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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审核报告 | 1 |
存贷款业务情况汇总表 | |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在2021年度广东省广晟财务公司存贷款业务情况汇总表 | 1 |
关于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在广东省广晟财务公司存贷款业务
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众环专字(2022) 0510055号
关于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在广东省广晟财务公司存贷款业务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众环专字(2022) 0510055号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合并及公司的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的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在广东省广晟财务公司存贷款业务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进行了专项审核。
一、管理层对汇总表的责任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编制和披露汇总表,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审核证据,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汇总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汇总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情况
经审核,《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在广东省广晟财务公司存贷款业务情况汇总表》已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有关要求编制。
为了更好地理解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在广东省广晟财务公司存贷款业务情况,后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页无正文,本页为《关于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在广东省广晟财务公司存贷款业务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的签署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韩振平
中国注册会计师:
邬夏霏
中国·武汉 2022年03月25日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在2021年度广东省广晟财务公司存贷款业务情况汇总表 |
2021年度 |
一、在广东省广晟财务公司有限公司存款12,690,173,864.10 2,317,000,000.00 373,173,864.10 二、向广东省广晟财务公司有限公司借款2 |
(一)短期借款3 |
(二)长期借款4 |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