL-1β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幼年特发性关节炎IND已批准
5613-AG重组抗IL-1β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急性痛风IND已受理,已批准(2022Q1)
6705注射用SSGJ-705晚期恶性实体瘤IND已批准
7705注射用SSGJ-705晚期恶性实体瘤FDA IND已批准
8706SSGJ-706注射液晚期恶性实体瘤、外周肿瘤IND已批准
9706SSGJ-706注射液晚期恶性实体瘤、外周肿瘤FDA IND已批准
10707(已转让给丹生医药)SSGJ-707注射液晚期恶性实体瘤IND已受理,已批准(2022Q1)
11707(已转让给丹生医药)SSGJ-707注射液晚期恶性实体瘤FDA IND已批准
14609新辅重组抗PD-1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HER2阳性乳腺癌新辅IND已批准
15302H新辅注射用伊尼妥单抗乳腺癌新辅IND已受理,已批准(2022Q1)

(4). 报告期内主要研发项目取消或药(产)品未获得审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研发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予以资本化,即: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具体标准如下:

研究阶段:公司项目可行性调查、立项及前期研究开发作为研究阶段。研究阶段起点为研发部门将项目立项资料提交公司审核通过,终点为取得药品上市前最后一次临床试验批件。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公司临床试验和药品申报生产的阶段作为开发阶段。开发阶段的起点为在药品上市前取得最后一次临床试验批件,终点为研发项目达到预定用途如取得新药证书或生产批件等。公司进入开发阶段的项目支出,且同时满足资本化五个条件的,先在“开发支出”科目分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在项目达到预定用途如取得新药证书或生产批件形成无形资产时转入“无形资产”科目分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并开始摊销。

在具体判断研发支出资本化时,公司取得III期注册性临床试验批件(最后一期),在同时满足确认为无形资产的五个条件情况下进行资本化。对于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则全部费用化。

(6). 研发投入情况

同行业比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同行业可比公司研发投入金额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研发投入占净资产比例(%)研发投入资本化比重(%)
恒瑞医药498,895.8217.9916.350.00
信达生物185,145.3048.1721.090.00
君实生物179,783.43112.7230.851.10
复宏汉霖171,090.00290.7153.4947.74
百奥泰56,265.46304.1528.050.00
贝达药业74,239.0939.6917.9351.12
同行业平均研发投入金额194,236.52
公司报告期内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50.96
公司报告期内研发投入占净资产比例(%)10.42
公司报告期内研发投入资本化比重(%)3.84

注:上述同行业可比公司取值自2020年年度报告,同行业平均研发投入金额为可比公司平均值。

研发投入发生重大变化以及研发投入比重、资本化比重合理性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主要研发项目投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研发项目研发投入金额研发投入 费用化金额研发投入 资本化金额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情况说明
301s23,592,170.078,361,521.9315,230,648.142.5472.44益赛普预充针项目准备上市前的GMP认证,研发投入加大
304R9,372,533.376,419,450.112,953,083.261.01-61.56准备数据核查完成,费用支出减少
601A52,555,729.2352,555,729.235.66111.76601眼科适应症的临床试验投入增加
60226,845,171.6426,845,171.642.8925.94/
60811,266,062.7111,266,062.711.2127.60/
609A34,386,837.8634,386,837.863.7090.93609项目中美双报,进入临床II期,投入增加
6107,706,349.487,706,349.480.83-50.92临床II期准备中
61112,940,057.9712,940,057.971.39-27.87/
6125,314,380.275,314,380.270.57-56.53IND已获批,临床I期准备中
61332,657,512.8832,657,512.883.52109.99临床前工艺开发阶段,耗费材料费增加
7059,512,914.439,512,914.431.02-63.14IND已获批,临床I期准备中
70612,623,491.2412,623,491.241.36-11.85/

3. 公司药(产)品销售情况

(1). 主要销售模式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具体项目名称本期发生额上年同期发生额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专业化学术推广模式874,430,561.60639,071,406.1036.83
代理销售模式15,007,272.7714,568,848.253.01

专业化学术推广模式相比上年同期销售额增加36.83%,主要得益于益赛普及赛普汀降价后销量增加带来的销售额的增长。

(2). 销售费用情况分析

销售费用具体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具体项目名称本期发生额本期发生额占销售费用总额比例(%)
市场推广费12,971.2748.90
工资及福利费11,343.0842.76
办公及差旅费1,712.446.46
折旧费225.900.85
其他275.801.04
合计26,528.50100.00

同行业比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同行业可比公司销售费用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
恒瑞医药980,252.4135.34
信达生物134,086.1034.88
君实生物68,797.0943.14
复宏汉霖24,364.8041.40
百奥泰10,774.6058.24
贝达药业68,400.4336.57
公司报告期内销售费用总额26,528.50
公司报告期内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28.56

注:上述同行业可比公司取值自2020年年度报告。

销售费用发生重大变化以及销售费用合理性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股权主要包括对联营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上年期末数当期变动附注
长期股权投资105,099,416.1195,589,128.189,510,287.93第十节 七、1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7,267,540.4410,000,000.007,267,540.44第十节 七、18

长期股权投资相比上年期末增加951.03万元,主要为本公司之联营公司Numab因吸收第三方注资而导致本公司于Numab的持股比例被稀释,由此确认其他权益变动人民币1,647.01万元,同时因其本年度净利润为亏损计提投资损失325.43万元。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相比上年末增加726.75万元,主要由于本期新增对启光德健的投资1,000万元以及持有的北京鹰瞳股权公允价值减少所致。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上年期末数当期变动附注
交易性金融资产752,045,312.25932,628,133.33-180,582,821.08第十节七、2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7,267,540.4410,000,000.007,267,540.44第十节七、18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24,204,735.82元,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科目;详情请见第十节附注七、70。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持有的其他权益工具公允价值变动为-2,322,590.63元,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科目;详情请见第十节附注七、18。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主要业务持股比例(%)注册资本总资产(万元)净资产(万元)净利润(万元)
丹生医药药物相关研发、技术咨询、药品相关生产销售100.00人民币229,500,000元21.91-5.96-5.96
中健抗体生物制药、中西药品销售、技术引进和服务及医疗设备和器械进口100.00港币 196,591,262元18,995.3716,971.04352.06
苏州国健药物相关研发、技术咨询、药品相关生产销售100.00人民币 940,000,000元127,363.1877,988.10-1,015.63
上海晟国药物相关研发、技术咨询、药品相关销售100.00人民币 224,428,188元83,154.6520,390.66-17.01
抗体中心抗体药物生产研究开发61.54人民币 260,000,000元67,924.12-689.61-5,136.20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 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随着政府支持性政策的密集出台和资本支持对医药创新的持续加码,中国医药行业正在逐步向创新药驱动的市场转型。目前,中国部分创新药企已经开始逐步转向风险更大的、具有全球价值的原创或者差异化产品,此乃中国生物医药创新转型

的大势。因此未来拥有医药产业核心竞争能力和持续自主创新能力的企业将在未来市场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

公司所在的抗体领域,由单克隆抗体向双特异性抗体药物转变成为主要研发趋势之一。传统的单抗药物主要通过结合单一的特异表位起到治疗作用,然而疾病通常有多种信号通路,通过阻断多种信号通路可以实现更有效的治疗。相比于单抗,双特异性抗体可以结合两种不同表位,从而阻断两种不同的信号通路以发挥更好的临床效果。因此,双特异性抗体正在成为众多创新型药企的研发热点之一,预计未来会有更多的双特异性抗体药物上市造福病患。随着生物药更好的疗效获得认可、更多的产品进入医保、药品可及性的提高等多重因素的推动,中国自身免疫疾病治疗用生物药市场规模将快速增长,生物制剂在自身免疫疾病领域正在进入新时代。详情请参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

(二) 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秉承“珍爱生命、关注生存、创造生活”的发展理念,以创新型治疗性抗体药物为主要研发方向,专注于自身免疫性疾病、肿瘤等重大疾病治疗领域,致力于成为一家惠及中国、面向全球的创新型治疗性抗体药物公司,实现“让创新抗体药触手可及”的企业愿景。

公司制定了聚焦先发优势的自免领域、各平台发力,多维度贡献增长的发展战略。

(三) 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研发平台:加深在自免领域的布局,积极拓展管线并增加新适应症的覆盖,加快自免管线的研发进程,构建在自免领域的First-in-class、Best-in-class潜力品种。抗肿瘤及眼科领域,则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对外授权等多种方式,多维度深化管线运作和推进。

生产平台:对公司的CDMO业务全面升级,充分发挥公司现有的规模和成本优势,多种类型灵活建设未来产能。

营销平台:加强对已上市产品的市场覆盖,提升产品组合的构建与竞争力,深化基层市场的布局与资源积累。

合作平台:加强国际合作,布局先进平台与技术,寻找自有产品Licence-out的机会,同时寻找投资、并购、整合机会。

(四)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

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公司本着对投资者高度负责的精神,诚信经营并规范运作,切实履行上市公司义务,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治理结构的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基本情况如下:

1、股东与股东大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召集、召开股东大会,股东大会采取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确保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充分行使表决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认真履行诚信义务,无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

2、董事与董事会: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熟悉有关法律、法规,了解作为董事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充分发挥专项职能,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保障。

3、监事和监事会:公司监事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财务状况、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4、信息披露: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有关信息,并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证独立性、不能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会议决议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2月24日详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公告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2021年2月25日会议决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详见《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2021年6月11日详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公告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2021年6月12日会议决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等11个议案,会议决议详见《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8月31日详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公告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2021年9月1日会议决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会议决议详见《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12月16日详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公告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2021年12月17日会议决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详见《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以上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表决权差异安排在报告期内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职务(注)性别年龄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年初持股数年末持股数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增减变动原因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LOU JING董事长592018-08-082024-08-3000060.18
肖卫红董事542020-09-022024-08-30000422.35
总经理2019-06-192024-08-30000
刘彦丽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412019-06-192024-08-30000170.41
董事2022-01-292024-08-30000
陈永富董事652018-08-082024-08-30000/
张薇独立董事602019-08-262024-08-3000013.68
金永利独立董事642019-08-262024-08-3000013.68
黄反之独立董事552021-06-112024-08-300007.15
曹虹监事会主席532021-08-312024-08-30000108.31
吴晶职工代表监事272021-09-302024-08-3000013.52
田丽职工代表监事392019-05-292024-08-3000019.85
孙永芝财务负责人472019-06-192024-08-3000097.00
黄浩旻核心技术人员502017-07-102024-08-30000162.60
翁志兵核心技术人员422002-06-192024-08-30000106.09
ZHU ZHENPING董事、副总经理(离任)572019-07-102022-01-11000391.76
马国强独立董事(离682019-08-262021-06-110005.67
任)
孙成娟监事会主席(离任)412018-08-082021-08-3100067.22
陆蓓职工代表监事(离任)512018-08-082021-04-2200016.15
姜丽丽职工代表监事(离任)462021-04-222021-09-3000056.85
合计//////1,732.47/
姓名主要工作经历
LOU JINGLOU JING为三生制药的联合创始人,1995年-2002年任沈阳三生研发主管;2006年至今历任三生制药董事、执行董事;2012年至今任三生制药董事长、首席执行官兼总裁,负责三生制药的战略发展及策划、整体运营管理以及主要决策制定。2016年3月起任公司董事长。
肖卫红1999年-2012年历任辉瑞制药中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高级经理、全国人力资源总监、商务及多元化业务事业部总经理;2012年-2015年任海正辉瑞制药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2016年-2019年9月任三生制药首席运营官;2019年6月起任公司总经理,2020年9月起任公司董事,现任董事、总经理。肖卫红目前为中国药师协会副会长。
刘彦丽2007年-2016年历任沈阳三生国际药物注册代表、首席执行官助理、外国药物注册项目经理、高级经理;2011年-2019年9月历任三生制药高级经理、联席公司秘书;2019年6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2年1月起任公司董事。
陈永富1983年-1999年历任沈阳高压开关厂南厂产品经销部财务科长、财务处长;1999年-2001年任沈阳北泰集团审计部经理;2002年-2003年任沈阳北方交通工程公司财务总监;2003年-2016年历任沈阳三生审计经理、财务经理、财务总监和副总经理;2011年至今历任三生制药财务部总监、副总裁;2018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张薇2000年-2017年历任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顾问;2019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金永利1996年-2014年历任沈阳大学计财处副处长、管理学院院长、会计学教授;2013年-2018年任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至今任本溪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至今任沈阳城市学院商学院教授;2019年至今任沈阳红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黄反之1967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曾于机械电子工业部从事行业管理,担任过国企财务处长、飞利浦消费通信公司财务负责人、沃尔玛中国公司财务总监、上市公司深基地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现任分享投资创始合伙人、分享医疗基金主管合伙人、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校友会监事、中欧智慧医疗创业课程导师、北大健康特训班导师。2021年6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曹虹毕业于上海第二医科大学护校,曾就职上海华东医院呼吸科护理部,上海金同医保中心行政部,2001 年 2 月就职沈阳三生营销部,历任销售代表、销售主管、销售经理、大区经理,区域总监,业务拓展总监,2019年至今任公司政府事务部总监。2021年8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吴晶2012年4月至2015年12月,就职于中国东方航空国际贵宾厅;2016年3月至2019年4月就职于上海即富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担任高级行政专员一职;2019年4月至今就职于公司行政助理。2021年9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田丽2011年-2012年任上海软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法务助理;2012年-2016年任格林豪泰酒店管理集团法务主管;2016年至今任公司法务主管;
2019年5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孙永芝2005年-2013年历任三生制药财务会计、资金与国际会计主管、资金与国际会计副经理;2014年-2017年历任沈阳三生财务经理、财务总监;2017年-2019年任公司高级财务总监;2019年6月至今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黄浩旻2004年-2011年在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与美国福克斯·蔡斯癌症中心进行博士后研究;2011年-2015年任OncobiologicsInc.(欧科生物公司,远景治疗公司之前身)首席科学家;2015年-2017年任Sonnet BiotherapeuticsInc.(桑尼特生物治疗公司)副总监;2017年起历任公司抗体及蛋白工程部总监、高级总监,现任公司研发副总裁。
翁志兵2002年-2018年历任公司中试基地细胞培养主管、生产部细胞培养车间副经理、抗体中心工艺研究室经理、抗体中心中试细胞培养部副总监、中试生产部细胞培养总监、生产部生产总监;2018年起担任公司工艺开发及中试生产部总监、高级总监,现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晟国医药总经理。
ZHU ZHENPING(离职)1993年-1996年在美国基因工程技术公司进行并完成了博士后研究;1996-2008年任Im Clone Systems Incorporated(伊姆克隆公司)抗体技术和免疫学副总裁;2009年-2010年任诺华生物制药副总裁兼蛋白质科学和药物设计全球总管;2010年-2016年任Kadmon Corporation LLC(卡德曼公司)全球生物制药研发执行副总裁以及Kadmon China(卡德曼中国)总裁;2017年-2019年9月任三生制药药物研发总裁兼首席科学官。2019年6月至2022年1月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并为研发负责人。
马国强(离任)1984年-2014年历任东北财经大学税务系教师、副主任、主任、财政税务学院院长、东北财经大学校长助理、副校长;2014年至今任聚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至今任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8月至2021年6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孙成娟(离任)2006年-2012年历任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务部职员、法务主管;2012年至今历任公司法务经理、法务总监。2018年8月至2021年8月历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
陆蓓(离职)1993年-2000年历任金桥集团公司办公室文员、行政主管;2000年至2021年5月历任公司行政经理、综合管理部总监。2018年8月至2021年4月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姜丽丽(离职)2001年8月至2010年3月就职于上海长征富民制药有限公司总经办任总经理助理兼人事行政主管。2010年3月至2011年5月就职于上海天伟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人事行政部任经理。2011年10月至2016年3月就职于上海景峰制药有限公司人力行政部任人力行政经理。2016年3月至2021年9月历任公司人力资源副总监、综合管理部副总监、监事会主席。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公司职务间接持股比例间接持股方式
1LOU JING董事长4.08%通过香港达佳间接持有
2肖卫红董事、总经理0.56%通过上海昊颔间接持有
3刘彦丽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0.62%通过上海昊颔间接持有
4陈永富董事0.13%通过上海昊颔间接持有
5孙永芝财务负责人0.03%通过上海昊颔间接持有
6黄浩旻核心技术人员0.03%通过上海昊颔间接持有
7翁志兵核心技术人员0.005%通过三生制药间接持有
8曹虹监事会主席0.017%通过三生制药间接持有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股东单位名称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
LOU JING富健药业董事2016-03-18
兴生药业董事长2016-04-23
沈阳三生董事长2014-11-25
香港达佳董事2019-06
陈永富兴生药业董事2016-04-23
刘彦丽兴生药业董事2016-04-23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其他单位名称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
LOU JING三生制药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2006-09-05
集思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2012-06-13
香港三生董事2009-11-03
达佳国际有限公司董事2006-09
特隆控股有限公司董事2014-12-31
溢丰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06-09-15
辽宁三生医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6-11
泰州环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0-12-29
深圳市百士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4-12-26
深圳赛保尔生物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2-2
广东三生制药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02-07
泽威有限公司董事2016-03-18
Strategic International Group Limited董事2017-06-14
Hero Grand Management Limited董事2013-07-19
大连环生医疗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01-13
北方药谷德生(沈阳)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8-02-26
江苏三生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0-12-07
上海安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9-09-25
沈阳三辉生康生物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7-09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英誉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7-12
辽宁三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2010-02
Grand Joint Limited董事2021-07-28
肖卫红上海晟国医药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9-11
ZHU ZHENPING宜明昂科生物医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董事2016
上海康派尼恩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9
Numab Therapeutics AG董事2019
陈永富三生制药副总裁2017
北方药谷德生(沈阳)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7
香港三生董事2015
沈阳三生物流有限公司董事2017
马国强聚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
张薇顺毅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0-07-01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高级顾问2018-12
金永利沈阳城市学院商学院院长2018-12
沈阳红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06
沈阳来金汽车配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刘彦丽宁波环生医疗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4-12
北京环生医疗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17-12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英誉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监事2017-12
香港三生董事2014-11
Strategic International Group Limited董事2017-06
沈阳杰迪斯出租汽车有限公司监事
孙成娟上海安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9-03
上海世连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9-06
黄反之深圳市分享成长投资管理有管理合伙人2011-12
限公司
深圳市分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管理合伙人2013-08
曹虹上海抗体药物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监事2019-12
上海晟国医药发展有限公司监事2019-11
三生国健药业(苏州)有限公司监事
上海翃熵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6-03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董事、职工代表监事报酬方案由股东大会通过后执行;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后执行;董事、高管的报酬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监督。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职工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领取相应报酬;独立董事享有固定金额的津贴;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报酬。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和披露一致。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1,463.78
报告期末核心技术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660.45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担任的职务变动情形变动原因
马国强独立董事离任个人原因
黄反之独立董事选举补选
陆蓓职工代表监事离任退休
姜丽丽职工代表监事选举补选
姜丽丽职工代表监事离任个人原因
孙成娟监事会主席离任换届
吴晶职工代表监事选举补选
曹虹监事会主席选举换届
ZHU ZHENPING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离任个人原因
刘彦丽董事选举补选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决议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1年2月8日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1年3月30日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等共14个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1年4月8日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2、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1年4月26日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1年5月21日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1年8月13日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1年8月25日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2021年8月31日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2、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3、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4、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5、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6、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7、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1年10月25日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1年11月30日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八、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是否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委托出席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加次数参加会议
LOU JING101010004
ZHU ZHENPING101010004
肖卫红101010004
陈永富101010004
马国强 (离任)555002
黄反之555002
金永利101010004
张薇101010004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10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0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10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0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成员姓名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金永利,委员:陈永富、黄反之
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黄反之,委员:张薇、LOU JING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张薇,委员:金永利、黄反之
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LOU JING,委员:ZHU ZHENPING(离任)、张薇

