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2-024转债代码:113045 转债简称:环旭转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金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低风险型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产品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委托理财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进行理财产品投资(占2021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13,082,365,082.62元的24.46%),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流动性好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产品、债券回购(包括正回购和逆回购)等。为控制风险,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用于购买一年以
内理财产品。
(四)投资行为授权及期限
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的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授权期限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选择适当的时机,进行理财产品投资。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及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具体委托理财合同条款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
(二)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将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的相关规定对理财产品的收益类型、投资类型、流动性进行评估,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2、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事项的有关进展情况及时予以披露。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人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受托方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单位:人民币 元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已重述,经审计) | 2021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总资产 | 31,070,402,620.02 | 35,856,733,503.81 |
总负债 | 19,020,196,428.00 | 22,774,368,421.1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2,049,820,179.95 | 13,081,960,207.42 |
2020年1-12月 | 2021年1-12月 | |
经营性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36,523,674.10 | -1,102,446,978.90 |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的开展,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风险提示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如下意见:
1、《关于2022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2、公司短期现金流充裕,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运用闲置的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风险可控,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同意使用累计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取得合理稳健收益,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回报公司股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进行理财产品投资,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2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已经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与体系,能够有效控制投资风险,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和主营业务的发展。保荐机构对公司2022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无异议。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序号 | 理财产品类型 | 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收回本金 | 实际收益 | 尚未收回本金金额 |
1 | 银行理财产品 | 361,600.00 | 300,600.00 | 1951.13 | 61,000.00 |
2 | 基金理财产品 | 445.22 | 445.22 | 20.98 | 0.00 |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 140,400.00 | ||||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 10.73% | ||||
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 1.06% | ||||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 | 61,000.00 | ||||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 | 439,000.00 | ||||
总理财额度 | 500,000.00 |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