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 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并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执行的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
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发布的新租赁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
本公司根据首次执行的累计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本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对2021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如下:
合并报表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影响金额 | 2021年1月1日 |
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22,103,182.67 | 22,103,182.67 | |
长期待摊费用 | 5,783,536.00 | -2,469,296.70 | 3,314,239.30 |
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42,612,659.04 | 8,342,724.98 | 150,955,384.02 |
租赁负债 | 11,291,160.99 | 11,291,160.99 |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公司适用新租赁准则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实际情况,能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