注:战略委员会在2022年3月10日进行了补选,补选后成员为:主任委员LOU JING 委员:张薇、肖卫红

(2).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其他履行
职责情况
2021.3.29《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2020年度审计的汇报》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2021.3.301、《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2021.4.26《关于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2021.8.251、《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2021.12.21《关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审计方案的议案》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3).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2021.5.7《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
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2021.8.1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4).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2021.2.21、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2021.3.17《关于公司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2021.4.81、《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2、《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5).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2021.3.301、《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战略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
2、《关于讨论公司发展战略的议案》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6).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一、 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1,098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180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1,278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9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专业构成人数
生产人员380
销售人员431
技术人员354
财务人员27
行政人员86
合计1,278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数量(人)
博士28
硕士182
本科507
大专404
中专及以下157
合计1,278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为各类人才提供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并根据公司的发展情况,建立了公司业绩与个人绩效相结合的薪酬增长机制和短、中、长期激励机制,让员工分享企业发展带来的红利,充分调动员工在工作中的创造性和积极性。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培训采用集团化运作模式,人力资源部下设人才与组织发展部,负责生产、研发、职能及销售体系的培训与人才发展工作。旨在为员工提供系统化学习平台,营造公司内学习氛围与自我提升机制,让员工及各级干部能在各自岗位上不断成长与发展,形成有效人才梯队及人才储备。

培训内容设计上涵盖了新员工入职培训与融入训练营、管理人员的分阶段培训、销售人员分阶段培训、高级管理人员领导力发展计划、年度专项项目培训。为员工在专业能力与素养提升、综合管理能力打造,及领导力建设与发展方面提供分层次分阶段的培训方案输出。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已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利润分配的原则及形式、现金分红政策、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等事项,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的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应注重现金分红。

(2)公司的利润分配形式和比例: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和股票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考虑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在满足购买原材料的资金需求、可预期的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经营利润和现金流情况进行中期分红,具体方案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3)利润分配的具体条件:公司在当年度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红;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a.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b.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c.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重大资金支出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等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4)现金分红条件

公司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应符合下述条件:

a.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b.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c.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d.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上述现金分红条件中的第1-3 项系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条件的必备条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现金分红条件中的第4 项应不影响公司实施现金分红。

(5)现金分红比例:原则上公司按年度将可供分配的利润进行分配,必要时公司也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每年具体的现金分红比例预案由董事会根据前述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及相关规定拟定,并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6)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每年度进行一次分红,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分红。2.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058,511.56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的净利润为1,628,278,486.03元。2021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

至下一年度。公司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此议案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了有关分红原则及政策,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合规、透明,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均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充分维护。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是 □否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是 □否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是 □否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是 □否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是 □否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

案预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原因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及经营模式,并基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现状、支持公司必要的战略发展需求等进行综合判断。公司正处于加速提升、扩充和发展的阶段,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用于创新药的研发、产能建设等,不断提升公司技术实力与核心竞争力。2021年末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主要用于研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他扩大产能建设及生产经营发展等方面。

十三、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

(一) 股权激励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方案

单位:元 币种:人

民币

计划名称激励方式标的股票数量标的股票数量占比(%)激励对象人数激励对象人数占比(%)授予标的股票价格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2,670,6000.433417213.464元/股

注:1、标的股票数量包括首次授予股票数2,243,500股及预留授予股票数

427,100股,合计2,670,600股。

2、激励对象人数包括报告期内首次授予的139名激励对象和2022年2月授予的33名激励对象,合计172名。

2.报告期内股权激励实施进展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股权激励实施进展情况请见下文“二、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部分。

3.报告期内因股权激励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确认股份支付费用合计11,416,454.15

(二)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查询索引
2021年2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http://www.sse.com.cn/
2021年2月24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http://www.sse.com.cn/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1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http://www.sse.com.cn/
2022年2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http://www.sse.com.cn/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 √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职务年初已获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报告期新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元)报告期内可归属数量报告期内已归属数量期末已获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报告期末市价(元)
黄浩旻核心技术人员034,10040034,10018.55
翁志兵核心技术人员034,10040034,10018.55
合计/068,200/0068,200/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设立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和重要性,并参考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并定期进行绩效考评。同时建立了相应的激励机制,设立股权激励计划,并根据市场情况进行年度薪酬调整。

十四、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公司法》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组成的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并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相互制衡的有效机制。此外,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了满足公司管理需要的各种内控制度,涵盖了公司业务活动和内部管理的各个环节,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社会责任、研究与开发、销售管理、项目工程、人力资源、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财务报告、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内部信息传递等,对公司日常经营或管理活动进行控制。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现有四家全资子公司,三生国健药业(苏州)有限公司、上海晟国医药发展有限公司、中健抗体有限公司(HK)、丹生医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以及一

家控股子公司,上海抗体药物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五家公司的财务管理、经营决策、人事管理均受公司监督。四家公司的重大事项报告、信息披露管理、关联交易管理等事项需严格遵守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的要求。此外,公司定期对子公司实施审计监督,根据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对子公司的经营管理、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监督。

十六、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独立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七、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

十八、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一、 董事会有关ESG情况的声明

秉承“珍爱生命、关注生存、创造生活”的理念,公司将ESG管理聚焦于四大领域,包括成为:健康产业的长期开拓者、抗体药的可靠提供者、社会共享价值创造者、绿色力量的行动者。三生国健致力于成为一家惠及中国、面向全球的创新型治疗性抗体药物公司,持续创新发展,坚持卓越的质量管理与稳健经营,提供稳定可靠的抗体药物,助力健康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我们积极践行“让创新抗体药触手可及”的企业使命,在实现自身发展的同时,为社会各方创造共享价值,助力健康中国建设。

公司建立了自上而下的ESG管理架构,高效推进ESG工作,由董事会统筹对公司ESG事宜的管理,保障公司对ESG各项工作的高效决策。公司董事会下设ESG工作小组作为ESG工作的实施层,由品牌公关部牵头,负责统筹协调公司ESG工作,开展信息沟通与信息披露工作,同时负责评定公司ESG相关风险,推动各职能部门积极落实ESG相关工作。

在实现自身的合规经营与稳健增长的同时,公司识别与自身运营发展相关的四大ESG重点领域,积极规划公司ESG策略与重点行动。

健康产业的长期开拓者抗体药的可靠提供者社会共享价值创造者绿色力量的行动者
三生国健的行动及贡献
? 打造高效创新的研发平台,提升创新研发能力 ?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 为行业发展贡献力量? 构建质量控制管理体系,加强产品检测与检验的管理,提升质量管理能力 ? 识别与控制供应链风险,积极打造供应链可持续发展能力,有效保障产品的质量与供应 ? 通过客户服务体系、客户隐私保护、负责任营销等方式为客? 尊重保护员工各项合法权益,制定合理的员工晋升发展路径与激励机制,打造包容高效的职场环境 ? 通过日常保护措施、职业病风险识别、员工培训等方式,保障员工健康与安全 ? 通过合理定价、公益赠药项? 构建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节约资源使用,减少自身运营产生的环境负担 ? 识别气候变化风险与机遇,开展全球气候变化减缓行动
户及患者提供优质服务目、乡村振兴行动,提升抗体药物的可及性

二、 环境信息情况

(一) 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否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排放设备设备类型编号监测点监测指标排放限值标准名称
燃气锅炉燃烧DA001废气监测点1林格曼黑度上限:1mg/Nm3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87-2018)
燃气锅炉燃烧DA001废气监测点1氮氧化物上限:150mg/Nm3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87-2018)
燃气锅炉燃烧DA001废气监测点1颗粒物上限:20mg/Nm3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87-2018)
燃气锅炉燃烧DA001废气监测点1二氧化硫上限:20mg/Nm3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87-2018)
燃气锅炉燃烧DA002废气监测点2林格曼黑度上限:1mg/Nm3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87-2018)
燃气锅炉燃烧DA002废气监测点2颗粒物上限:20mg/Nm3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87-2018)
燃气锅炉燃烧DA002废气监测点2二氧化硫上限:20mg/Nm3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87-2018)
燃气锅炉燃烧DA002废气监测点2氮氧化物上限:150mg/Nm3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87-2018)
燃气锅炉燃烧DA003废气监测点3林格曼黑度上限:1mg/Nm3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87-2018)
燃气锅炉燃烧DA003废气监测点3氮氧化物上限:150mg/Nm3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87-2018)
燃气锅炉燃烧DA003废气监测点3二氧化硫上限:20mg/Nm3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87-2018)
燃气锅炉燃烧DA003废气监测点3颗粒物上限:20mg/Nm3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87-2018)
生物安全柜生产废气DA004废气监测点4非甲烷总烃上限:80mg/Nm3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
生物安全柜生产废气DA004废气监测点4氯化氢上限:30mg/Nm3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
生物安全柜生产废气DA004废气监测点4颗粒物上限:20mg/Nm3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
生物安全柜生产废气DA004废气监测点4苯酚上限:80mg/Nm3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
生物安全柜生产废气DA005废气监测点5非甲烷总烃上限:80mg/Nm3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
生物安全柜生产废气DA005废气监测点5氯化氢上限:30mg/Nm3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
生物安全柜生产废气DA005废气监测点5颗粒物上限:20mg/Nm3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
生物安全柜生产废气DA005废气监测点5苯酚上限:80mg/Nm3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
缓冲液配置罐生产废气DA006废气监测点6氯化氢上限:30mg/Nm3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
污水处理设施废气DA007废气监测点7氨(氨气)上限:30mg/Nm3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
污水处理设施废气DA007废气监测点7臭气浓度上限:1000mg/Nm3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
污水处理设施废气DA007废气监测点7硫化氢上限:5mg/Nm3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
生物安全柜生产废气DA008废气监测点8非甲烷总烃上限:80mg/Nm3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
生物安全柜生产废气DA008废气监测点8氯化氢上限:30mg/Nm3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

废水排放监测信息

监测点位监测指标排放限值标准名称
DW001粪大肠菌群上限:500MPN/L生物制药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73-2010 发酵类
DW001挥发酚上限:1.0mg/L生物制药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73-2010 发酵类
DW001悬浮物上限:400mg/L生物制药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73-2010 发酵类
DW001色度上限:60mg/L生物制药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73-2010 发酵类
DW001总锌上限:5.0mg/L生物制药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73-2010 发酵类
DW001总氮(以N计)上限:60mg/L生物制药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73-2010 发酵类
DW001pH值上限:9mg/L 下限:6mg/L生物制药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73-2010 发酵类
DW001总磷(以P计)上限:8mg/L生物制药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73-2010 发酵类
DW001五日生化需氧量上限:300mg/L生物制药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73-2010 发酵类
DW001阴离子表面活性剂上限:15mg/L生物制药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73-2010 发酵类
DW001氨氮(NH3-N)上限:40mg/L生物制药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73-2010 发酵类
DW001硫化物上限:1.0mg/L生物制药行业污染物排
放标准DB31/373-2010 发酵类
DW001化学需氧量上限:500mg/L生物制药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73-2010 发酵类
DW001溶解性总固体上限:2000mg/L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
DW001动植物油上限:100mg/L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
DW001石油类上限:15mg/L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
YS001化学需氧量-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HJ953-2018
YS001化学需氧量-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HJ953-2018

无组织废气排放监测信息

监测点位监测指标排放限值标准名称
厂界臭气浓度-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
厂界硫化氢-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
厂界氨(氨气)-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
厂界非甲烷总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

厂界噪声排放监测信息

监测点位监测指标排放限值标准名称
北厂界外1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上限:60;50dB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
西厂界外1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上限:60;50dB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
南厂界外1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上限:60;50dB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
东厂界外1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上限:60;50dB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度我们采取三方面措施:确保污染源设备的正常运行,使废(水、气)能达标排放。

1、公司创建已十几年,由于地基下沉及各种原因,地下废水管道开裂各种废水穿流,增加了废水处理的难度,我们就对管道进行了整改,已见成效。

2、对废气吸附系统每年一次进行维护,调换活性炭及清洗过滤填料,达到除臭效果。

3、每月对三台锅炉燃烧器每月进行一次微调,确保低氮排放。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已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办理完成环评等手续。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已上报《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备案材料,包括:1、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2、环境应急预案及编制说明;3、环境风险评估报告;4、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报告;5、环境应急预案评审意见、专家意见及修改说明。其中: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备案编号:02-310115-2021-022-L)公司按照计划将进一步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开展日常环境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完善和检查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配备充足的环境应急物资、设施和装备并定期维护,按照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和培训工作,建立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台账,及时总结评估,持续改进预案。并对公众进行信息公开,告知周边企业和居民主要环境风险和避险措施。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废气监测方案

排放设备设备类型编号监测点监测指标排放限值标准名称监测方式监测频次监测方法主要仪器
燃气锅炉燃烧DA001废气监测点1林格曼黑度上限:1mg/Nm3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87-2018)手工1次/1年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黑度的测定 林格曼烟气黑度图法HJ/T 398-2007
燃气锅炉燃烧DA001废气监测点1氮氧化物上限:150mg/Nm3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87-2018)手工1次/1月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HJ 693-2014
燃气锅炉燃烧DA001废气监测点1颗粒物上限:20mg/Nm3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87-2018)手工1次/1年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T 16157-1996
燃气锅炉燃烧DA001废气监二氧化上限: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手工1次/1固定污染源排气
排放设备设备类型编号监测点监测指标排放限值标准名称监测方式监测频次监测方法主要仪器
测点120mg/Nm3放标准(DB31/387-2018)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HJ 57-2017
燃气锅炉燃烧DA002废气监测点2林格曼黑度上限:1mg/Nm3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87-2018)手工1次/1年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黑度的测定 林格曼烟气黑度图法HJ/T 398-2007
燃气锅炉燃烧DA002废气监测点2颗粒物上限:20mg/Nm3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87-2018)手工1次/1年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T 16157-1996
燃气锅炉燃烧DA002废气监测点2二氧化硫上限:20mg/Nm3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87-2018)手工1次/1年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HJ 57-2017
燃气锅炉燃烧DA002废气监测点2氮氧化物上限:150mg/Nm3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87-2018)手工1次/1月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HJ 693-2014
排放设备设备类型编号监测点监测指标排放限值标准名称监测方式监测频次监测方法主要仪器
燃气锅炉燃烧DA003废气监测点3林格曼黑度上限:1mg/Nm3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87-2018)手工1次/1年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黑度的测定 林格曼烟气黑度图法HJ/T 398-2007
燃气锅炉燃烧DA003废气监测点3氮氧化物上限:150mg/Nm3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87-2018)手工1次/1月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HJ 693-2014
燃气锅炉燃烧DA003废气监测点3二氧化硫上限:20mg/Nm3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87-2018)手工1次/1年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HJ 57-2017
燃气锅炉燃烧DA003废气监测点3颗粒物上限:20mg/Nm3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87-2018)手工1次/1年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T 16157-1996
排放设备设备类型编号监测点监测指标排放限值标准名称监测方式监测频次监测方法主要仪器
生物安全柜生产废气DA004废气监测点4非甲烷总烃上限:80mg/Nm3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手工1次/1月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 38-2017
生物安全柜生产废气DA004废气监测点4氯化氢上限:30mg/Nm3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手工1次/1年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氯化氢的测定 硫氰酸汞分光光度法HJ/T 27-1999
生物安全柜生产废气DA004废气监测点4颗粒物上限:20mg/Nm3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手工1次/1年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T 16157-1996
生物安全柜生产废气DA004废气监测点4苯酚上限:80mg/Nm3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手工1次/1年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酚类化合物的测定 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HJ/T 32-1999
排放设备设备类型编号监测点监测指标排放限值标准名称监测方式监测频次监测方法主要仪器
生物安全柜生产废气DA005废气监测点5非甲烷总烃上限:80mg/Nm3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手工1次/1月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 38-2017
生物安全柜生产废气DA005废气监测点5氯化氢上限:30mg/Nm3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手工1次/1年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氯化氢的测定 硫氰酸汞分光光度法HJ/T 27-1999
生物安全柜生产废气DA005废气监测点5颗粒物上限:20mg/Nm3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手工1次/1年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T 16157-1996
生物安全柜生产废气DA005废气监测点5苯酚上限:80mg/Nm3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手工1次/1年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酚类化合物的测定 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HJ/T 32-1999
缓冲液配置罐生产废气DA006废气监测点6氯化氢上限:30mg/Nm3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手工1次/1年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氯化氢的测定 硫氰酸汞分光光
排放设备设备类型编号监测点监测指标排放限值标准名称监测方式监测频次监测方法主要仪器
度法HJ/T 27-1999
污水处理设施废气DA007废气监测点7氨(氨气)上限:30mg/Nm3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手工1次/半年空气和废气 氨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533-2009
污水处理设施废气DA007废气监测点7臭气浓度上限:1000mg/Nm3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手工1次/半年空气质量 恶臭的测定 三点比较式臭袋法 GB T 14675-1993
污水处理设施废气DA007废气监测点7硫化氢上限:5mg/Nm3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手工1次/半年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生物安全柜生产废气DA008废气监测点8非甲烷总烃上限:80mg/Nm3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手工1次/半年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 38-2017
生物安全柜生产废气DA008废气监测点8氯化氢上限:30mg/Nm3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手工1次/1年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氯化氢的测定 硫氰酸汞分光光度法HJ/T 27-1999

