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责,通过召开监事会会议、列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听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工作汇报、参加月度会议、审阅会计月报及年度报告等形式,认真履行了对公司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职责,通过法定程序对公司经营管理全过程和董事会成员、经理层履行职务情况实施了有效监督,保障了公司经营活动健康开展,提高了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2021年度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了1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67项议案。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2月5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宏裕包材年产2.3万吨功能性包装新材料项目的议案》《关于实施宏裕包材年产3万吨健康产品包装材料智能工厂二期项目的议案》《关于实施宏裕包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议案》。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2月2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3月3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赴新加坡设立全资子公司开展相关业务的议案》《关于公司特种酶制剂业务实施公司化运作的议案》《关于实施滨州公司年产1.1万吨高核酸酵母制品绿色制造项目的议案》。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1年3月24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1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预计2021年度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2021年度拟开展外汇风险和利率风险管理业务的议案》《2021年度拟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2021年度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实施安琪滨州年产5000吨酵母抽提物绿色制造项目的议案》《实施安琪滨州年产5000吨植物蛋白酶解物绿色制造项目的议案》《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调整公司内部组
织机构的议案》《实施德宏公司年产1.5万吨酵母抽提物绿色制造项目的议案》。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5月2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设立湖北安琪森瑞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设立安琪酵母(济宁)有限公司的议案》《实施滨州公司年产2万吨酵母培养物绿色制造项目的议案》。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6月25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睢县公司新增发酵罐提升4500吨/年产能项目的议案》《关于设立湖北安琪邦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7月16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转让伊犁公司持有新疆农垦现代糖业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7月2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公
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安琪酵母(济宁)有限公司收购山东圣琪生物有限公司酵母及抽提物生产标的资产的议案》。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新上海总部房产购置的议案》。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9月15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湖北纽宝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2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赤峰公司新建40000吨糖蜜储罐及仓储配套项目的议案》《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宜昌公司建设安琪生物科技产业园公用工程项目的议案》《关于宜昌公司实施年产15万吨水解糖深加工项目
的议案》《关于实施园区工厂年产1.8万吨复合微生物绿色制造项目(一期)的议案》《关于实施园区工厂年产8000吨复配面用改良剂项目的议案》《关于新设墨西哥子公司开展相关业务的议案》。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所属子公司分拆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议案》《关于在美国成立子公司开展相关业务的议案》《关于在德国成立子公司开展相关业务的议案》《关于滨州公司拟购买新天阳化工公司相关资产的议案》。
二、2021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列席了公司2021年历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对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履行诚信义务进行了监督;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管理层勤勉尽责,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经营中未发现违规操作行为。
三、对公司2021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在董事会和经理层的共同努力下,股东大会所作出的决议已经全部得到执行。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能,通过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进行了审议,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全过程和董事会成员、经理层在履行职务时实施有效监督,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健康开展,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对公司规范运作的检查情况
报告期内,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监事会对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过程,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和实施情况、公司经理层履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等进行了相应的检查和监督。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的决策程序科学合理,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年度审计工作规程》等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良好。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章程》、履行职责、遵纪守法、维护股东权益等方面尽职尽责,能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对公司财务的检查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审查了公司的会计报表及财务报告,及时掌握了公司财务状况和重大经营、投资情况。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财务报告所反映的公司经营成果是真实、准确的,如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现状。大信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财务情况。
(三)对公司投资的检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众多投资建设项目启动。公司园区工厂实施了复合微生物绿色制造和酵母分装线智能化改造项目;宏裕包材实施了功能性包装新材料、健康产品包装材料智能工厂二期及研发中心项目;德宏公司实施了酵母抽提物绿色
制造项目;全资子公司滨州公司实施了高核酸酵母制品、酵母抽提物及植物蛋白酶解物、酵母培养物等一系列绿色制造项目;赤峰公司实施了粗糖加工制品技改、新建40000吨糖蜜储罐及仓储配套项目;睢县公司新增发酵罐提升4500吨产能项目,宜昌公司实施了产业园公用工程项目和水解糖深加工项目。为新上海总部购置了房产、启动了济宁公司及滨州公司购买相关资产事宜。公司继续开展了融资租赁等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完善组织架构,公司设立了新加坡公司、酶制剂(宜昌)有限公司、济宁公司、美国公司、德国公司等全资子公司;设立了控股子公司墨西哥公司;设立了湖北安琪森瑞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湖北安琪邦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参股子公司,设立了孙公司湖北纽宝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还向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了限制性股票、启动了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
监事会对公司读项目建设及对外投资等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价格合理、投资合法,没有发现内幕交易和损害股东权益的行为。上述投资事项充分体现了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发挥公司酵母产业竞争优势、有利于实现整体发展目标。
(四)对公司关联交易的检查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表决、披露、履行等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全年实际
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未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公司目前存在的关联交易属于不可避免的或属于公司正常业务所需进行的,遵循了公平交易原则,全部交易合理合法,无内幕交易行为,没有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也没有存在任何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五)对公司对外担保的检查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担保的审议、表决、披露、实施等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没有超过公司净资产的50%。报告期末,公司对外担保的余额及发生额均为0(不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六)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议,并在核查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后认为:公司已结合自身经营管理需要,建立并有效执行了一套较为健全的内控制度,公司各种内外部风险得到了有效的控制。《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及执行监督的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
(七)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检查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董事会制定的《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后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了内部信息使用人管理的相关规定,保证了信息披露的公平,各项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生违规行为。
(八)对公司定期报告编制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审议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认为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的实际经营情况,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定期报告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2022年工作计划
2022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履行职责,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同时,监事会将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依法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办公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保护股东、公司和员工等各利益相关方的权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