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6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
账户的股数为基数,股权登记日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及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发生变动的,保持拟分配的每股现金红利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857,968,074.82元。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元(含税),不送股,不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及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发生变动的,保持拟分配的每股现金红利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截至2022年3月25日,公司总股本为2,210,392,683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总数为26,494,205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因此,按照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元(含税)计算,本年度预计派发的
现金红利共计567,813,591.28元,占2021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
30.56%。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因此,2021年公司现金分红预案测算的分红金额加上2021年回购股份支付的金额合计为798,794,206.34元,占2021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42.99%。公司近三年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预案如下:
分红年度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现金分红的数额(元,含税)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元) |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2021年 | 2.60 | 798,794,206.34 注1 | 1,857,968,074.82 | 42.99注1 |
2020年 | 5.00 | 1,099,138,447.50 | 1,739,435,448.10 | 63.19 |
2019年 | 1.75 | 534,390,729.23注2 | 1,262,103,937.04 | 42.34注2 |
注1:包括2021年回购公司股份支付的总金额230,980,615.06元(不含交易费用);注2:包括2019年回购公司股份支付的总金额154,947,703.66元(不含交易费用)。
如在公司权益分配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权激励对象行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及因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票非交易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或者员工持股计划回转至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致使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发生变化的,公司将保持拟分配的每股现金红利不变,相应调整本次现金红利分配总额。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未发现有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投资者分享公司成长和发展成果,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