废水监测方案

监测点位监测指标排放限值标准名称监测方式监测频次监测方法
DW001粪大肠菌群上限:500MPN/L生物制药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73-2010 发酵类手工1次/1季度水质 粪大肠菌群的测定 多管发酵法和滤膜法 (试行) HJ/T 347-2007
DW001挥发酚上限:1.0mg/L生物制药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73-2010 发酵类手工1次/1季度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HJ 503-2009
DW001悬浮物上限:400mg/L生物制药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73-2010 发酵类手工1次/1季度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 11901-1989
DW001色度上限:60mg/L生物制药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73-2010 发酵类手工1次/1季度水质 色度的测定GB 11903-89
DW001总锌上限:5.0mg/L生物制药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73-2010 发酵类手工1次/1年水质 铜、锌、铅、镉的测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 7475-87
DW001总氮(以N计)上限:60mg/L生物制药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73-2010 发酵类手工1次/1季度水质 总氮的测定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HJ 636-2012
DW001pH值上限:9mg/L 下限:6mg/L生物制药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73-2010 发酵类手工1次/1季度水质 pH值的测定 玻璃电极法 GB 6920-1986
DW001总磷(以P计)上限:8mg/L生物制药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73-2010 发酵类手工1次/1季度水质 总磷的测定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GB 11893-1989
DW001五日生化需氧量上限:300mg/生物制药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手工1次/1季水质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
LDB31/373-2010 发酵类测定 稀释与接种法 HJ505-2009
DW001阴离子表面活性剂上限:15mg/L生物制药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73-2010 发酵类手工1次/1季度水质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测定 流动注射-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HJ 826-2017)
DW001氨氮(NH3-N)上限:40mg/L生物制药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73-2010 发酵类手工1次/1季度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535-2009
DW001硫化物上限:1.0mg/L生物制药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73-2010 发酵类手工1次/1季度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GB/T 16489-1996
DW001化学需氧量上限:500mg/L生物制药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73-2010 发酵类手工1次/1季度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 HJ 828-2017
DW001溶解性总固体上限:2000mg/L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手工1次/半年城市污水水质检验方法标准 CJ/T 51
DW001动植物油上限:100mg/L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手工1次/1季度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HJ 637-2012代替GB/T 16488-1996
DW001石油类上限:15mg/L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手工1次/1季度红外分光光度法 HJ 637-2012
YS001化学需氧量-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HJ953-2018手工1次/1天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 HJ 828-2017
YS001化学需氧量-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HJ953-2018手工1次/1天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 HJ 828-2017

周边环境监测方案

监测点位监测指标排放限值标准名称监测方式监测频次监测方法
厂界臭气浓度-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手工1次/半年空气质量 恶臭的测定 三点比较式臭袋法 GB T 14675-1993
厂界硫化氢-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手工1次/半年亚甲蓝分光光度法
厂界氨(氨气)-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手工1次/半年空气和废气 氨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533-2009
厂界非甲烷总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手工1次/半年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 38-2017

厂界噪声监测方案

监测点位监测指标排放限值标准名称监测方式监测频次监测方法
北厂界外1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上限:60;50dB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手工1次/1季度
西厂界外1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上限:60;50dB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手工1次/1季度
南厂界外1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上限:60;50dB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手工1次/1季度
东厂界外1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上限:60;50dB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手工1次/1季度

6.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不适用

(三) 资源能耗及排放物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包括废水、废气和噪声。公司已建立相关环保及污染物管理方面的内部制度,将水污染控制程序、大气污染控制程序等纳入公司的标准操作程序。公司环保设施运行正常。

1.温室气体排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的气体排放主要为生产废气(详见下表),按排污许可证的要求达标排放。

2.能源资源消耗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生产所需能源主要为电力和水,均由公司经营所在地的相关部门统一供应。公司经营所在地能源供应稳定,不存在因公司业务需求导致能源供应紧张的情形。

3.废弃物与污染物排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排放设备设备类型编号监测点监测指标排放限值标准名称
燃气锅炉燃烧DA001废气监测点1林格曼黑度上限:1mg/Nm3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87-2018)
燃气锅炉燃烧DA001废气监测点1氮氧化物上限:150mg/Nm3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87-2018)
燃气锅炉燃烧DA001废气监测点1颗粒物上限:20mg/Nm3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87-2018)
燃气锅炉燃烧DA001废气监测点1二氧化硫上限:20mg/Nm3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87-2018)
燃气锅炉燃烧DA002废气监测点2林格曼黑度上限:1mg/Nm3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87-
排放设备设备类型编号监测点监测指标排放限值标准名称
2018)
燃气锅炉燃烧DA002废气监测点2颗粒物上限:20mg/Nm3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87-2018)
燃气锅炉燃烧DA002废气监测点2二氧化硫上限:20mg/Nm3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87-2018)
燃气锅炉燃烧DA002废气监测点2氮氧化物上限:150mg/Nm3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87-2018)
燃气锅炉燃烧DA003废气监测点3林格曼黑度上限:1mg/Nm3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87-2018)
燃气锅炉燃烧DA003废气监测点3氮氧化物上限:150mg/Nm3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87-2018)
燃气锅炉燃烧DA003废气监测点3二氧化硫上限:20mg/Nm3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87-2018)
燃气锅炉燃烧DA003废气监测点3颗粒物上限:20mg/Nm3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87-2018)
生物安全柜生产废气DA004废气监测点4非甲烷总烃上限:80mg/Nm3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
生物安全柜生产废气DA004废气监测点4氯化氢上限:30mg/Nm3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
生物安全柜生产废气DA004废气监测点4颗粒物上限:20mg/Nm3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
生物安全柜生产废气DA004废气监测点4苯酚上限:80mg/Nm3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
生物安全柜生产废气DA005废气监测点5非甲烷总烃上限:80mg/Nm3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
生物安全柜生产废气DA005废气监测点5氯化氢上限:30mg/Nm3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
生物安全柜生产废气DA005废气监测点5颗粒物上限:20mg/Nm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
排放设备设备类型编号监测点监测指标排放限值标准名称
32019
生物安全柜生产废气DA005废气监测点5苯酚上限:80mg/Nm3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
缓冲液配置罐生产废气DA006废气监测点6氯化氢上限:30mg/Nm3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
污水处理设施废气DA007废气监测点7氨(氨气)上限:30mg/Nm3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
污水处理设施废气DA007废气监测点7臭气浓度上限:1000mg/Nm3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
污水处理设施废气DA007废气监测点7硫化氢上限:5mg/Nm3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
生物安全柜生产废气DA008废气监测点8非甲烷总烃上限:80mg/Nm3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
生物安全柜生产废气DA008废气监测点8氯化氢上限:30mg/Nm3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

废水排放监测信息

监测点位监测指标排放限值标准名称
DW001粪大肠菌群上限:500MPN/L生物制药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73-2010 发酵类
DW001挥发酚上限:1.0mg/L生物制药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73-2010 发酵类
DW001悬浮物上限:400mg/L生物制药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73-2010 发酵类
DW001色度上限:60mg/L生物制药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73-2010 发酵类
DW001总锌上限:5.0mg/L生物制药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73-2010 发酵类
DW001总氮(以N计)上限:60mg/L生物制药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73-2010 发酵类
DW001pH值上限:9mg/L 下限:6mg/L生物制药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73-2010 发酵类
DW001总磷(以P计)上限:8mg/L生物制药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73-2010 发酵类
DW001五日生化需氧量上限:300mg/L生物制药行业污染物排放标
准DB31/373-2010 发酵类
DW001阴离子表面活性剂上限:15mg/L生物制药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73-2010 发酵类
DW001氨氮(NH3-N)上限:40mg/L生物制药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73-2010 发酵类
DW001硫化物上限:1.0mg/L生物制药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73-2010 发酵类
DW001化学需氧量上限:500mg/L生物制药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73-2010 发酵类
DW001溶解性总固体上限:2000mg/L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
DW001动植物油上限:100mg/L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
DW001石油类上限:15mg/L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
YS001化学需氧量-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HJ953-2018
YS001化学需氧量-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HJ953-2018

无组织废气排放监测信息

监测点位监测指标排放限值标准名称
厂界臭气浓度-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
厂界硫化氢-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
厂界氨(氨气)-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
厂界非甲烷总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

厂界噪声排放监测信息

监测点位监测指标排放限值标准名称
北厂界外1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上限:60;50dB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
西厂界外1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上限:60;50dB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
南厂界外1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上限:60;50dB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
东厂界外1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上限:60;50dB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

2017

公司环保管理制度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废水排放管理程序》、《废气排放管理程序》、《废弃物管理程序》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五) 碳减排方面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冷却塔更换:完成旧款4台冷却塔替换为新款冷却塔,有效节约用水36500吨/年。冷却水管除垢仪替换,有效节约用电291600度/年。空压机运行逻辑优化:完成5台空压机并网,并根据需要,自动切换空压机开启台数。有效节约用电359160度/年。

三、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主营业务社会贡献与行业关键指标

2021年关键贡献绩效
975.76万元 公益投入“益+希望”白求恩 · 益赛普公益捐助项目惠及病患20,733人,援助药品65,724支 “普惠生命”白求恩 · 赛普汀公益捐助项目惠及病患1,405人,援助药品10,821支
50.96% 研发投入占比27.70% 研发人员占总员工比100% 员工培训覆盖率
16.6h 员工人均培训时长21,410.73 吨二氧化碳当量 温室气体排放量(范畴一、二)100% 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类型及贡献

类型数量情况说明
对外捐赠
其中:资金(万元)554.30“益+希望”及“普惠生命”项目
物资折款(万元)421.46
公益项目
其中:资金(万元)554.30
救助人数(人)22,138
乡村振兴
其中:资金(万元)277.97基层培训投入及救治拨款
物资折款(万元)
帮助就业人数(人)

注:公司的对外捐赠金额包含公司所有的公益项目,其中,乡村振兴为公益项目的一部分。

1. 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关怀家庭经济困难的患者,联合公益机构(北京白求恩公益基金会)开展公益赠药项目:“益+希望”白求恩?益赛普公益捐助项目和“普惠生命”白求恩·赛普汀公益捐助项目,降低患者的经济负担,保障经济困难患者的用药,帮助更多患者得到优质的治疗产品与医疗服务。

2.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目前,强直性脊柱炎健康乡村项目已在全国21个省实施,大批省市医疗专家深入一线,帮助县级医院开展救治工作,截止2021年12月底,强直性脊柱炎健康乡村项目累计筛查10,784人,救治患者5,505人 ,累计开展培训和义诊活动409场、培训医医护人员7,509人,拨付救治补贴累计2,410,277.45元。

农村强直患者是易因病返贫致贫的特殊群体,只有及早发现并进行规范治疗,才能控制病情、阻断疾病,才能防止返贫致贫,成为乡村振兴的受益者、参与者和贡献者。

2022年,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征程中,为实现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强直健康乡村项目将继续深入实施,帮助患者减轻病痛、拒绝残疾、回归正常生活、守护健康、摆脱贫困,振兴乡村!

(三)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情况

请参见同日披露的《三生国健2021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

(四)职工权益保护情况

请参见同日披露的《三生国健2021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

员工持股情况

员工持股人数(人)172
员工持股人数占公司员工总数比例(%)13.46
员工持股数量(万股)267.06
员工持股数量占总股本比例(%)0.43

注:此处员工持股人数的数据为直接持股数量,主要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139人,预留部分授予33人。

(五)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

请参见同日披露的《三生国健2021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

(六)产品安全保障情况

请参见同日披露的《三生国健2021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

(七)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的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请参见同日披露的《三生国健2021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

四、 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一) 党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在上级党委领导下,公司成立了党支部,报告期内共有党员8名,正积极发展新党员以壮大支部组织。以建党百年为契机,组织公司党员每季度学习党史,加深对党史、党的性质、党的宗旨等各方面认识;组织观看爱国电影;积极参加上级党支部组织的各类志愿者活动,如共同抗疫志愿者,为灾区献爱心活动等,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报告期内,公司工会在关爱员工、助力企业文化建设领域继续发挥积极作用。组织了元旦、春节、三八妇女节、母亲节、父亲节等重要、特殊意义节日的慰问品发放活动以及年度趣味运动会,并组织了公司足球队、羽毛球队每周开展活动,真正关心员工,丰富员工的业余生活,进一步提升团队的协同和作战能力。

(二) 投资者关系及保护

类型次数相关情况
召开业绩说明会7公司分别在4月13日和8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召开了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和2021年半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另外,公司通过电话会议的方式共召开5场业绩说明会,详细情况请见公司在上证e互动中公布的《三生国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http://sns.sseinfo.com/company.do?uid=174247
借助新媒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0
官网设置投资者关系专栏√是 □否详见https://www.3s-guojian.com/investor/

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及保护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已建立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及《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制度,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到真实、准确、及时、公平、完整地披露有关信息;指定公司董事会秘书负

责信息披露工作,协调公实、准确、及时、公平、完整地披露有关信息,协调公司与投资者的关系,接待股东来访,回答投资者咨询。公司认真对待投资者的来信、来电、来邮、来访和上证E互动投资者提问,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解答投资者提问,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信任,充分尊重和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其他方式与投资者沟通交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还通过召开投资者交流会(现场)的方式与投资者主动沟通,相关情况详见在上证e互动中公布的《三生国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http://sns.sseinfo.com/company.do?uid=174247。

(三) 信息披露透明度

√适用 □不适用

信息披露是公司对投资者开展直接、全面沟通交流的桥梁。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并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使上市公司运作体系透明化,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确保所有股东公平地获得公司信息,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参与权的实现,为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提供重要支撑。

为了保障投资者权益,公司已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明确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能部门。公司通过投资者专线、电子邮件、投资者互动平台、网上业绩说明会、现场及电话调研、微信公众号等多样化形式传递公司信息,聆听投资者意见,增强投资者和公司之间的信任与理解,与投资者建立了良好、顺畅的沟通机制持续提高信息披露透明度。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设立了负责信息披露的职能部门,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工作规范,保证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以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的透明度。

(四) 知识产权及信息安全保护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高度重视自身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体系的搭建,于2015年通过国家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并获得“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作为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上海市浦东新区知识产权协会、上海浦东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知识产权协会等多项知识产权相关行业组织成员单位,公司积极构建并实施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专利管理办法》《商标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内部知识产权的规范化管理,并保证公司在开展项目过程中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公司知识产权部负责在各项目审核过程中开展对知识产权的尽职调查,识别项目中的知识产权风险,并持续跟踪检索项目专利情况,强化对知识产权行为的管理。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新增专利申请70件,专利授权9件。累计申请专利183件,累计获得专利授权64件。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信息安全管理架构与制度。在技术上,信息技术部通过现代化的信息安全技术手段保障公司的网络与系统等基础设施的安全与稳定。同时,信息技术部根据相关规章制度,定期展开信息安全自查工作,进一步提升公司的信

息安全的水平,保障了研发、生产、销售等活动的有序进行。在制度上,信息技术部发布了《三生国健信息与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研发管理系统管理规范》、《数据备份管理》等规范文件,并且与人力资源部门合作,定期对员工展开信息安全教育,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员工进行宣导,提升公司员工的信息安全意识。

(五) 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承诺 类型承诺方承诺 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是否有履行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股份限售实际控制人、董事长:LOU JING备注1自公司上市之日起42个月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股份限售实际控制人LOU JING的配偶:LILY XING备注2自公司上市之日起42个月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股份限售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股东:富健药业、兴生药业、沈阳三生、香港达佳、浦东田羽、GrandPath、上海翃熵

备注3自公司上市之日起42个月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股份限售其他股东备注4自上海昊颔取公司股票之日(2019年6月25日)起36个月;自公司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背景承诺 类型承诺方承诺 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是否有履行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上市之日起12个月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股份限售持股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陈永富、肖卫红、刘彦丽、王进秋、倪华、孙永芝备注5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8个月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股份限售持股的监事:孙成娟、陆蓓备注6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2个月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股份限售持股的核心技术人员:黄浩旻、翁志兵备注7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2个月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其他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其一致行动人:富健药业、兴生药业、沈阳三生、香港达佳、浦东田羽、Grand Path、上海翃熵备注8承诺作出之日起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其他公司备注9承诺作出之日起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其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富健药业、LOU JING备注10承诺作出之日起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背景承诺 类型承诺方承诺 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是否有履行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其他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LOU JING、ZHU ZHENPING、ZHANG JI、陈永富、肖卫红、刘彦丽、王进秋、倪华、孙永芝备注11承诺作出之日起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其他公司、控股股东富健药业、实际控制人LOU JING备注12承诺作出之日起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其他公司、控股股东富健药业、实际控制人LOU JING、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备注13承诺作出之日起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分红公司备注14承诺作出之日起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其他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全体股东、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备注15承诺作出之日起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其他实际控制人LOU JING、兴生药业备注16承诺作出之日起不适用不适用
与股权激励相关的承诺其他公司备注17承诺作出之日起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背景承诺 类型承诺方承诺 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是否有履行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与股权激励相关的承诺其他激励对象备注18承诺作出之日起不适用不适用

备注1:LOU JING就所持股份的锁定、减持事项承诺如下:(1)承诺人将严格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股票锁定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承诺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长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2)承诺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全部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价。(3)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承诺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4)在上述承诺履行期间,承诺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在此期间承诺人应继续履行上述承诺。(5)上述承诺为承诺人真实意思表示,承诺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承诺人将依法承担以下责任:①承诺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就未履行股份锁定期承诺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道歉。②承诺人如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期承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的 10 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的股票,相关收益(如有)归发行人所有,同时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剩余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 12个月。如承诺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承诺人现金分红(含因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而可间接分得的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

备注2:LILY XING就所持股份的锁定、减持事项承诺如下:(1)承诺人将严格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股票锁定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承诺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全部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

理)不低于发行价。(3)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承诺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4)在上述承诺履行期间,承诺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在此期间承诺人应继续履行上述承诺。(5)上述承诺为承诺人真实意思表示,承诺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承诺人将依法承担以下责任:①承诺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就未履行股份锁定期承诺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道歉。②承诺人如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期承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的 10 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的股票,相关收益(如有)归发行人所有,同时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剩余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 12 个月。如承诺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承诺人现金分红(含因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而可间接分得的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

备注3:富健药业、兴生药业、沈阳三生、香港达佳、浦东田羽、Grand Path、上海翃熵就所持股份的锁定及减持事项承诺如下:(1)承诺人将严格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股票锁定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承诺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全部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价。(3)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承诺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4)上述承诺为承诺人真实意思表示,承诺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承诺人将依法承担以下责任:①承诺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就未履行股份锁定期承诺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道歉。②承诺人如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期承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的 10 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的股票,相关收益(如有)归发行人所有,同时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剩余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 12 个月。如承诺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承诺人现金分红(含因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而可间接分得的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

备注4:(1)上海昊颔就所持股份的锁定及减持事项承诺如下:①承诺人将严格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股票锁定承诺,自承诺人取得发行人股票之日(2019 年 6 月 25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②上述承诺为承诺人真实意思表示,承诺人自愿

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承诺人将依法承担以下责任:1)承诺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就未履行股份锁定期承诺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道歉。2)承诺人如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期承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的 10 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的股票,相关收益(如有)归发行人所有,同时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剩余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 12 个月。如承诺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承诺人现金分红(含因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而可间接分得的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

(2)浦东领驭就所持股份的锁定事项承诺如下:①承诺人将严格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股票锁定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②上述承诺为承诺人真实意思表示,承诺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承诺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的 10 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的股票,相关收益(如有)归发行人所有。如承诺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承诺人现金分红(含因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而可间接分得的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

备注5: 持股的董事陈永富及高级管理人员肖卫红、刘彦丽、王进秋、倪华、孙永芝就发行前所持股份的锁定及减持事宜承诺如下:

①承诺人将严格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股票锁定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承诺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承诺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承诺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②承诺人所持有的发行人全部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价。③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承诺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④在上述承诺履行期间,承诺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在此期间承诺人应继续履行上述承诺。⑤上述承诺为承诺人真实意思表示,承诺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承诺人将依法承担以下责任:1)承诺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就未履行股份锁定期承诺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道歉。2)承诺人如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期承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的 10 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的股票,相关收益(如有)归发行人所有,同时承诺人持有的剩余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 12 个月。如承诺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承诺人现金分红(含因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而可间接分得的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

备注6:孙成娟、陆蓓就发行前所持股份的锁定及减持事宜承诺如下:(1)承诺人将严格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股票锁定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承诺人在担任发行人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承诺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承诺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2)在上述承诺履行期间,承诺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在此期间承诺人应继续履行上述承诺。(3)上述承诺为承诺人真实意思表示,承诺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承诺人将依法承担以下责任:①承诺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就未履行股份锁定期承诺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道歉。②承诺人如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期承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的 10 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的股票,相关收益(如有)归发行人所有,同时承诺人持有的剩余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 12 个月。如承诺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承诺人现金分红(含因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而可间接分得的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

备注7:黄浩旻、翁志兵就发行前所持股份的锁定及减持事宜承诺如下:(1)承诺人将严格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股票锁定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承诺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承诺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所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 4 年内,承诺人每年转让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不超过发行人上市时所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 25%。(2)在上述承诺履行期间,承诺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在此期间承诺人应继续履行上述承诺。(3)上述承诺为承诺人真实意思表示,承诺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承诺人将依法承担以下责任:①承诺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就未履行股份锁定期承诺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道歉。②承诺人如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期承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的 10 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的股票,相关收益(如有)归发行人所有,同时承诺人持有的剩余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 12 个月。如承诺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承诺人现金分红(含因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而可间接分得的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

备注8:富健药业、兴生药业、沈阳三生、香港达佳、浦东田羽、Grand Path、上海翃熵就持有股份及减持意向声明并承诺如下:(1)减持股份的条件承诺人将严格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承诺人出具的承诺载明的各项锁定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及监管要求,在锁定期内不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2)减持股份的方式:锁定期届满后,承诺人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3)减持股

份的价格:承诺人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下同)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承诺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4)减持股份的数量:在锁定期届满后的 12 个月内,承诺人直接或间接转让所持发行人老股不超过承诺人持有发行人老股的25%;在锁定期满后的第 13 至 24 个月内,承诺人直接或间接转让所持发行人老股不超过在锁定期届满后第 13 个月初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老股的 25%。如果因发行人送股、转增股本、回购股份等原因导致承诺人所持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动,则承诺人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数量相应变更。承诺人所持有的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承诺人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计算上述股份数量时,承诺人与承诺人之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应当合并计算。承诺人持有的发行人股权被质押的,承诺人将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 2 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向证券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因执行股权质押协议导致承诺人持有的发行人股权被出售的,应当执行本承诺。(5)减持股份的程序及期限:承诺人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首次卖出发行人股份的 15 个交易日前将减持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向证券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并按照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定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承诺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以外的方式减持发行人股份时,承诺人将提前 3 个交易日将减持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承诺人与承诺人之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低于 5%后无需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向证券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承诺人方可减持发行人股份,自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完成,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6)承诺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并承诺将遵守下列约束措施:①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承诺人将在发行人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②如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承诺人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同时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剩余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 6 个月。如承诺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承诺人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③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承诺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④如减持时监管部门出台新的减持规定,则承诺人应按届时监管部门要求执行。

备注9:公司就上市后股价稳定措施出具承诺如下:(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和顺序发行人上市后 3 年内股票收盘价连续20 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最近一期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以下简称为“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且同时满足相关回购、增持公司股份等行为的法律、法律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则触发相关主体履行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义务(以下简称“触发稳定股价义务”)。稳定股价措施的实施顺序如下:(1)公司实施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票;(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3)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前述措施中的优先顺位相关主体如果未能按照上述方案履行规定的义务,或虽已履行相应义务但仍未实现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自动触发后一顺位相关主体实施稳定股价措施。在公司 A 股股票正式挂牌上市之日后三年内,公司将要求新聘任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该承诺内容与公司发行上市时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要求完全一致。如新聘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签署前述要求的《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则不得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二)公司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如公司依照稳定股价具体方案需要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时,可同时或分步骤实施以下股价稳定措施:(1)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若公司决定通过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稳定公司股价,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保证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议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方案或者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若公司决定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将在 5 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利润分配方案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后的 2个月内实施完毕。公司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2)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认可的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公司回购股份”)。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若发行人决定采取公司回购股份方式稳定股价,发行人应在 5 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发行人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发行人依法通知债权人,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在完成必须的审批、备案、信息披露等程序后,发行人方可实施相应的股份回购方案。发行人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方式,回购股份的价格按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回购股份的方式为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高于回购股份事项发生时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在实施上述股份回购过程中,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可中止实施股份回购计划。中止实施股份回购计划后,如再次出现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况,则应继续实施上述股份回购计划。发行人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发行人股份应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三)未履行股价稳定措施的约束措施:(1)发行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

公众投资者道歉。(2)上述承诺为发行人真实意思表示,发行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发行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10:控股股东富健药业、实际控制人 LOUJING就上市后股价稳定措施出具承诺如下:(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和顺序公司上市后 3 年内股票收盘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最近一期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以下简称为“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且同时满足相关回购、增持公司股份等行为的法律、法律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则触发相关主体履行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义务(以下简称“触发稳定股价义务”)。稳定股价措施的实施顺序如下:(1)公司实施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票;(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3)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前述措施中的优先顺位相关主体如果未能按照上述方案履行规定的义务,或虽已履行相应义务但仍未实现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自动触发后一顺位相关主体实施稳定股价措施。(二)稳定发行人股价的具体措施:

承诺人将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发行人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发行人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依法履行内部审议批准,以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审批手续;在获得上述所有应获得批准后的 3 个交易日内通知发行人;发行人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承诺人增持发行人股份的计划。在发行人披露承诺人增持发行人股份计划的 3 个交易日后,承诺人开始实施增持发行人股份的计划。承诺人增持发行人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个会计年度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上一会计年度承诺人从发行人所获得现金分红税后金额的 30%。承诺人增持发行人股份后,发行人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在实施上述股份增持过程中,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可中止实施股份增持计划。中止实施股份增持计划后,如再次出现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况,则应继续实施上述股份增持计划。(三)未履行股价稳定措施的约束措施:(1)若发行人未采取承诺的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则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发行人按承诺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2)若承诺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承诺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3)若承诺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则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并将自前述事实发生之日起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股东分红,直至按本承诺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4)本承诺函所述承诺事项已经承诺人确认,为承诺人真实意思表示,对承诺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承诺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次发行并上市所做的所有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11:非独立董事 LOU JING、ZHU ZHENPING、ZHANG JI、陈永富,高级管理人员肖卫红、刘彦丽、王进秋、倪华、孙永芝就上市后股价稳定措施出具承诺如下:(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和顺序公司上市后 3 年内股票收盘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最近一期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以下简称为“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且同时满足相关回购、增持公司股份等行为的法律、法律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则触发相关主体履行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义务(以下简称“触发稳定股价义务”)。稳定股价措施的实施顺序如下:(1)公司实施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票;(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3)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前述措施中的优先顺位相关主体如果未能履行上述股价稳定措施规定的义务,或虽已履行相应义务但仍未实现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自动触发后一顺位相关主体实施稳定股价措施。(二)稳定发行人股价的具体措施: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承诺人依照与各方协商确定的股价稳定方案需采取股价稳定措施,则承诺人应采取二级市场竞价交易买入发行人股份的方式稳定公司股价。承诺人应于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成就后 5 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包括增持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在 3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承诺人增持股份的计划。在公司披露承诺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三个交易日后,承诺人将按照增持计划实施增持。年度内承诺人用于购买发行人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承诺人在担任承诺人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发行人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 30%。承诺人买入发行人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如果需要履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审批的,应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承诺人买入公司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在实施上述股份增持过程中,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可中止实施股份增持计划。中止实施股份增持计划后,如再次出现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况,则应继续实施上述股份增持计划。(三)未履行股价稳定措施的约束措施:(1)承诺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若承诺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则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承诺人停止在发行人领取薪酬、股东分红,同时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得转让,直至承诺人按本承诺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3)本承诺函所述承诺事项已经承诺人确认,为承诺人真实意思表示,对承诺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承诺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次发行并上市所做的所有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12:(1)承诺并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2)如公司不符合发

行上市条件,以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承诺人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 5 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备注13:一、公司为发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承诺如下:(1)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提高市场占有率公司自成立以来即致力于抗体药物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成为具有行业领先地位的生物制药企业。未来,公司将充分利用自身的研发、销售团队优势,在更加市场化、透明化的竞争环境中,在保持现有优势市场地位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提高市场占有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以降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2)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在资金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先以自有资金开始项目前期建设,以缩短募集资金到位与项目正式产出的时间间隔,争取使募投项目早日投产,为公司带来的经济效益的提升,以回报投资者。(3)加强管理层的激励考核,提升管理效率。公司坚持以人为本,为企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撑,吸引和聘用优秀行业人才的同时,配套相应的激励机制,把人才优势转化为切实的竞争优势,确保公司的持续快速发展。同时,公司将加强对经营管理层的考核,以确保管理层勤勉尽责,提升管理效率。(4)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审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5)保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为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要求制定《公司章程(草案)》,明确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等,完善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同时,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有效维护和增加对股东的回报。

二、控股股东富健药业及实际控制人 LOU JING 就发行人本次发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承诺如下:(1)承诺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切实履行公司填补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2)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前,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监管规定或要求的,且承诺人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监管规定或要求时,承诺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该等监管规定或要求出具补充承诺。

(3)承诺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以及承诺人对此作出的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承诺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赔偿责任。

三、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发行人本次发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承诺如下:(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

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如公司未来推出股权激励计划,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如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及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备注14:公司就利润分配承诺如下:本公司在本次发行上市后,将严格按照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以及本次发行上市《招股说明书》、本公司上市后前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披露的利润分配政策执行,充分维护股东利益。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承担相应责任。上述承诺为本公司真实意思表示,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15:一、公司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约束措施的承诺:(一)本公司保证将严格履行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并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1)如果本公司未履行本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3)本公司将对出现该等未履行承诺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等措施(如该等人员在本公司领薪)。(二)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1)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本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二、实际控制人 LOU JING及其配偶 LILY XING承诺:(一)承诺人保证将严格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并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1)如果承诺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承诺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果因承诺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承诺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如果承诺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发行人有权扣减承诺人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同时,在承诺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期间,不得转让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二)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承诺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承诺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承诺人将采取以下措施:(1)及时、充分披露承诺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三、全体股东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约束措施的承诺:(一)承诺人保证将严格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并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1)如果承诺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承诺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果因承诺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承诺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如果承诺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发行人有权扣减承诺人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同时,在承诺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期间,不得转让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二)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承诺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承诺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承诺人将采取以下措施:(1)及时、充分披露承诺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四、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承诺:(一)承诺人保证将严格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并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1)如果承诺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承诺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果因承诺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承诺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如果承诺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发行人有权扣减承诺人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同时,在承诺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期间,不得转让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3)承诺人若未能履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承诺人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停止自发行人领取薪酬,同时以承诺人当年以及以后年度自发行人领取的税后工资作为上述承诺的履约担保。(二)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承诺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承诺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承诺人将采取以下措施:(1)及时、充分披露承诺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备注16:一、实际控制人LOU JING承诺:(1)承诺人承诺对兰生国健出资瑕疵可能导致的三生国健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三生国健因兰生国健出资瑕疵事项产生诉讼、仲裁或纠纷、被有权机构要求补足、受到有权机构处罚或者遭受其他损失,承诺人将及时督促兰生国健在该等损失确定后的三十日内向三生国健作出足额补偿;如兰生国健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向三生国健作出足额赔偿,承诺人将在该等损失确定后的六十日内向三生国健作出足额补偿。(2)承诺人未能履行承诺的,则三生国健有权按承诺人所控制的达佳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届时持有的三生国健股份比例,相应扣减达佳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应享有的现金分红。在承诺履行前,

承诺人将不转让承诺人所直接或间接所持的三生国健的股份,但为履行上述承诺而进行转让的除外。

二、兴生药业承诺:(1)承诺人承诺对兰生国健出资瑕疵可能导致的三生国健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发行人因兰生国健出资瑕疵事项产生诉讼、仲裁或纠纷、被有权机构要求补足、受到有权机构处罚或者遭受其他损失,承诺人将在该等损失确定后的三十日内向三生国健作出足额补偿。(2)承诺人未能履行承诺的,则三生国健有权按承诺人届时持有的三生国健股份比例,相应扣减承诺人应享有的现金分红。在承诺履行前,承诺人将不转让承诺人所直接或间接所持的三生国健的股份,但为履行上述承诺而进行转让的除外。

备注17: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备注18:激励对象承诺,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归属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股权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

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1,330,000.00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14年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名称报酬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500,000.00
财务顾问//
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年度审计机构。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及类型查询索引
2021年7月,奥海生物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就三生国健与其合作事项提起仲裁申请并已被受理。公告编号:2021-042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

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对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1】244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监局监管警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公司收到警示函后,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提出的问题,公司会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不断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及信息披露质量,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1)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本年度投入金额(4)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5)=(4)/(1)
首次公开发行1,736,483,781.561,634,428,187.643,182,759,600.001,634,428,187.64496,837,707.8730.40176,468,650.4310.80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是否涉及变更投向募集资金来源项目募集资金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是否已结项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节余的金额及
承诺投资总额总额 (1)入募集资金总额(2)入进度(%) (3)=(2)/(1)状态日期划的进度具体原因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形成原 因
抗体药物生产新建项目公开募集1,306,777,700.00650,000,000.0014,020,865.382.162024年不适用本公司募投项目因尚在建设期/研发期,暂未实现收益不适用不适用
抗肿瘤抗体药物的新药研发项目公开募集467,683,000.00200,000,000.0067,427,881.5533.71按项目研发临床进展确定不适用本公司募投项目因尚在建设期/研发期,暂未实现收益不适用不适用
自身免疫及眼科疾病抗体药物的新药研发项目公开募集439,172,000.00150,000,000.0071,551,085.0947.70按项目研发临床进展确定不适用本公司募投项目因尚在建设期/研发期,暂未实现收益不适用不适用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公开募集429,615,900.00124,428,187.6419,221,745.4115.45项目一期预定于2022年完成不适用本公司募投项目因尚在建设期/研发期,暂未实现收益不适用不适用
创新抗体药物产业化及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公开募集229,511,000.00200,000,000.00202,334,991.71101.172022年不适用本公司募投项目因尚在建设期/研发期,暂未实现收益不适用不适用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公开募集310,000,000.00310,000,000.00122,281,138.7339.45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3,182,759,600.001,634,428,187.64496,837,707.8730.40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8月13日,本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1年度,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年末未到期赎回金额为人民币300,000,000.00元,其中: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软件园支行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年末未到期赎回金额为人民20,000,000.00元;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华锦绣支行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年末未到期赎回金额为人民币280,000,000.00元。

4、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数量比例(%)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数量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559,693,04390.83-14,703,608-14,703,608544,989,43588.44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1,844,4690.30-105,900-105,9001,738,5690.28
3、其他内资持股300,760,00748.81-14,597,708-14,597,708286,162,29946.44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300,760,00748.81-14,597,708-14,597,708286,162,29946.44
境内自然人持股
4、外资持股257,088,56741.72257,088,56741.72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257,088,56741.72257,088,56741.72
境外自然人持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56,518,3709.1714,703,60814,703,60871,221,97811.56
1、人民币普通股56,518,3709.1714,703,60814,703,60871,221,97811.56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616,211,413100616,211,413100.00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于2021年1月22日起上市流通,对应股票数量为3,258,3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28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股东上海浦东领驭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的限售股股份于2021年7月22日起上市流通,对应股票数量为11,339,4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402%,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年7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年初限售股数本年解除限售股数本年增加限售股数年末限售股数限售原因解除限售日期
网下限售股份3,258,3033,258,3030首次公开发行网下摇号抽签限售2021年1月22日
上海浦东领驭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11,339,40511,339,4050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2021年7月22日
合计14,597,70814,597,7080//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12,764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12,744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0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 √不适用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报告期内增减期末持股数量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股东 性质
股份 状态数量
富健药业有限公司0221,518,98835.95221,518,988221,518,988境外法人
上海兴生药业有限公司0212,658,22834.51212,658,228212,658,228境内非国有法人
沈阳三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039,614,6076.4339,614,60739,614,607境内非国有法人
达佳国际(香港)有限公司025,160,6574.0825,160,65725,160,657境外法人
上海昊颔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019,206,5643.1219,206,56419,206,564其他
上海浦东领驭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011,339,4051.8400其他
上海浦东田羽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010,965,4281.7810,965,42810,965,428其他
Grand Path Holdings Limited010,408,9221.6910,408,92210,408,922境外法人
上海翃熵投资咨询有限公司03,717,4720.603,717,4723,717,472境内非国有法人
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105,9001,738,5690.281,738,5692,129,169国有法人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数量
上海浦东领驭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11,339,405人民币普通股11,339,405
郝俊1,246,825人民币普通股1,246,825
甘晓娟619,137人民币普通股619,137
张静杰530,000人民币普通股530,000
戴勇512,000人民币普通股512,000
陈文兵485,000人民币普通股485,000
仇鸿华428,169人民币普通股428,169
柯友洁329,790人民币普通股329,790
陆峰307,700人民币普通股307,700
张亚瑞298,000人民币普通股298,000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富健药业、兴生药业、沈阳三生、香港达佳、浦东田羽、Grand Path、上海翃熵七名股东均受LOU JING实际控制;2、沈阳三生直接持有上海翃熵100%股权;上海翃熵直接持有兴生药业96.25%股权;3、沈阳三生直接持有浦东田羽23.50%的出资份额,通过其全资子公司辽宁三生间接持有浦东田羽76.50%的出资份额,合计直接和间接持有浦东田羽100%出资份额。4、公司未知上述无限售流通股股东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限售条件
可上市交易时间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1富健药业有限公司221,518,9882024-1-21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42个月
2上海兴生药业有限公司212,658,2282024-1-21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42个月
3沈阳三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39,614,6072024-1-21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42个月
4达佳国际(香港)有限公司25,160,6572024-1-21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42个月
5上海昊颔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19,206,5642022-6-27取得公司股票之日(2019年6月25日)起36个月
6上海浦东田羽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10,965,4282024-1-21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42个月
7Grand Path Holdings Limited10,408,9222024-1-21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42个月
8上海翃熵投资咨询有限公司3,717,4722024-1-21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42个月
9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1,738,5692022-7-22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富健药业、兴生药业、沈阳三生、香港达佳、浦东田羽、Grand Path、上海翃熵七名股东均受LOU JING实际控制;2、沈阳三生直接持有上海翃熵100%股权;上海翃熵直接持有兴生药业96.25%股权;3、沈阳三生直接持有浦东田羽23.50%的出资份额,通过其全资子公司辽宁三生间接持有浦东田羽76.50%的出资份额,合计直接和间接持有浦东田羽100%出资份额。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四)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五)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情况

1. 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

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与保荐机构的关系获配的股票/存托凭证数量可上市交易时间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数量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存托凭证的期末持有数量
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全资子公司2,129,1692022-7-22-105,9002,129,169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富健药业有限公司(Full Gain Pharmaceutical Limited)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LOU JING
成立日期2014-10-06
主要经营业务投资控股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富健药业除持有公司股份之外,未持有其他企业股权
其他情况说明截至报告期末,富健药业持有三生国健35.95%的股份,是三生国健的控股股东。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姓名LOU JING
国籍安提瓜和巴布达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主要职业及职务董事长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LOU JING控股香港上市公司三生制药(股票代码1530.HK)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

股份数量比例达到 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法人股东名称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成立日期组织机构 代码注册资本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等情况
上海兴生药业有限公司LOU JING1998年12月23日91310115631342437X41,000主要从事投资控股,未开展实际业务
情况说明兴生药业主要从事投资控股,未开展实际业务。兴生药业直接持有公司34.51%的股份。

七、 股份/存托凭证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报告

安永华明(2022)审字第60468439_B01号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对下述每一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描述也以此为背景。

我们已经履行了本报告“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阐述的责任,包括与这些关键审计事项相关的责任。相应地,我们的审计工作包括执行为应对评估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而设计的审计程序。我们执行审计程序的结果,包括应对下述关键审计事项所执行的程序,为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关键审计事项: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
开发支出资本化
2021年度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共发生研究及开发支出人民币47,327.71万元,其中人民币45,509.34万元予以费用化,人民币1,818.37万元予以资本化。 开发支出只有在同时满足第十节附注五、29.无形资产中所列的所有开发阶段的支出资本化条件时才能予以资本化。由于确定开发支出是否满足所有资本化条件涉及重大会计判断,我们将开发支出资本化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财务报表附注中对开发支出资本化的相关披露包含于第十节附注五、29无形资产、附注五、43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及附注七、27开发支出和附注七、65研发费用。我们的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并评价与开发支出资本化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 (2)获取了2021年度所有研究开发支出明细表(包括已资本化的金额),核对至总分类账; (3)获取与研发项目进度相关的批文或证书以及管理层准备的与研发项目相关的商业和技术可行性报告,评价是否符合资本化的条件; (4)抽样检查了研究开发支出相关的支持性文件; (5)询问研发部门相关人员,获取项目阶段性进度报告,以及相关的GMP认证,观察公司研发进度及相关研发成果情况,确认停止资本化的时点是否准确; (6)评价在财务报表中有关开发支出资本化的披露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关键审计事项: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
开发支出减值
于2021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开发支出账面价值为人民币9,766.77万元,核销上年开发支出减值人民币1,599.60万元,本年研发项目未计提减值准备。 对开发支出减值测试基于各开发项目的可收回金额。对开发项目的可收回金额,管理层按现金流量折现法计算的使用价值确定,并引入外部专家对开发项目执行减值测试。相关的假设,如折现率及收入分成率,涉及管理层的估计和重大的判断,我们将开发支出的减值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财务报表附注中对开发支出减值的相关披露包含于第十节附注五、30长期我们的审计程序包括: (1)获取并复核管理层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相关报告,评估外部专家的资质、能力及客观性; (2)引入评估专家协助我们评价管理层及外部专家采用的测试方法以及关键参数,尤其是折现率以及收入分成率; (3)询问管理层对相关开发项目商业可行性,并通过查阅与相关开发项目相关的药物市场研究报告,评价管理层对开发支出余额是否存在减值的判断过程是否恰当; (4)对预测中使用的假设进行敏感性分析,以确定这些假设的变动对未来可收回金额产生不利影响的程度;
资产减值、附注五、43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及附注七、27开发支出和附注七、72资产减值损失。(5)了解管理层计提开发支出减值的原因,获取管理层内部决策文件,判断其合理性; (6)评价管理层对于开发支出减值的披露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四、其他信息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

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

证据,就可能导致对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

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 就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

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鲍小刚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夏婵玉
中国 北京2022年3月28日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1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七、11,613,776,656.531,778,157,670.45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七、2752,045,312.25932,628,133.33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七、43,752,553.3810,942,720.50
应收账款七、5253,220,956.4091,977,465.64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七、726,585,950.6413,367,374.65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七、8530,575.94497,115.75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七、9210,140,200.24225,076,144.14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七、1311,506,271.2768,929,477.76
流动资产合计2,871,558,476.653,121,576,102.22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七、17105,099,416.1195,589,128.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7,267,540.4410,000,000.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七、21798,681,180.93852,163,739.80
在建工程七、22572,469,404.74434,539,450.74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七、26196,546,891.03221,165,626.99
开发支出七、2797,667,738.9979,484,007.59
商誉七、28639,582.53639,582.53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七、30155,309,418.28103,179,796.36
其他非流动资产七、3173,592,460.5735,528,304.70
非流动资产合计2,017,273,633.621,832,289,636.89
资产总计4,888,832,110.274,953,865,739.1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七、3616,265,477.4921,363,261.24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七、383,251,667.4615,421,368.82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七、3944,751,665.2047,067,417.46
应交税费七、408,389,112.093,363,936.45
其他应付款七、41142,794,880.29193,108,153.62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215,452,802.53280,324,137.59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七、51134,278,562.85153,112,765.13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134,278,562.85153,112,765.13
负债合计349,731,365.38433,436,902.72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616,211,413.00616,211,413.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七、552,301,274,042.212,273,260,010.96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七、57-17,330,111.07-9,684,097.43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七、59275,675,506.39275,675,506.39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七、601,365,731,353.801,347,672,842.2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4,541,562,204.334,503,135,675.16
少数股东权益-2,461,459.4417,293,161.23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4,539,100,744.894,520,428,836.3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4,888,832,110.274,953,865,739.11

公司负责人:肖卫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永芝会计机构负责人:郑利荣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369,210,878.42906,554,723.37
交易性金融资产240,800,108.32932,628,133.33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3,752,553.3810,942,720.50
应收账款十七、1259,004,779.30115,122,981.07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25,911,634.3013,304,189.87
其他应收款十七、21,194,438,622.08325,763,010.03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存货195,130,091.91209,113,624.37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49,997,030.85
流动资产合计2,288,248,667.712,563,426,413.39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十七、31,360,139,378.05585,764,580.05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7,267,540.4410,000,000.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617,091,401.50645,936,990.69
在建工程441,842,721.93307,418,591.61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87,416,405.67109,078,495.53
开发支出100,796,140.2080,786,922.75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146,413,954.4594,351,545.47
其他非流动资产67,652,460.57801,448,820.62
非流动资产合计2,838,620,002.812,634,785,946.72
资产总计5,126,868,670.525,198,212,360.1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13,356,261.9917,440,027.05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3,251,667.4615,421,368.82
应付职工薪酬39,557,922.0544,661,980.18
应交税费7,851,775.223,163,506.19
其他应付款139,447,517.35248,509,176.03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203,465,144.07329,196,058.2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121,105,772.00132,873,082.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121,105,772.00132,873,082.00
负债合计324,570,916.07462,069,140.27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616,211,413.00616,211,413.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2,284,454,939.662,272,910,985.56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2,322,590.63-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275,675,506.39275,675,506.39
未分配利润1,628,278,486.031,571,345,314.89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4,802,297,754.454,736,143,219.8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5,126,868,670.525,198,212,360.11

公司负责人:肖卫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永芝会计机构负责人:郑利荣

合并利润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1年度2020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928,806,948.32655,005,781.56
其中:营业收入七、61928,806,948.32655,005,781.56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1,013,410,204.91907,197,163.00
其中:营业成本七、61210,020,305.67102,288,276.56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七、624,111,266.993,239,110.69
销售费用七、63265,284,966.25371,715,807.98
管理费用七、64101,867,118.1398,718,526.71
研发费用七、65455,093,365.39340,249,578.20
财务费用七、66-22,966,817.52-9,014,137.14
其中:利息费用
利息收入23,940,933.3714,620,062.34
加:其他收益七、6734,261,037.2143,324,440.99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七、68-3,278,065.15-9,675,396.61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3,435,144.30-9,675,396.6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七、7024,204,735.8227,686,208.44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七、71-1,234,104.924,249,326.96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七、72-15,996,012.68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七、73-12,980,221.16-470,559.99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43,629,874.79-203,073,374.33
加:营业外收入3,200,000.00
减:营业外支出七、759,757,610.2982,532,328.40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53,387,485.08-282,405,702.73
减:所得税费用七、76-51,691,375.97-46,593,144.53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696,109.11-235,812,558.20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696,109.11-235,812,558.20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8,058,511.56-217,460,321.62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19,754,620.67-18,352,236.58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7,646,013.64-10,359,801.55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7,646,013.64-10,359,801.55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3,478,191.59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155,600.96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2,322,590.63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4,167,822.05-10,359,801.55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4,167,822.05-10,359,801.55
(7)其他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9,342,122.75-246,172,359.75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10,412,497.92-227,820,123.17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19,754,620.67-18,352,236.58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3-0.37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3-0.37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公司负责人:肖卫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永芝会计机构负责人:郑利荣

母公司利润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1年度2020年度
一、营业收入十七、4918,900,603.95651,146,360.98
减:营业成本十七、4213,934,544.99106,935,201.71
税金及附加3,211,457.152,573,451.25
销售费用265,275,493.66371,681,502.27
管理费用78,456,863.3774,427,590.25
研发费用400,213,322.21293,690,625.56
财务费用-11,662,722.21-7,183,375.87
其中:利息费用
利息收入12,934,290.6312,468,274.12
加:其他收益27,137,808.4336,218,041.71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十七、5-23,810.45-783,952.22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180,889.60-783,952.22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0,490,858.8127,686,208.44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243,403.444,231,608.16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6,920,889.98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766,479.73-419,741.95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5,066,618.40-140,967,360.03
加:营业外收入3,200,000.00
减:营业外支出9,757,610.2982,532,328.4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5,309,008.11-220,299,688.43
减:所得税费用-51,624,163.03-46,565,445.80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56,933,171.14-173,734,242.63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56,933,171.14-173,734,242.63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2,322,590.63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2,322,590.63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2,322,590.63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54,610,580.51-173,734,242.63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公司负责人:肖卫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永芝会计机构负责人:郑利荣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1年度2020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743,573,575.10931,314,319.58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4,129,101.391,707,663.3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七、7852,309,322.9137,036,644.9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七、78800,011,999.40970,058,627.8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44,479,048.70146,753,944.33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347,575,975.59361,370,209.90
支付的各项税费25,884,080.2469,286,987.0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七、78525,864,619.69432,726,539.6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七、781,043,803,724.221,010,137,680.9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七、78-243,791,724.82-40,079,053.0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3,702,997,030.853,497,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30,944,636.0521,445,197.0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378,000.0027,12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七、788,91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七、783,734,319,666.903,527,382,317.0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263,820,413.78226,984,909.44
投资支付的现金3,489,000,000.003,829,997,030.85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七、783,752,820,413.784,056,981,940.2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七、78-18,500,746.88-529,599,623.2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1,885,636,401.24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七、781,885,636,401.24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1,304,757.98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1,304,757.9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七、781,864,331,643.2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173,521.61-13,249,656.56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七、79-262,465,993.311,281,403,310.3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770,267,324.99488,864,014.6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507,801,331.681,770,267,324.99

公司负责人:肖卫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永芝会计机构负责人:郑利荣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1年度2020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747,366,618.35912,130,833.10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01,705,437.8059,089,976.9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049,072,056.15971,220,810.0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16,196,120.29132,703,077.68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324,158,755.77346,351,741.01
支付的各项税费25,226,221.4068,725,101.7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720,872,652.49481,714,834.0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186,453,749.951,029,494,754.4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37,381,693.80-58,273,944.3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3,242,997,030.853,497,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29,475,962.9721,445,197.0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98,000.0027,12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272,570,993.823,518,472,317.0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254,433,443.15211,126,585.58
投资支付的现金2,520,000,000.004,604,425,218.49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774,433,443.154,815,551,804.0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98,137,550.67-1,297,079,487.0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1,885,636,401.24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885,636,401.24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1,304,757.98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1,304,757.9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64,331,643.2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730,956.65-4,409,173.63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639,975,099.78504,569,038.2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903,759,816.04399,190,777.8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63,784,716.26903,759,816.04

公司负责人:肖卫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永芝会计机构负责人:郑利荣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1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1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616,211,413.002,273,260,010.96-9,684,097.43275,675,506.391,347,672,842.244,503,135,675.1617,293,161.234,520,428,836.39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616,211,413.002,273,260,010.96-9,684,097.43275,675,506.391,347,672,842.244,503,135,675.1617,293,161.234,520,428,836.39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28,014,031.25-7,646,013.6418,058,511.5638,426,529.17-19,754,620.6718,671,908.50
(一)综合收益总额-7,646,013.6418,058,511.5610,412,497.92-19,754,620.67-9,342,122.75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28,014,031.2528,014,031.2528,014,031.25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11,416,454.1411,416,454.1411,416,454.14
4.其他16,597,577.1116,597,577.1116,597,577.11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616,211,413.002,301,274,042.21-17,330,111.07275,675,506.391,365,731,353.804,541,562,204.33-2,461,459.444,539,100,744.89
项目2020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其他综合收益专项盈余公积一般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库存股储备风险准备
一、上年年末余额554,590,271.00471,937,254.60675,704.12275,675,506.391,565,133,163.862,868,011,899.9735,645,397.812,903,657,297.78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554,590,271.00471,937,254.60675,704.12275,675,506.391,565,133,163.862,868,011,899.9735,645,397.812,903,657,297.78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61,621,142.001,801,322,756.36-10,359,801.55-217,460,321.621,635,123,775.19-18,352,236.581,616,771,538.61
(一)综合收益总额-10,359,801.55-217,460,321.62-227,820,123.17-18,352,236.58-246,172,359.75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61,621,142.001,801,322,756.36-1,862,943,898.361,862,943,898.36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61,621,142.001,800,188,259.681,861,809,401.681,861,809,401.68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509,496.68509,496.68509,496.68
4.其他625,000.00625,000.00625,000.00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616,211,413.002,273,260,010.96-9,684,097.43275,675,506.391,347,672,842.244,503,135,675.1617,293,161.234,520,428,836.39

公司负责人:肖卫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永芝会计机构负责人:郑利荣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1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1年度
实收资本(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616,211,413.002,272,910,985.56275,675,506.391,571,345,314.894,736,143,219.84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616,211,413.002,272,910,985.56275,675,506.391,571,345,314.894,736,143,219.84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11,543,954.10-2,322,590.6356,933,171.1466,154,534.61
(一)综合收益总额-2,322,590.6356,933,171.1454,610,580.51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11,543,954.1011,543,954.10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11,416,454.1411,416,454.14
4.其他127,499.96127,499.96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616,211,413.002,284,454,939.66-2,322,590.63275,675,506.391,628,278,486.034,802,297,754.45
项目2020年度
实收资本(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554,590,271.00471,588,229.20275,675,506.391,745,079,557.523,046,933,564.11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554,590,271.00471,588,229.20275,675,506.391,745,079,557.523,046,933,564.11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61,621,142.001,801,322,756.36-173,734,242.631,689,209,655.73
(一)综合收益总额-173,734,242.63-173,734,242.63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61,621,142.001,801,322,756.361,862,943,898.36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61,621,142.001,800,188,259.681,861,809,401.68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509,496.68509,496.68
4.其他625,000.00625,000.00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616,211,413.002,272,910,985.56275,675,506.391,571,345,314.894,736,143,219.84

公司负责人:肖卫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永芝会计机构负责人:郑利荣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由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中信泰富有限公司”)(“中信股份”)与上海兴生药业有限公司(原名“上海兰生国健药业有限公司”)(“兴生药业”)于2002年1月25日共同发起设立。依据2010年3月21日召开的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于2010年3月11日本公司以2009年12月31日经审计后的净资产人民币665,799,308.60元按1:0.676的比例进行折股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其中人民币450,000,000.00元折合为本公司的股本,余额人民币215,799,308.60元作为本公司的资本公积,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验证。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于2020年5月11日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6月23日《关于同意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17号)注册同意,本公司于2020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1,621,142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8.18元。

本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000735408592G,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李冰路399号。

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统称“本集团”)属于生物科技制药行业。本公司经营范围为:生物制品、基因工程产品、中西药业、生物试剂的研究、开发(除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及时开发和应用);生物工程产品的生产、销售自产产品;相关项目研发成果的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3月28日决议批准。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本年度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相关内容。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编制本财务报表时,除某些金融工具外,均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假设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存货计价方法、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研发费用资本化条件、收入确认和计量等。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4. 记账本位币

本集团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本集团下属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自行决定其记账本位币,编制财务报表时折算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则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日以公允价值计量。

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和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并以成本减去累计减值损失进行后续计量。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和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和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该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损益。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权益工具投资,该权益工具投资在购买日之前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转入留存损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的财务报表。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本公司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子公司可能存在的与本公司不一致的会计政策,已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调整一致。本集团内部各公司之间的所有交易产生的资产、负债、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量于合并时全额抵销。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被购买方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本集团取得控制权之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直至本集团对其控制权终止。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对于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被合并方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合并当期期初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对前期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一直存在。

如果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要素中的一项或多项发生变化的,本集团重新评估是否控制被投资方。

不丧失控制权情况下,少数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作为权益性交易。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项交易区分是否丧失控制权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不丧失控制权的,少数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作为权益性交易处理。丧失控制权的,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损益;存在对该子公司的商誉的,在计算确定处置子公司损益时,扣除该项商誉的金额;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子公司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原有子公司相关的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损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本公司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于发生的外币交易,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于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结算和货币性项目折算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差额根据非货币性项目的性质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对于境外经营,本集团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将其记账本位币折算为人民币:对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当期平均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处置当期损益,部分处置的按处置比例计算。

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当期平均汇率(除非汇率波动使得采用该汇率折算不适当,则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集团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的一部分,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的一部分),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1)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届满;

(2) 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在“过手协议”下承担了及时将收取的现金流量全额支付给第三方的义务;并且(a)实质上转让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或(b)虽然实质上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如果金融负债的责任已履行、撤销或届满,则对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如果现有金融负债被同一债权人以实质上几乎完全不同条款的另一金融负债所取代,或现有负债的条款几乎全部被实质性修改,则此类替换或修改作为终止确认原负债和确认新负债处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在法规或通行惯例规定的期限内收取或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集团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本集团企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该等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其终止确认、修改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本集团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明确作为投资成本部分收回的股利收入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的后续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当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其他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由本集团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由本集团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本集团将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金融负债

对于其他金融负债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工具减值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集团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以及合同资产,本集团选择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

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

本集团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本集团考虑了不同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以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

关于本集团对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假设等披露参见附注十、与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

当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时,本集团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金融工具抵销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转移

本集团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通过对所转移金融资产提供财务担保方式继续涉入的,按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财务担保金额两者之中的较低者,确认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财务担保金额,是指所收到的对价中,将被要求偿还的最高金额。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集团按照简化方法直接对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减值准备。管理层基于应收账款迁徙率计算出历史损失率,基于历史损失率考虑前瞻性信息分别计算出每个账龄区间段的预期损失率。具体信息可参见附注七、5应收账款。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集团按照通用方法对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减值准备。管理层基于迁徙率计算出历史损失率,基于历史损失率考虑前瞻性信息分别计算出每个账龄区间段的预期损失率。具体信息可参见附注七、8其他应收款。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将存货分为原材料及耗材、包装物、在制品、自制半成品、产成品及合同履约成本。

存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耗材和包装物釆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存货的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于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如果以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使得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则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将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时,存货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是指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附注五、10金融工具。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以初始投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日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对价账面价值之间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仍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按比例结转,处置后转换为金融工具的则全额结转。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购买日之前持有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仍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按比例结转,处置后转换为金融工具的则全额结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作为金融工具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全部转入留存收益。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方法确定初始投资成本:支付现金取得的,以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及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

要支出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本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

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采用权益法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归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时,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方的部分(但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集团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集团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股东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股东权益。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处置终止采用权益法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全部转入当期损益;仍采用权益法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转入当期损益,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按相应的比例转入当期损益。

22.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该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否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购置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项资产的其他支出。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25年5%-10%3.6%-3.8%
机器设备及仪表仪器年限平均法5-10年5%-10%9.0%-19.0%
工况设备年限平均法10年5%-10%9.0%-9.5%
运输设备年限平均法5年5%-10%18.0%-19.0%
办公设备年限平均法3-5年5%-10%18.0%-31.7%

本集团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使用权资产类别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将其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集团后续采用年限平均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时,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集团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并以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但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的,即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无形资产按照其能为本集团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无法预见其为本集团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各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如下:

使用寿命
土地使用权50年
专利权及专有技术5-20年
软件5年

本集团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外购土地及建筑物支付的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其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摊销。本集团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此类无形资产不予摊销,在每个会计期间对其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按上述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予以资本化,即: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具体标准如下:

研究阶段:本集团项目可行性调查、立项及前期研究开发作为研究阶段。研究阶段起点为研发部门将项目立项资料提交公司审核通过,终点为取得药品上市前最后一次临床试验批件。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本集团临床试验和药品申报生产的阶段作为开发阶段。开发阶段的起点为在药品上市前取得最后一次临床试验批件,终点为研发项目达到预定用途如取得新药证书或生产批件等。本集团进入开发阶段的项目支出,且同时满足资本化五个条件的,先在“开发支出”科目分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在项目达到预定用途如取得新药证书或生产批件形成无形资产时转入“无形资产”科目分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并开始摊销。

在具体判断研发支出资本化时,公司取得III期注册性临床试验批件(最后一期),在同时满足确认为无形资产的五个条件情况下进行资本化。对于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则全部费用化。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对除存货、递延所得税、金融资产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集团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

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于每年末进行减值测试。对于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也每年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集团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者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集团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集团确定的报告分部。

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32.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是指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如企业在转让承诺的商品或服务之前已收取的款项。

33.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职工参加由当地政府管理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企业年金。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金额按国家规定的基准和比例计算;企业年金的缴费金额按照公司自身的经济效益情况在国家统一规定的范围内自主决定缴费比例。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缴存的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但另有规定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除外。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另有规定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除外。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除了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的或有对价及承担的或有负债之外,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集团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 该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

(2) 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集团;

(3) 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

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是指本集团为获取服务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作为对价进行结算的交易。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采用二项式模型确定,参见附注十一。

对由于未满足非市场条件和/或服务期限条件而最终未能行权的股份支付,不确认成本或费用。股份支付协议中规定了市场条件或非可行权条件的,无论是否满足市场条件或非可行权条件,只要满足所有其他业绩条件和/或服务期限条件,即视为可行权。

如果修改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条款,至少按照未修改条款的情况确认取得的服务。此外,增加所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修改,或在修改日对职工有利的变更,均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

如果取消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则于取消日作为加速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尚未确认的金额。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作为取消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集团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初始采用恰当的定价模型按照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并考虑授予权益工具的条款和条件。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以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增加相应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或该服务的提供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销售商品合同

本集团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通常仅包含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本集团通常在综合考虑了下列因素的基础上,以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取得商品的现时收款权利、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的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的转移、商品实物资产的转移、客户接受该商品。

提供服务合同

本集团与客户之间的提供服务合同通常包含承诺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提供服务的履约义务,由于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提供的服务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入款项,本集团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集团按照产出法/投入法,根据实际测量的完工进度、评估已实现的结果、已达到的里程碑、时间进度、已完工或交付的产品/投入的材料数量、花费的人工工时、花费的机器工时、发生的成本和时间进度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对于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集团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可变对价

本集团部分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存在销售返利的安排,形成可变对价。本集团按照期望值或最有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取得成本和合同履约成本。根据其流动性,分别列报在存货、其他流动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中。

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本集团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适用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的规范范围的,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

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集团对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差额的,本集团将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企业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1)减(2)的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应当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应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但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

本集团根据资产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计提递延所得税。

各种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据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

(1)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

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2) 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

(1)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2) 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依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重新评估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可供所有或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转回的限度内,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应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租赁的识别

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本集团评估合同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

租赁期的评估

租赁期是本集团有权使用租赁资产且不可撤销的期间。本集团有续租选择权,即有权选择续租该资产,且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的,租赁期还包含续租选择权涵盖的期间。本集团有终止租赁选择权,即有权选择终止租赁该资产,但合理确定将不会行使该选择权的,租赁期包含终止租赁选择权涵盖的期间。发生本集团可控范围内的重大事件或变化,且影响本集团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相应选择权的,本集团对其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续租选择权、购买选择权或不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进行重新评估。

作为承租人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的一般会计处理见附注五、28和附注五、34。

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集团将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不超过人民币50,000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的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作为出租人

租赁开始日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作为经营租赁出租人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编制财务报表要求管理层作出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列报金额及其披露,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这些假设和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结果可能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

判断在应用本集团的会计政策的过程中,管理层作出了以下对财务报表所确认的金额具有重大影响的判断:

开发支出资本化条件本集团发生形成无形资产的开发阶段费用,本集团认为,有证据表明本集团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本集团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和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项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该无形资产;该等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本集团已经建立了使得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的计量的内部控制和费用分类流程,因此应当将该等费用资本化。

估计的不确定性

以下为于资产负债表日有关未来的关键假设以及估计不确定性的其他关键来源,可能会导致未来会计期间资产和负债账面金额重大调整。

金融工具减值本集团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工具的减值进行评估,应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需要做出重大判断和估计,需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在做出这些判断和估计时,本集团根据历史还款数据结合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指标、行业风险等因素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不同的估计可能会影响减值准备的计提,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可能并不等于未来实际的减值损失金额。

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减值(除商誉外)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及资本化开发支出,除每年进行的减值测试外,当其存在减值迹象时,也进行减值测试。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管理层必须估计该项资产或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详见附注七、27。

开发支出的金额确定资本化的金额时,管理层必须作出有关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适用的折现率以及预计受益期间的假设。

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很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亏损的限度内,应就所有尚未利用的可抵扣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取得应纳税所得额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无形资产使用年限

无形资产的可使用年限。在考虑剩余价值后,无形资产按直线法摊销。本集团定期审阅估计可使用年限,以判定无形资产的相关摊销费用。估计可使用年限是根据对同类性质及功能的无形资产过往的实际可使用年限并考虑市场状况来判定。若可使用年限比以前估计的短,管理层则会改变摊销期限并增加剩余摊销期限内年度摊销费用。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计量集团对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包括对非上市公司的投资,确认其公允价值时,需采用估值技术并使用不可观察的输入值。该类投资由于没有活跃的市场报价,估值过程中使用的关键参数设计管理层的重大假设和估计。这些假设和估计的变化可能导致相关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重大变化。

股份支付的公允价值股份支付费用按照采用二项式模型评估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管理层负责对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进行评估。在授予日,管理层对权益工具估值过程中使用的关键参数假设包括评估日权益价格、预期的波动率和无风险利率等。这些参数的变化可能对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进而对股份支付的费用产生重大影响。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增值税销售收入本公司自2015年1月4日起,获批根据财税(2014)57号文《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选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采购发生的进项税额不可抵扣。技术服务按应税收入的6%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缴纳增值税。 本集团下属注册于中国大陆子公司按13%的税率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实际缴纳的流转税额1%、5%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所得额25%、16.5%、15%
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流转税额3%
地方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流转税额2%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所得税税率(%)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15
中健抗体有限公司16.5
三生国健药业(苏州)有限公司25
上海晟国医药发展有限公司25
上海抗体药物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15
丹生医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25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证,由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联合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发证日期为2020年11月18日,证书编号为GR202031005723,有效期为3年。本公司自2020年度至2022年度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子公司上海抗体药物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抗体中心”)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证,由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联合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发证日期为2020年12月4日,证书编号为GR202031007186,有效期为3年。抗体中心自2020年度至2022年度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30,000.0030,000.00
银行存款1,613,746,571.411,777,011,561.53
其他货币资金85.121,116,108.92
合计1,613,776,656.531,778,157,670.45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62,078,262.5864,629,486.25

其他说明于2021年12月31日,银行存款余额中包含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未到付息期利息人民币593,548.39元(2020年12月31日:1,808,335.62元)。

于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因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的款项总额为人民币105,381,776.46元(2020年12月31日:6,082,009.84元)。详见本章节附注七、

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于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存放于境外的货币资金为人民币62,078,262.58元(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64,629,486.25元)。

银行活期存款按照银行活期存款利率取得利息收入。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752,045,312.25932,628,133.33
其中:
银行理财产品400,876,814.32682,590,633.33
结构性存款351,168,497.93250,037,500.00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其中:
合计752,045,312.25932,628,133.3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票据3,752,553.3810,942,720.50
商业承兑票据
合计3,752,553.3810,942,720.50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1年以内小计255,872,744.17
合计255,872,744.17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6,375,700.002.496,375,700.00400,000.000.43400,000.00
其中:
应收关联方6,375,700.002.496,375,700.00400,000.000.43400,0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49,497,044.1797.512,651,787.771.06246,845,256.4093,004,473.7399.571,427,008.091.5391,577,465.64
其中: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249,497,044.1797.512,651,787.771.06246,845,256.4093,004,473.7399.571,427,008.091.5391,577,465.64
合计255,872,744.17/2,651,787.77/253,220,956.4093,404,473.73/1,427,008.09/91,977,465.64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应收关联方6,375,700.00
合计6,375,700.00/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2个月以内245,547,500.972,553,694.011.04
2个月至6个月3,691,288.2079,731.832.16
6个月至12个月258,255.0018,361.937.11
合计249,497,044.172,651,787.77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坏账准备1,427,008.091,237,228.2012,448.522,651,787.77
合计1,427,008.091,237,228.2012,448.522,651,787.77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第一名13,664,675.135.34142,112.62
第二名13,437,151.385.25139,746.37
第三名9,079,110.423.5594,422.75
第四名8,568,372.383.35122,928.13
第五名8,333,154.023.2686,664.80
合计53,082,463.3320.75585,874.67

其他说明无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24,524,519.1692.2512,848,225.8496.12
1至2年2,002,845.727.53403,335.763.02
2至3年37,785.760.14115,813.050.87
3年以上20,800.000.08
合计26,585,950.64100.0013,367,374.65100.00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期末余额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第一名3,100,000.0011.66
第二名3,051,030.7811.48
第三名2,296,313.758.64
第四名1,506,430.005.67
第五名1,502,188.265.65
合计11,455,962.7943.10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530,575.94497,115.75
合计530,575.94497,115.75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6).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1年以内小计469,444.14
1至2年40,921.00
2至3年21,296.03
3年以上48,950.00
合计580,611.17

(1).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备用金564,861.17450,575.74
关联方往来款71,500.00
押金15,750.0015,750.00
合计580,611.17537,825.74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1年1月1日余额10,565.3930,144.6040,709.99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4,092.104,092.10
本期计提5,006.034,319.219,325.24
本期转回
2021年12月31日余额11,479.3238,555.9150,035.23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坏账准备40,709.999,325.2450,035.23
合计40,709.999,325.2450,035.23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员工A备用金172,200.001年以内29.662,562.00
员工B备用金78,810.001年以内13.572,364.30
员工C备用金60,000.001年以内10.331,800.00
员工D备用金30,000.001年以内5.17900.00
员工E备用金30,000.001年以内5.17900.00
合计/371,010.00/63.908,526.30

(5).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合同履约成本513,533.49513,533.491,437,379.111,437,379.11
原材料及耗材92,642,270.8692,642,270.8690,245,238.7890,245,238.78
包装物8,085,097.458,085,097.455,153,631.485,153,631.48
在制品7,533,371.607,533,371.606,054,104.306,054,104.30
自制半成品87,848,790.5587,848,790.5578,021,917.6078,021,917.60
产成品13,517,136.2913,517,136.2944,163,872.8744,163,872.87
合计210,140,200.24210,140,200.24225,076,144.14225,076,144.14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21年12月31日及2020年12月31日无存货所有权受到限制。本集团管理层认为,于资产负债表日无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49,997,030.85
待抵扣进项税额11,506,271.2713,032,005.94
其他5,900,440.97
合计11,506,271.2768,929,477.76

其他说明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期初 余额本期增减变动期末 余额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其他综合收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一、合营企业
小计
二、联营企业
Numab95,498,080.40-3,254,254.70-1,155,600.9616,470,077.15-2,496,543.91105,061,757.98
康派尼恩91,047.78-180,889.60127,499.9637,658.14
小计95,589,128.18-3,435,144.30-1,155,600.9616,597,577.11-2,496,543.91105,099,416.12
合计95,589,128.18-3,435,144.30-1,155,600.9616,597,577.11-2,496,543.91105,099,416.12

其他说明无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北京鹰瞳7,267,540.4410,000,000.00
启光德健10,000,000.00
合计17,267,540.4410,000,000.00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累计利得累计损失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原因
北京鹰瞳2,732,459.56非交易性权益投资,计划长期持有
启光德健非交易性权益投资,计划长期持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固定资产798,681,180.93852,163,739.80
固定资产清理
合计798,681,180.93852,163,739.80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及仪表仪器工况设备运输工具办公设备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516,172,530.25822,821,981.37149,641,241.094,727,992.4729,709,759.931,523,073,505.11
2.本期增加金额15,305,715.6642,397,225.058,301,500.002,861,470.4468,865,911.15
(1)购置42,397,225.051,485,000.002,772,970.4446,655,195.49
(2)在建工程转入15,305,715.666,816,500.0088,500.0022,210,715.66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9,652,051.7114,283,511.61668,258.11418,156.8225,021,978.25
(1)处置或报废9,652,051.7114,283,511.61668,258.11418,156.8225,021,978.25
4.期末余额531,478,245.91855,567,154.71143,659,229.484,059,734.3632,153,073.551,566,917,438.01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161,220,985.21399,548,033.6286,938,953.293,580,711.2019,621,081.99670,909,765.31
2.本期增加金额23,617,329.8575,567,634.037,218,671.70242,682.902,378,045.67109,024,364.15
(1)计提23,617,329.8575,567,634.037,218,671.70242,682.902,378,045.67109,024,364.15
3.本期减少金额6,048,769.674,673,032.33601,432.30374,638.0811,697,872.38
(1)处置或报废6,048,769.674,673,032.33601,432.30374,638.0811,697,872.38
4.期末余额184,838,315.06469,066,897.9889,484,592.663,221,961.8021,624,489.58768,236,257.08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346,639,930.85386,500,256.7354,174,636.82837,772.5610,528,583.97798,681,180.93
2.期初账面价值354,951,545.04423,273,947.7562,702,287.801,147,281.2710,088,677.94852,163,739.80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账面价值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李冰路399号的危化品仓库513,933.36办理中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在建工程572,469,404.74434,539,450.74
工程物资
合计572,469,404.74434,539,450.7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三万升规模抗体药物制备生产线145,253,411.34145,253,411.34128,231,395.00128,231,395.00
年产600万支新型蛋白质药物制剂生产线28,372,158.3328,372,158.3328,372,158.3328,372,158.33
三生国健药业(苏州)有限公司抗体药物产业化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42,860,997.4442,860,997.4440,389,035.8940,389,035.89
上海晟国医药发展有限公司新建工程项目87,415,489.9687,415,489.9686,496,451.4386,496,451.43
创新抗体药物产业化及数字化工厂267,448,613.59267,448,613.59134,403,612.78134,403,612.78
GMP抗体中试项目11,328,940.0011,328,940.00
生物实验室(五层)改造项目5,082,485.505,082,485.50
抗体污水改造工程763,715.08763,715.08235,371.81235,371.81
301C+IV新工艺355,019.00355,019.00
合计572,469,404.74572,469,404.74434,539,450.74434,539,450.74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预算数期初 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本期其他减少金额期末 余额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工程进度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本期利息资本化率(%)资金来源
创新抗体药物产业化及数字化工厂500,000,000.00134,403,612.78133,045,000.81267,448,613.5953.49自有资金/募集资金
三万升规模抗体药物制备生产线610,000,000.00128,231,395.0017,022,016.34145,253,411.3489.50自有资金
项目名称预算数期初 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本期其他减少金额期末 余额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工程进度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本期利息资本化率(%)资金来源
上海晟国医药发展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500,000,000.0086,496,451.43919,038.5387,415,489.9617.48自有资金/募集资金
三生国健药业(苏州)有限公司抗体药物产业化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338,634,900.0040,389,035.893,738,461.551,266,500.0042,860,997.443.20自有资金/募集资金
年产600万支新型蛋白质药物制剂生产线70,000,000.0028,372,158.3328,372,158.3370.48自有资金
GMP抗体中试项目16,170,000.0011,328,940.002,200,560.0013,529,500.0083.67自有资金
生物实验室(五层)改造项目7,510,000.005,082,485.501,450,247.006,532,732.5086.99自有资金
项目名称预算数期初 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本期其他减少金额期末 余额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工程进度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本期利息资本化率(%)资金来源
抗体污水改造工程1,450,000.00235,371.81528,343.27763,715.0852.67自有资金
301C+IV新工艺60,160,000.00355,019.00355,019.000.55自有资金
生产门厅改造工程881,983.16881,983.16881,983.16自有资金
合计3,104,806,883.16434,539,450.74160,140,669.6622,210,715.66572,469,404.74//////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4).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及专有技术软件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137,857,519.54436,654,192.9410,865,785.94585,377,498.42
2.本期增加金额1,815,271.721,815,271.72
(1)购置1,815,271.721,815,271.72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137,857,519.54436,654,192.9412,681,057.66587,192,770.14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26,987,191.82327,388,114.889,836,564.73364,211,871.43
2.本期增加金额2,806,074.9622,817,992.12809,940.6026,434,007.68
(1)计提2,806,074.9622,817,992.12809,940.6026,434,007.68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29,793,266.78350,206,107.0010,646,505.33390,645,879.11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108,064,252.7686,448,085.942,034,552.33196,546,891.03
2.期初账面价值110,870,327.72109,266,078.061,029,221.21221,165,626.99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25.74%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管理层认为,于2021年12月31日及2020年12月31日,无需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于2021年12月31日及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抵押的无形资产。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 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减少金额期末 余额
内部开发支出转入当期损益核销
301S41,798,903.2823,592,170.078,361,521.9357,029,551.42
30315,996,012.6815,996,012.68
304R37,685,104.319,372,533.376,419,450.1140,638,187.57
合计95,480,020.2732,964,703.4414,780,972.0415,996,012.6897,667,738.99

其他说明对于研发支出,本集团管理层认定本集团自取得临床研究批件(临床III期)为开发阶段的开始,对研发支出予以资本化。由于本集团的开发项目基本为将来批量生产的抗体药物,除因特殊原因转让开发项目外,本集团都将获取GMP认证,即意味着本集团可以开始批量生产销售之时停止资本化。目前本集团301S、304R项目在研,未达到申请GMP认证条件。

开发支出的可收回金额是依据管理层采用如下假设参数按现金流量预测方法计算得出:

折现率17.50%
收入分成率7%—9%

本集团管理层认为,于2021年12月31日及2020年12月31日,无需计提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企业合并形成的处置
抗体中心639,582.53639,582.53
合计639,582.53639,582.53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2,631,888.69394,783.3017,384,497.962,607,674.69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16,229,103.722,434,365.5615,339,034.352,300,855.16
可抵扣亏损705,731,573.84105,859,736.08300,947,089.6045,142,063.44
递延收益121,105,772.0018,165,865.80132,873,082.0019,930,962.30
无形资产43,073,988.486,461,098.2744,440,848.846,666,127.33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2,732,459.56409,868.93
股份支付118,897,524.8617,834,628.73107,729,819.5116,159,472.93
其他应付款21,880,590.113,282,088.5269,150,936.7310,372,640.51
应付职工薪酬3,113,220.57466,983.09
合计1,035,396,121.83155,309,418.28687,865,308.99103,179,796.36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81,947,635.0881,341,782.39
可抵扣亏损414,205,632.54327,865,769.29
合计496,153,267.62409,207,551.68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期末金额期初金额备注
2021年2,903,973.17
2022年3,570,196.813,570,196.81
2023年2,803,673.822,803,673.82
2024年12,330,151.5612,330,151.56
2025年31,469,381.6831,469,381.68
2026年45,210,187.5634,826,897.63
2027年70,649,431.5570,649,431.55
2028年39,816,906.7439,816,906.74
2029年65,748,020.8265,748,020.82
2030年62,914,132.7563,747,135.51
2031年79,693,549.25
合计414,205,632.54327,865,769.29/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认为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本集团其他事项形成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无明确到期年限。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预付设备款56,317,260.5756,317,260.5727,237,832.9827,237,832.98
预付专有技术使用权许可款项10,800,000.0010,800,000.00
土地定金5,940,000.005,940,000.005,940,000.005,940,000.00
预付软件款535,200.00535,200.002,350,471.722,350,471.72
合计73,592,460.5773,592,460.5735,528,304.7035,528,304.70

其他说明: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货款16,265,477.4921,363,261.24
合计16,265,477.4921,363,261.24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21年12月31日及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不存在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预收款项3,251,667.4615,421,368.82
合计3,251,667.4615,421,368.82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43,619,744.20311,844,888.12318,865,795.4536,598,836.87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3,447,673.2633,292,321.0428,587,165.978,152,828.33
三、辞退福利3,185,854.553,185,854.55
合计47,067,417.46348,323,063.71350,638,815.9744,751,665.20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30,623,989.47265,861,439.72274,470,917.9422,014,511.25
二、职工福利费7,239,732.767,239,732.76
三、社会保险费1,625,552.3118,230,061.4617,728,080.432,127,533.34
其中:医疗保险费1,508,416.3817,704,597.7917,225,841.941,987,172.23
工伤保险费112,272.28376,857.34369,559.10119,570.52
生育保险费4,863.65148,606.33132,679.3920,790.59
四、住房公积金1,750,503.3713,770,402.5113,363,175.802,157,730.08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9,619,699.056,743,251.676,063,888.5210,299,062.20
合计43,619,744.20311,844,888.12318,865,795.4536,598,836.87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3,277,050.8028,471,703.5327,686,790.804,061,963.53
2、失业保险费170,622.46926,021.02900,375.17196,268.31
3、企业年金缴费3,894,596.493,894,596.49
合计3,447,673.2633,292,321.0428,587,165.978,152,828.3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增值税5,677,505.331,619,565.75
个人所得税1,444,725.731,434,659.30
城市维护建设税268,166.8013,192.08
教育费附加268,166.8065,960.40
印花税519,227.1016,445.60
其他211,320.33214,113.32
合计8,389,112.093,363,936.45

其他说明: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142,794,880.29193,108,153.62
合计142,794,880.29193,108,153.62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利息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2).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预提费用60,633,392.70122,798,034.13
应付设备款57,975,872.4656,159,744.17
应付服务费15,596,699.045,914,767.35
转拨付款3,323,220.003,323,220.00
其他5,265,696.094,912,387.97
合计142,794,880.29193,108,153.62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2).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形成原因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47,260,031.1318,725,573.28128,534,457.85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5,852,734.003,890,000.003,998,629.005,744,105.00
合计153,112,765.133,890,000.0022,724,202.28134,278,562.85/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期初余额本期新增补助金额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其他变动期末余额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新型抗体大规模制剂生产线36,100,000.005,700,000.0030,400,000.00与资产相关
新型抗肿瘤单克隆抗体产业化44,000,000.0044,000,000.00与资产相关
上海中信国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1.5万升规模抗体药物制备生产线项目30,116,500.004,154,000.0025,962,500.00与资产相关
抗体药物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研究项目10,002,760.004,999,200.005,003,560.00与资产相关
负债项目期初余额本期新增补助金额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其他变动期末余额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新型抗体纯化介质和无血清培养基产业化7,236,923.132,067,692.285,169,230.85与资产相关
年产600万支新型蛋白质药物制剂生产线9,900,000.009,900,000.00与资产相关
新型治疗强直性脊椎炎等抗体药物的产业化项目682,533.00682,533.00与资产相关
上海中信国健药业有限公司新型治疗强直性脊椎炎抗体等新药高技术产业化项目400,000.00400,000.00与资产相关
贴息补助380,481.00380,481.00与资产相关
进口研发设备补助226,667.00226,667.00与资产相关
上海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项目-创新抗体药物产业化及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7,160,000.007,160,000.00与资产相关
上海市中小锅炉提标改造支持资金1,054,167.00115,000.00939,167.00与资产相关
偶联(ADC)药物中试研发平台3,000,000.003,000,000.00与收益相关
上海抗体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16,669.00333,332.0083,337.00与收益相关
负债项目期初余额本期新增补助金额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其他变动期末余额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重组抗HER2人源化单克隆抗体的临床研究736,320.00736,320.00与收益相关
抗PD-1人源化单克隆抗体的临床前研究200,000.00160,000.0040,000.00与收益相关
一种用于治疗糖尿病性黄斑水肿的人源化单克隆抗体的I期临床试验200,000.00160,000.0040,000.00与收益相关
一种用于治疗湿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的人源化单抗的I期临床试验101,056.00101,056.00与收益相关
依那西普质量标准研究10,000.0010,000.00与收益相关
靶向EGFR和PD1的双特异性抗体开发112,500.00112,500.00与收益相关
一种新型重组抗IL-17A人源化单克隆抗体的I期临床研究342,855.00800,000.001,142,855.00与收益相关
重组抗IL-5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治疗哮喘的I期临床研究366,667.00133,332.00233,335.00与收益相关
新型抗HER2人源化单克隆抗体的临床前研究366,667.00133,332.00233,335.00与收益相关
负债项目期初余额本期新增补助金额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其他变动期末余额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新型重组抗EGFR人鼠嵌合单克隆抗体治疗转移性结直肠癌的II期临床研究800,000.00111,111.00688,889.00与收益相关
重组抗IL-17A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治疗中重度斑块状银屑病的II期临床研究800,000.00111,111.00688,889.00与收益相关
重组抗EGFR人鼠嵌合单克隆抗体注射液治疗转移性结直肠癌I期临床试验140,000.00140,000.00与收益相关
抗体药物委托生产服务平台建设项目1,350,000.001,350,000.00与收益相关
合并153,112,765.133,890,000.0022,724,202.28134,278,562.85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本次变动增减(+、一)期末余额
发行 新股送股公积金 转股其他小计
股份总数616,211,413.00616,211,413.00

其他说明: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2,117,812,583.052,117,812,583.05
其他155,447,427.9128,014,031.25183,461,459.16
合计2,273,260,010.9628,014,031.252,301,274,042.21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注1: 2017年授出购股权计划本年确认股份支付费用为人民币248,748.79元(2020年度:人民币509,496.68元),计入资本公积。具体请参见附注十三、股份支付(1)授出购股权计划。注2:本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认股份支付费用为11,167,705.35元,计入资本公积。具体请参见附注十三、股份支付(2)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注3:因联营公司康派尼恩吸收独立第三方注资而导致本公司于康派尼恩的持股比例被稀释,公司于2021年确认其他权益变动人民币127,499.96元,计入资本公积。注4:因联营公司Numab吸收独立第三方注资而导致本公司于Numab的持股比例被稀释,公司于2021年确认其他权益变动人民币16,470,077.15元,计入资本公积。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 余额本期发生金额期末 余额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减:所得税费用税后归属于母公司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3,888,060.52-409,868.93-3,478,191.59-3,478,191.59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155,600.96-1,155,600.96-1,155,600.9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2,732,459.56-409,868.93-2,322,590.63-2,322,590.63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9,684,097.43-4,167,822.05-4,167,822.05-13,851,919.48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9,684,097.43-4,167,822.05-4,167,822.05-13,851,919.48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9,684,097.43-8,055,882.57-409,868.93-7,646,013.64-17,330,111.07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275,675,506.39275,675,506.39
合计275,675,506.39275,675,506.39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根据公司法、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为本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1,347,672,842.241,565,133,163.86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1,347,672,842.241,565,133,163.86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8,058,511.56-217,460,321.62
期末未分配利润1,365,731,353.801,347,672,842.24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CSAW DCV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928,119,360.47209,830,506.80653,640,254.35101,697,548.06
其他业务687,587.85189,798.871,365,527.21590,728.50
合计928,806,948.32210,020,305.67655,005,781.56102,288,276.56

(2).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年度具体扣除情况上年度具体扣除情况
营业收入金额92,880.69483265,500.578156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68.75878550.467816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0.07//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1.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63.254197销售原材料和提供咨询服务44.963228销售原材料
4. 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5.504588租赁收入5.504588租赁收入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68.75878550.467816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92,811.93604765,450.110340

(3).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经营分部合计
商品类型
销售商品889,437,834.37889,437,834.37
委托研发服务13,171,852.8313,171,852.83
委托加工服务25,204,616.6725,204,616.67
销售原料208,778.76208,778.76
其他服务728,819.81728,819.81
按经营地区分类
中国大陆907,060,173.07907,060,173.07
其他国家和地区21,691,729.3721,691,729.37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928,751,902.44928,751,902.44
合计928,751,902.44928,751,902.44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如下:

产品销售以产品交付给客户并经客户签收时履行履约义务。对于所有客户,合同价款通常在交付商品并经签收后30至60天内到期,客户申请并经公司同意,可以延长信用期,延长后一般不超过180天。部分合同客户有权享受返利,因此需要估计可变对价并考虑可变对价金额的限制。

提供委托加工服务以相关产品交付给客户并经客户签收时履行履约义务。对于所有客户,在签订合同时客户通常需要预付启动款项,合同价款通常在交付产品并经验收后30天内到期。

提供委托研发服务以项目各里程碑完成时履行履约义务。对于所有客户,在签订合同时客户通常需要预付启动款项,在达到里程碑条件时支付相应价款,合同价款通常在达到里程碑条件后15天-45天内到期。

研发服务

在提供服务的时间内履行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在提供研发服务前客户通常需要预付,其余款项根据合同约定与对方结算,合同价款通常在结算时点后30天内到期。

(5).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15,421,368.82元,其中:

15,421,368.82元预计将于2022年度确认收入

其他说明: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534,914.67575,392.90
教育费附加802,372.00863,089.35
房产税534,461.77516,461.77
土地使用税657,421.88657,421.87
印花税752,397.10253,298.39
城建税734,108.15287,696.45
其他95,591.4285,749.96
合计4,111,266.993,239,110.69

其他说明: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市场推广费129,712,745.38187,467,277.41
工资及福利费113,430,821.66159,067,914.74
办公及差旅费17,124,395.7821,646,416.83
折旧费2,259,027.872,264,323.06
其他2,757,975.561,269,875.94
合计265,284,966.25371,715,807.98

其他说明: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工资及福利费44,514,854.3846,293,841.56
股份支付11,416,454.14509,496.68
折旧及摊销支出19,963,056.4920,032,438.08
办公及修理费6,019,444.8910,780,617.39
咨询顾问费6,231,958.952,510,501.01
水电燃气费5,138,995.355,564,455.87
租赁费及物业安保费4,122,591.464,645,802.09
会议招待费1,383,829.003,349,371.97
交通差旅费1,720,499.043,361,185.02
其他1,355,434.431,670,817.04
合计101,867,118.1398,718,526.71

其他说明: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工资及福利费118,639,413.6097,068,796.07
直接材料投入75,093,013.9763,258,542.15
临床试验费161,422,405.5990,265,403.50
折旧摊销费37,976,291.7142,727,913.54
水电燃气费12,334,351.4214,785,718.97
差旅会议费6,184,419.885,920,737.80
咨询顾问费3,681,023.633,253,896.58
修理维护费5,268,777.493,960,742.52
知识产权及授权许可费32,356,237.3817,026,416.23
其他2,137,430.721,981,410.84
合计455,093,365.39340,249,578.20

其他说明: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23,940,933.37-14,620,062.34
汇兑损益802,154.735,483,758.41
其他171,961.12122,166.79
合计-22,966,817.52-9,014,137.14

其他说明: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由递延收益转入其他收益18,725,573.2819,551,277.28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由递延收益转入其他收益3,998,629.002,627,048.00
浦东新区安商育商财政扶持12,240,000.00
扶贫捐赠税款减免255,683.437,318,686.71
上海市失业保险稳岗补贴136.50518,729.00
浦东知识产权非诉讼维权奖励369,700.00
浦东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建设奖励200,000.00
张江科学城会展补贴款140,715.00137,500.00
张江科学城建设管理办公室产业项目资助款5,000,000.00
浦东新区高质量-生物医药补贴5,000,000.00
新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专项500,000.00
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企业职工培训费补贴177,600.00
张江科学城建设管理办公室海外专利资助100,000.00
高价值专利产业化实施资助100,000.00
其他262,700.00361,500.00
合计34,261,037.2143,324,440.99

其他说明: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3,435,144.30-9,675,396.61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157,079.15
合计-3,278,065.15-9,675,396.61

其他说明: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24,204,735.8227,686,208.44
合计24,204,735.8227,686,208.44

其他说明: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1,224,779.684,260,512.08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9,325.24-11,185.12
合计-1,234,104.924,249,326.96

其他说明: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开发支出减值损失15,996,012.68
合计15,996,012.68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12,980,221.16-470,559.99
合计-12,980,221.16-470,559.99

其他说明: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政府补助3,200,000.00
合计3,200,000.0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助项目本期发生金额上期发生金额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3,200,000.00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对外捐赠9,757,610.2982,532,328.409,757,610.29
合计9,757,610.2982,532,328.409,757,610.29

其他说明: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28,377.023,418,972.31
递延所得税费用-51,719,752.99-50,012,116.84
合计-51,691,375.97-46,593,144.53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53,387,485.08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13,346,871.27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830,101.10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2,059,227.32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2,996,011.74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14,390,831.96
无需纳税的收益-39,269.79
税率优惠的影响40,906,630.10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93,709,380.29
所得税费用-51,691,375.97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往来款增加5,900,440.97
政府补助15,171,151.5026,837,429.00
利息收入25,155,720.6010,199,215.91
收回诉讼冻结款及保证金6,082,009.84
合计52,309,322.9137,036,644.9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销售费用155,949,682.52226,002,302.70
管理及研发费用249,360,944.20176,312,460.93
捐赠支出5,543,013.467,521,834.04
往来款减少9,501,371.6615,732,094.66
诉讼冻结款项105,375,037.005,095,438.13
其他134,570.852,062,409.23
合计525,864,619.69432,726,539.69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回土地押金8,910,000.00
合计8,910,000.00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IPO上市发行费用21,304,757.98
合计21,304,757.98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1,696,109.11-235,812,558.20
加:资产减值准备15,996,012.68
信用减值损失1,234,104.92-4,249,326.96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109,024,364.15111,080,326.42
使用权资产摊销
无形资产摊销26,434,007.6824,939,270.04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12,980,221.16470,559.99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对外捐赠存货4,214,596.8367,801,591.69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24,204,735.82-27,686,208.44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869,123.406,831,446.13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3,278,065.159,675,396.61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51,719,752.99-50,012,116.84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递延收益(减少以“-”号填列)-18,834,202.28-12,368,325.28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1,381,713.98-109,059,432.61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11,416,454.14509,496.68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258,944,541.95196,627,008.33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67,486,787.28-34,822,193.31
其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3,791,724.82-40,079,053.07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1,507,801,331.681,770,267,324.99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1,770,267,324.99488,864,014.62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62,465,993.311,281,403,310.37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现金1,507,801,331.681,770,267,324.99
其中:库存现金30,000.0030,000.00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1,507,771,331.681,770,237,324.99
二、现金等价物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507,801,331.681,770,267,324.99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105,375,037.00因涉诉被对方申请司法保全冻结,详见附注十四 2、或有事项
货币资金85.12保证金账户使用限制
货币资金6,654.34法人有效证件到期存在使用限制
合计105,381,776.46/

其他说明: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期末外币余额折算汇率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货币资金
其中:美元15,661,396.846.375799,852,367.83
欧元9,895.067.219771,439.36
港币96,511.810.817678,908.06
应收账款
其中:美元1,935,935.006.375712,342,940.78
美元341,700.006.37572,178,576.69
其他应付款
其中:美元341,700.006.37572,178,576.69

其他说明: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
中健抗体有限公司香港港币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种类金额列报项目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重组抗EGFR人鼠嵌合单克隆抗体注射液治疗转移性结直肠癌I期临床试验140,000.00与收益相关140,000.00
抗体药物委托生产服务平台建设项目1,350,000.00与收益相关1,350,000.00
一种新型重组抗IL-17A人源化单克隆抗体的I期临床研究800,000.00与收益相关800,000.00
新型重组抗EGFR人鼠嵌合单克隆抗体治疗转移性结直肠癌的II期临床研究800,000.00与收益相关111,111.00
重组抗IL-17A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治疗中重度斑块状银屑病的II期临床研究800,000.00与收益相关111,111.00
上海市失业保险稳岗补贴136.50其他收益136.50
张江科学城会展补贴款140,715.00其他收益140,715.00
张江科学城建设管理办公室产业项目资助款5,000,000.00其他收益5,000,000.00
浦东新区高质量-生物医药补贴5,000,000.00其他收益5,000,000.00
新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专项500,000.00其他收益500,000.00
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企业职工培训费补贴177,600.00其他收益177,600.00
张江科学城建设管理办公室海外专利资助100,000.00其他收益100,000.00
高价值专利产业化实施资助100,000.00其他收益100,000.00
其他262,700.00其他收益262,700.00
合计15,171,151.5013,793,373.50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 方式
直接间接
中健抗体香港香港生物制药、中西药品销售、技术引进和服务及医疗设备和器械进口100投资设立
苏州国健苏州苏州药物相关研发、技术咨询、药品相关生产销售100投资设立
上海晟国上海上海药物相关研发、技术咨询、药品相关销售100投资设立
丹生医药上海上海从事医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100投资设立
Grand Joint开曼开曼可从事开曼群岛《公司法》允许的业务100投资设立
抗体中心上海上海抗体药物生产研究开发61.54收购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其他说明:

1:于2021年12月31日,国健苏州实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000万元,认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40,000万元。2:系本年度新设立之子公司。3:于2021年12月31日,丹生医药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29,500万元,尚未完成实缴。

4:Grand Joint是一家依照开曼群岛法律设立并存续的豁免公司,成立于2021年7月28日,授权资本为5万美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尚未完成实缴。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少数股东持股比例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抗体中心38.46%-19,754,620.67-2,461,459.44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直接间接
康派尼恩上海上海生物医药研发及销售14权益法
Numab瑞士瑞士生物医药研发8.72权益法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本集团向联营企业康派尼恩及Numab分别指派一名董事,本集团可以对康派尼恩及Numab施加重大影响,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合营企业: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净利润
--其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总额
联营企业: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105,099,416.1195,589,128.18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净利润-3,435,144.30-9,675,396.61
--其他综合收益-1,155,600.96
--综合收益总额-4,590,745.26-9,675,396.61

其他说明无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金融工具的分类

资产负债表日的各类金融工具的账面价值如下:

金融资产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合计
货币资金1,613,776,656.531,613,776,656.53
交易性金融资产752,045,312.25752,045,312.25
应收票据3,752,553.383,752,553.38
应收账款253,220,956.40253,220,956.40
其他应收款530,575.94530,575.94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7,267,540.4417,267,540.44
合计752,045,312.251,871,280,742.2517,267,540.442,640,593,594.94

金融负债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应付账款16,265,477.49
其他应付款82,161,487.59
合计98,426,965.08

2.金融工具风险

本集团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应付账款等。与这些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以及本集团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策略如下所述。

信用风险

本集团仅与经认可的、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按照本集团的政策,需对所有要求采用信用方式进行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审核。另外,本集团对应收账款余额进行持续监控,以确保本集团不致面临重大坏账风险。对于未采用相关经营单位的记账本位币结算的交易,除非本集团信用控制部门特别批准,否则本集团不提供信用交易条件。

由于货币资金、应收银行承兑汇票的交易对手是声誉良好并拥有较高信用评级的银行,这些金融工具信用风险较低。

本集团其他金融资产包括其他应收款、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交易对手违约,最大风险敞口等于这些工具的账面金额。

由于本集团仅与经认可的且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所以无需担保物。信用风险集中按照客户/交易对手、地理区域和行业进行管理。于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具有特定信用风险集中,本集团的应收账款的5.34%(2020年12月31日:10.23%)和20.75%(2020年12月31日:35.39%)分别源于应收账款余额最大和前五大客户。本集团对应收账款余额未持有任何担保物或其他信用增级。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

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集团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本集团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本集团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本集团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1)定量标准主要为报告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

(2)定性标准主要为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预警客户清单等;

(3)上限指标为债务人合同付款(包括本金和利息)逾期超过30天。

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为确定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本集团所采用的界定标准,与内部针对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管理目标保持一致,同时考虑定量、定性指标。本集团评估债务人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6)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参数根据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增加以及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本集团对不同的资产分别以12个月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减值准备。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本集团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

相关定义如下:

(1)违约概率是指债务人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无法履行其偿付义务的可能性。本集团的违约概率以迁徙率模型结果为基础进行调整,加入前瞻性信息,以反映当前宏观经济环境下债务人违约概率;

(2)违约损失率是指本集团对违约风险暴露发生损失程度作出的预期。根据交易对手的类型、追索的方式和优先级,以及担保品的不同,违约损失率也有所不同。违约损失率为违约发生时风险敞口损失的百分比,以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为基准进行计算;

(3)违约风险敞口是指,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中,在违约发生时,本集团应被偿付的金额。

信用风险显着增加的评估及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均涉及前瞻性信息。本集团通过进行历史数据分析,识别出影响各业务类型信用风险及预期信用损失的关键经济指标。

这些经济指标对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的影响,对不同的业务类型有所不同。本集团在此过程中应用了专家判断,根据其结果,对这些经济指标进行预测,并确定这些经济指标对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的影响。

集团按照简化方法直接对应收账款以及按照通用方法对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减值准备。管理层基于应收账款迁徙率计算出历史损失率,基于历史损失率考虑前瞻性信息分别计算出每个账龄区间段的预期损失率。

信用风险敞口

按照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减值准备的应收账款,信用风险等级-风险矩阵参见第十节、七.5应收账款。

流动性风险

下表概括了金融负债按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所作的到期期限分析: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1年以内1年以上至5年5年以上合计
应付账款16,265,477.4916,265,477.49
其他应付款82,161,487.5982,161,487.59
合计98,426,965.0898,426,965.08

市场风险

利率风险

本集团截止2021年12月31日不存在以浮动利率结算的重大金融负债(2020年12月31日:无),故管理层认为合理的利率变动不会对本集团的利润总额/净利润产生重大的影响。

汇率风险

本集团面临交易性的汇率风险。此类风险源于经营单位以其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对应的货币性项目所致。

下表为汇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反映了在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假设下,美元汇率发生合理、可能的变动时,将对净损益(由于货币性资产和货币性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化)产生的影响。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美元汇率增加/(减少)%净损益增加/(减少)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增加/(减少)股东/所有者权益合计增加/(减少)
人民币对美元贬值54,992,618.394,992,618.39
人民币对美元升值5-4,992,618.39-4,992,618.39

权益工具投资价格风险

权益工具投资价格风险,是指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因股票指数水平和个别证券价值的变化而降低的风险。于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暴露于因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七、18)的个别权益工具投资而产生的权益工具投资价格风险之下。本集团持有的上市权益工具投资在香港的证券交易所上市,并在资产负债表日以市场报价计量。在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假设下,本集

团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随着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每增加5%,增加人民币733,870.47元。

3.资本管理

本集团资本管理的主要目标是确保本集团持续经营的能力,并保持健康的资本比率,以支持业务发展并使股东价值最大化。

本集团根据经济形势以及相关资产的风险特征的变化管理资本结构并对其进行调整。为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集团可以调整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向股东归还资本或发行新股。本集团不受外部强制性资本要求约束。2021年度和2020年度资本管理目标、政策或程序未发生变化。

本集团采用资产负债率来管理资本,资产负债率是指总负债和总资产的比率。本集团的政策将使该资产负债率保持相对稳定。总负债包括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资产负债率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021年2020年
总负债349,731,365.38433,436,902.72
总负债4,888,832,110.274,953,865,739.11
资产负债率7.15%8.75%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公允价值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合计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752,045,312.25752,045,312.25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752,045,312.25752,045,312.25
(1)债务工具投资
(2)权益工具投资
(3)衍生金融资产752,045,312.25752,045,312.25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债务工具投资
(2)权益工具投资
(二)其他债权投资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7,267,540.4410,000,000.0017,267,540.44
(四)投资性房地产
(五)生物资产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7,267,540.44762,045,312.25769,312,852.69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年末公允价值估值技术输入值
交易性金融资产752,045,312.25现金流量折现模型未来现金流按照预期回报估算,以反映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的折现率模型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0,000,000.00可比交易价格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前最近交易价格
合计769,312,852.69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

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注册地业务性质注册资本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富健药业香港综合35.9535.95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无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注册在开曼群岛的3SBio Inc.(“三生制药”)其他说明: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沈阳三生最终控股公司之子公司
辽宁三生医药有限公司最终控股公司之子公司
上海三生国健生物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国健研究院”)本公司举办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辽宁三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最终控股公司之关联企业
Verseau Therapeutics, Inc.最终控股公司之联营企业

其他说明无

4、 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辽宁三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采购商品28,288.0540,057.08
浙江万晟药业有限公司采购商品82,900.00
Verseau接受劳务12,941,800.00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辽宁三生医药出售商品13,980.58
沈阳三生出售商品353,982.30
Verseau提供劳务6,379,400.00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a) 本年度,本集团以协议价格向辽宁三生科技购入原材料人民币28,288.05元

(2020年:40,057.08元)。(b) 2020年,本集团向浙江万晟的采购交易发生人民币82,900.00元。(c) 本年度,本集团以市场价格向辽宁三生医药销售益赛普人民币13,980.58元

(2020年:无)。(d) 2020年,本集团向沈阳三生的销售交易人民币353,982.30元。(e) 本年度,本集团根据2019年双方签署的研发和商业化治疗多种癌症的创新单克

隆抗体的合作协议向Verseau提供研发数据支持服务人民币6,379,400.00元,

服务价格根据市场价格与对方协商确定。(2020年:无)。(f) 本年度,本集团根据2019年双方签署的研发和商业化治疗多种癌症的创新单克

隆抗体的合作协议接受Verseau的授权许可人民币12,941,800.00元,服务价

格根据市场价格与对方协商确定。(2020年:无)。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国健研究院房产55,048.8855,048.88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1,463.781,378.60

(8).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沈阳三生400,000.00
应收账款Verseau6,375,700.00
其他应收款国健研究院71,500.00

(2).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应付账款辽宁三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0,600.00

6、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公司本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11,167,705.35
公司本期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248,748.79
公司本期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三生制药授出购股权计划,每份认股权证可购买三生制药每股面值为0.00001美元之普通股,行权价为每股7.62港币,剩余合同期限至2027年2月2日;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三生国健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行权价为4元/股,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于上市流通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4个月

其他说明无。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二项式模型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分年度对公司业绩指标、个人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考核目标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数量为确定依据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不适用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165,889,856.65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11,416,454.14

其他说明

(1) 授出购股权计划

于2017年2月2日,经三生制药董事会批准,三生制药拟向The Empire Trust(TheEmpire Trust为三生制药设立的信托,其受益人为三生制药及其附属公司及联属公司的雇员以及经董事会授权成立的The Empire Trust咨询委员会不时提名的任何其他人士)授予20,000,000份认股权证,每份认股权证可购买三生制药每股面值为0.00001美元之普通股,行权价为每股7.62港币,有效期为10年。三生国健享有其中2,000,000份认股权证,占比10%。认股权证行权条件主要为三生制药的业绩条件,三生国健根据授予的认股权证的估值结果从授予日开始确认认股权证费用,公司于2021年度对股权激励对象确认股份支付费用为人民币248,748.79元(2020年度:人民币509,496.68元),计入资本公积。

(2)2021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本公司于2021年实施了一项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目的是激励核心骨干员工。

2021年2月24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78.1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61,621.1413万股的0.4513%,其中首次授予235.39万股,预留42.71万股;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本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46人,激励对象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本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人民币4元每股。

根据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调整后,本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46名变更为139名,限制性股票总数由278.10万股调整为267.06万股;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1年4月8日为首次授予日,以4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39名激励对象授予224.35万股限制性股票。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以下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分次获得并登记:

归属安排归属期间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30%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归属期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30%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归属期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40%

在满足归属条件之后,员工有权利根据可行权价格购买股票,在归属期内满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申请股票归属并上市流通。

2021年授予的股份期权的公允价值为人民币29,017,429.00元(人民币12.93元/股),其中本集团于2021年确认的股份期权费用为人民币11,167,705.35元(2020年:无)。

授予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期权于授予日的公允价值,采用二项式模型,结合授予股份期权的条款和条件,作出估计。下表列示了所用模型的输入变量:

2021年
股利率(%)0.00
预计波动率(%)46.00
无风险利率(%)2.89
股份期权预计期限(年)4.00
每股普通股价值(人民币元)16.60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已签约但未拨备131,902,848.83152,551,954.42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于2015年12月,本公司与奥海生物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海生物”)签订合作协议,约定奥海生物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表进行产品开发、注册及上市工作。因奥海生物未能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表进行,故于2020年9月4日,本公司根据合作协议约定向奥海生物提交合作终止信函。

本公司于2021年8月2日收到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提交争议仲裁通知,奥海生物提出仲裁要求,要求裁决本公司赔偿及履行合作协议所造成的损失人民币1,609.50万元,合作协议项下的可得利益损失人民币1.15亿元,以及本案其他费用。截止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仲裁程序仍在进行,仲裁庭暂无进一步意见。

为了确定此案件对于本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本公司管理层对案件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并咨询律师专业意见。根据专业律师意见,基于现有已知证据,仲裁庭裁决本公司败诉对奥海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可能性较小。故本公司管理层认为于资产负债表日,上述未决诉讼事项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没有重大影响。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于2021年3月28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召开第七次会议,批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累计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本议案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1年以内小计256,701,132.51
1至2年4,893,375.25
2至3年
3年以上
合计261,594,507.76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18,064,704.366.9118,064,704.3628,372,838.7224.3628,372,838.72
其中:
应收子公司18,064,704.366.9118,064,704.3628,372,838.7224.3628,372,838.72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43,529,803.4093.092,589,728.461.06240,940,074.9488,102,642.6175.641,352,500.261.5486,750,142.35
其中: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243,529,803.4093.092,589,728.461.06240,940,074.9488,102,642.6175.641,352,500.261.5486,750,142.35
合计261,594,507.76/2,589,728.46/259,004,779.30116,475,481.33/1,352,500.26/115,122,981.07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中健抗体18,064,704.36应收子公司不计提坏账准备
合计18,064,704.36/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2个月以内239,580,260.202,491,634.701.04
2个月至6个月3,691,288.2079,731.832.16
6个月至1年258,255.0018,361.937.11
合计243,529,803.402,589,728.461.06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坏账准备1,352,500.261,237,228.202,589,728.46
合计1,352,500.261,237,228.202,589,728.46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中健抗体18,064,704.366.91
第二名13,664,675.135.22142,112.62
第三名13,437,151.385.14139,746.37
第四名9,079,110.423.4794,422.75
第五名8,568,372.383.27122,928.13
合计62,814,013.6724.01499,209.87

其他说明无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1,194,438,622.08325,763,010.03
合计1,194,438,622.08325,763,010.0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1年以内小计959,920,896.07
1至2年49,040,921.00
2至3年43,821,296.03
3年以上141,697,669.21
合计1,194,480,782.31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关联方往来款1,194,002,721.14325,348,419.28
备用金478,061.17450,575.74
合计1,194,480,782.31325,798,995.02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1年1月1日余额10,565.3925,419.6035,984.99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4,092.104,092.10
本期计提5,006.031,169.216,175.24
2021年12月31日余额11,479.3230,680.9142,160.23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坏账准备35,984.996,175.2442,160.23
合计35,984.996,175.2442,160.23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苏州国健关联方往来款489,797,390.661年以内41.01
上海晟国关联方往来款406,170,861.271年以内33.99
抗体中心关联方往来款63,320,000.001年以内5.30
抗体中心关联方往来款49,000,000.001年至2年5.78
抗体中心关联方往来款43,800,000.002年至3年3.71
抗体中心关联方往来款141,664,469.213年以上10.14
丹生医药关联方往来款250,000.001年以内0.02
员工A备用金85,400.001年以内0.012,562.00
合计/1,194,088,121.14/99.962,562.00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1,360,101,719.911,360,101,719.91585,673,532.27585,673,532.27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37,658.1437,658.1491,047.7891,047.78
合计1,360,139,378.051,360,139,378.05585,764,580.05585,764,580.05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本期计提减值准备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抗体中心160,000,000.00160,000,000.00
中健抗体175,673,532.27175,673,532.27
苏州国健150,000,000.00650,000,000.00800,000,000.00
上海晟国100,000,000.00124,428,187.64224,428,187.64
合计585,673,532.27774,428,187.641,360,101,719.91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期初 余额本期增减变动期末 余额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其他综合收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一、合营企业
小计
二、联营企业
康派尼恩91,047.78-180,889.60127,499.9637,658.14
小计91,047.78-180,889.60127,499.9637,658.14
合计91,047.78-180,889.60127,499.9637,658.14

其他说明: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918,691,825.19213,744,746.12650,805,677.46106,925,127.91
其他业务208,778.76189,798.87340,683.5210,073.80
合计918,900,603.95213,934,544.99651,146,360.98106,935,201.71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报告分部合计
商品类型
销售商品886,598,477.85886,598,477.85
提供委托加工服务25,204,616.6725,204,616.67
委托研发服务6,792,452.836,792,452.83
其他服务305,056.60305,056.60
按经营地区分类
中国大陆906,636,409.86906,636,409.86
其他国家和地区12,264,194.0912,264,194.09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918,900,603.95918,900,603.95
合计918,900,603.95918,900,603.95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产品销售以产品交付给客户并经客户签收时履行履约义务。对于所有客户,合同价款通常在交付商品并经签收后1至2个月内到期,客户申请并经公司同意,可以延长信用期,延长后一般不超过6个月。部分合同客户有权享受返利,因此需要估计可变对价并考虑可变对价金额的限制。

提供委托加工服务以相关产品交付给客户并经客户签收时履行履约义务。对于所有客户,在签订合同时客户通常需要预付启动款项,合同价款通常在交付产品并经验收后30天内到期。

提供委托研发服务以项目各里程碑完成时履行履约义务。对于所有客户,在签订合同时客户通常需要预付启动款项,在达到里程碑条件时支付相应价款,合同价款通常在达到里程碑条件后15天-45天内到期。

研发服务在提供服务的时间内履行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在提供研发服务前客户通常需要预付,其余款项根据合同约定与对方结算,合同价款通常在结算时点后30天内到期。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15,421,368.82元,其中:

15,421,368.82元预计将于2022年度确认收入。

其他说明: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180,889.60-783,952.22
国债利息收入157,079.15
合计-23,810.45-783,952.22

其他说明: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12,980,221.16第十节 附注七、73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34,261,037.21第十节 附注七、67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24,204,735.82第十节 附注七、7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9,757,610.29第十节附注七、75
减:所得税影响额6,688,992.3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3,410,749.43
合计25,628,199.76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0.400.030.0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0.17-0.01-0.01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LOU JING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2年3月28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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